三十二 道恆無名、樸
道恆亡名、樸。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賓。
天地相合也,以逾甘露。民莫之命,而自均安。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,知止所以不
殆,譬道之在天下也,猶小谷之與江海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編第十同文,當以「郭簡楚簡」為本。
道恆亡名、樸。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
「道恆亡名」,「道」本無狀、無形、無名、不可名、不可言,故「視」之不足見,「聽」之不足聞,「撫」之不可得,然道是實有而不可名也。
「樸」,郭簡書作「从業省下从臣」,帛書作「楃」,乙本作「樸」。「道」本素樸,故「樸」乃「道」之本體也。
「微」,郭簡書作「从卓省从女」,「妻」之古字,帛書作「小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微」,言道動微弱而不顯。
「地」,郭簡書作「从陀从土」。
「天地」,帛書作「天下」,誤也。
「臣」,役使。
道體無法可名、可言,道本素樸,道動雖微弱,但天地卻不敢役使它。
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賓。
「若」,郭簡作「女」,帛書作「若」。
「守」,郭簡作「獸」,帛書作「守」。
「而」,除郭簡外,他本未見,當依郭簡。
「萬物」,雖郭簡、帛書、王本等皆作「萬物」,甚疑「物」當是「民」之誤,義當作「萬民」,否則無法通解。
「賓」,郭簡書作「从宀从貝」,帛書作「賓」。
「自賓」,自我賓服於素樸。
侯王若能守道,萬民自然賓服於道。
天地相合也,以逾甘露。民莫之命,而自均安。
「合」,郭簡書作「从合从昌」,帛書甲本作「谷」,乙本作「合」。
「逾」,雨也,作動詞用,下雨。
「露」,郭簡書作「从雨从各」,帛書作「洛」,王本作「露」。
「民」,人也,亦指侯王。
「而」,郭簡誤書作「天」,當依乙本作「而」。
「安」,焉也,助詞。
「自均」,與上文的「自賓」,皆是指人民言,不是指「甘露」言。
侯王之命,不可以役使「天地」,雨露是否能均,與「天地相合」有關,與侯王「命令」無關。
「莫之令」,侯王不必下令。
「天降甘露」是「天地相合」之自然現象,實非指侯王「與天地相應合」之結果。
天地之氣順其自然地交會,便自然會降下時雨,侯王尚德順自然,不必下令而民自然自均。
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,知止所以不殆。
「制」,郭簡書作「从屮=屮从斤」,以刀斧等工具斷屮之形義,即今之「析」字。《說文》:「析,破木也。一曰折也。」帛書作「制」,制立、建制之義。
「始制」,《老子》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。」樸
散之時,始制官長,不可不立名分尊卑、治百行、理殊類,作為百官「循名守分」之本,使民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。
「名」,《莊子‧逍遙遊》:「名者,實之賓也。」
「既」,《詩‧召南‧草蟲》:「亦既見止,亦既覯止,我心則降。」「亦既,既。既,已。」
「夫」,「人人」也。
「止」,郭簡書作「上之下止」,乙本作「止」。《老子》四十四章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」
樸散後才制名器,有了名器之後,侯王當尚德知足,官長亦因之而知足,侯王、官長皆知足知止,社稷安泰而民自均自定。
譬道之在天下也,猶小谷之與江海。
「譬」,郭簡作「畀」,帛書作「俾」,乙本作「卑」,王本作「譬」。「譬」,喻也。
「猶」,郭簡作「猷」,乙本作「猶」。
「小谷」,郭簡作「少谷」,乙本作「小浴」,王本作「川谷」。「少谷」,小谷水。此處指「道」而言。
侯王尚德知足,無為而治,任由道在天下中運行,如小溪流向大海。
本篇言治天下者,當尚德守樸,知足知止,天下自往,如道在天下。
「道恆亡名」,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:「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,寂乎寞乎,獨立不垓,可以為天地母。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」「有狀」是「道」的本體,但不知如何「稱呼」,故以「道」字之。「道」本無名、不可名、不可言,故曰「道恆無名」,故「視」之不足見,「聽」之不足聞,「撫」之不可得,然道是實有而不可名也。
「微」,言「道」之動也,道動微弱而不顯,故「視」之不足見,「聽」之不足聞,「撫」之不可得。
道體本樸,道動微弱而不覺,但天地不敢役使它。侯王如能守道以動,萬民亦會自然賓服而自化。
「而萬物將自賓」,在讀本篇時,應悟「侯王」雖可號令天下,但於「萬物」言,則無任何意義,因萬物本來就是順道生息,本來就是賓服於道,況且侯王也不可能號令「萬物」與「天地」,故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都是當對人(民)而言,實非「萬物」、「天地」而言,故「萬物」當是意指「萬民」。萬物不可能因侯王命令而自賓,而萬物自賓是道之本然所致。
「莫之令」,言侯王不必下令,而民自均,像時雨之降下。
「天降甘露」是「天地相合」之自然現象,實非指侯王「與天地相應合」之結果。這本是自然之事,不是人可「令之」之事。
王弼注:天地相合,則甘露不求而自降。我守其真性無為,則民不令
而自均也。
天地之氣相合交互作用,甘露不求自降,這是自然現象。侯王尚德順自然,不必命令,人民亦自然各得其分而自均。
「始制」,《老子》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。」樸
散之時,始制官長,不可不立名分尊卑、治百行、理殊類,作為百官「循名守分」之本,使民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。故侯王當守一保樸,百官亦因之而知足知止,而民復歸於樸,天下自定矣。
「道」本素樸,「樸」散而定名器,因器而立為官長。唯恐百官競逐
「名」、「貨」而失其「德」,故侯王當守道保樸,而百官因之知足知止,不競逐名、貨而復歸於樸。
王弼注:「始制,喟樸散始為官長之時也。始制長官,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,故始制有名也。過此以往,將爭錐刀之末,故曰『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』也。遂任名以號物,則失治之母也,故『知止所以不殆』也。」
樸散而創制名器,既然有了名器,侯王尚德保樸而知足,百官亦因而知足知止,人人知所當止,便不會有傷性害命之禍難。
而道運作於天下,猶如小溪歸流大海一樣。
「夫」,「人人」也。《書‧召誥》:「夫知保抱攜持厥婦子。」疏:「夫猶人人,言天下盡然也。」《淮南子》:「夫人相樂。」注:「夫人,眾人也。」
「止」,《老子》四十四章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」
《老子》第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之則為官長,故大制不割。」
王弼注:「樸,真也。真散則百行出,殊類生,若器也。聖人因其分
散,故為之立官長。以善為師,不為善為資,移風易俗,復使歸於一也。大制者,以天下之心為心,故無割也。」
真樸狀態分散後,則成各類各物,各具特性,聖人依循各自的特性立為官長,完善之政,是不會割裂的,是渾然一體的自成,尚德無為,不以政令為教,則百姓皆曰自然。
「道」本無名,道動而萬物生,既有萬物而制其名,「樸散」而後定名分,名分,器也,器成而立為官長。因道恆無名,故制名不合於道,制名無法依萬物之實而名之,有為者而以此定尊卑,治百行、理殊類,既名器有尊卑之別,百官因逐「名」、「貨」而失其「德」,天下亂之起矣。
故侯王當守一保樸,而百官亦當知足知止,復歸於樸。百官之制立,各治其事,各司其責,各盡其職,這些都是自其本然也,如「天地相合也,以雨甘露」。
「名相」,是由「誰」來制定?「名相」「制」的標準是甚麼?所謂「前識者」(自以為智而意動又欲為之者),制定了「名相」,本以為可以「止亂」,可以「天下治」。但由於「制名者」自以為智,自以為是大為,結果名相不但未能止亂,而天下卻因「名相」而更亂更不安定。
「名相」無法公平與止爭,既立之後,「尊而可以常有」,人便很難「知足知止」了。「名相」實非自然之產物,故「制名」後,非但不能避免紛爭,反而因「名相」召致傷身害性,「名相」成了亂源禍首。
老子認為「始制有名」是違反自然的作法,人類社會不但不會安定平靜,且「名」卻成為「引爭」的根源,故執政者以為定名分,設官職,天下可治,這是錯誤的想法與作法,執政者當循「道恆無名」之尚德順自然,天下始可治也。
「天下者,非一人之天下,天下人之天下。」此言極是,故「制名者」亦當有如是之認知,才不會陷於「名相」之困擾,「制名者」當悟「道恆無名」之理,既有名制,天下必爭,人民無以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。
「譬道之在天下也,猶小谷之與江海。」
王弼:「川谷之於江海,非江海召之,不召不求而自歸者也。行道於天下者,不令而自均,不求而自得,故曰:『猶川谷之與江海也。』」
疑王注中的「川谷」,乃「小谷」之誤。
老子以「德」喻「谷」,第六章:「谷神不死」,四十章:「上德如谷」,
六十六章:「江海所以為百谷王,以其能為百谷下,是以能為百谷王。」皆言「谷」能居下,故所以為百谷王;為政者治天下,亦當如「谷」,受邦之垢,受邦之不祥,故能成為天下之主,天下之王,第八十章「受邦之垢,是謂社稷之主;受邦之不祥,是謂天下之王」。
江海因「谷」居下而為百谷王,為政者因「谷德」而為天下王。
蔣錫昌:此句倒文,正文當作「道之在天下,譬猶江海之與川谷。」蓋此文以江海譬道,以川谷譬天下萬物。……「道之在天下,譬猶江海之與川谷。」言道澤被於萬物,則萬物莫不德化;譬猶江海善下川谷,則川谷無不歸宗也。此句與上文「侯王若能守之,萬物將自賓」句相應。
很多學者同蔣說,但究經義,則似非蔣所言。「川谷」,「小谷」也,是指「道」而言,「江海」是指「天下」而言,「小谷」歸流「江海」,乃自然之現象,非江海召川谷之結果。而行道於天下,亦如「小谷」之歸流江海。
沈清松:侯王應知虛靜之道,無為而治,任憑道在天下中運行,就如同小溪會自發地流向大海,萬民萬物都會自發地朝向道發展。[一]
萬民當無問題,萬物則不妥。萬物本就歸順自然,和侯王守道與否,治與不治無關。
陳錫勇:聖人之治天下,猶小谷之水注之江海也,聖人因「德」為天下王,江海因「谷」而為百谷王。……聖人居下、為後,是能為社禝之主,天下之王。蓋道之德澤注天下,猶小谷之水注江海,聖人守道,德澤如谷水流注江海,是以「小谷」喻「道」,而以「江海」喻「天下」,此本章以「道」之在天下而言,猶聖人之「德」及天下,如「小谷」之注江海也,是以「小谷」喻「道」。[二]
[一] 沈清松 《郭店竹簡<老子>的道德論與宇宙論》《哲學與文化》 26卷第4期 1999年4月 頁314。
[二] 陳錫勇《郭店楚簡老子論證》 頁126-12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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