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四 希言自然
希言自然。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,孰為此?天地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!
故從事而德者同於德;失者同於失。同於德者,道亦德之;同於失者,道亦失之。
帛書本章,王本、今本作第二十三章。
希言自然。
「希」,少也。
「言」,政教號令也。為政者當無事無為,行不言之教,任由人民自成。
政教號令極輕簡,這是合乎自然之道的。
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,孰為此?天地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!
「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飄風」,狂疾之風也。
「終」,帛書作「冬」,通行本作「終」。
「孰為此」,「孰」,何也。「此」,政教號令也。言用政教號令有何作為呢?
言天地間的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,都是無法持久,何況是暴政呢!
狂風颳不到整個早上,暴雨也是不可能下個整日,政教號令又有何用?天地間的自然現象都不能持久,何況是人為的呢!
故從事而德者同於德;失者同於失。同於德者,道亦德之;同於失者,道亦失之。
「於德者」、「同於失者」的「失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失者」,帛書甲本「者者」,筆誤所致。
本句原是:「故從事而道者同於道,德者同於德,……。」與下半句並無「同於道者」之回應,只有「同於德者,道亦德之」的說明。
「同於道」與「同於德」在實義上而言,並無分別,因「同於德者」,因「德」而得「道」,「德」與「道」乃「一」之兩面,故帛書系統文本之「道者同於道」,語贅義重,疑是後人增入,實非老子所言者,當更正之。
「從事」,為政之事也。
「德者」,「希言自然」之為政者,即指尚德之為政者。
「同於德」,「德」,得也。同得民心也。
「失者」,以政令為之的為政者。
「道亦德之」,「德」,得也。
所以,希言自然之為政者,其為政作為必合於德因而得民心,以多言以為事的為政者,其為政措施必不合於德而失民心。合於德者,亦得治民之道;失於德者,亦失治民之道。
本章言為政不在多言,當尊道尚德,暴政必不會長久。
「希言自然」,義同聖人行不言之教。
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雖「飄」雖「暴」,雖是自然之現象,但「不終朝」、「不終日」,說明「天地」間的飄、暴皆不能長久,何況是「人」呢!
王本、今本在「孰為此」句後有「者,天地。」三字,當是衍文。
本章的主題是「言」----政教號令,老子以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比作「暴政」,「孰為此?」,在這種「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」的現象中,政教號令又有何用?而王本作「孰為此者?天地。」言「飄風不終朝」、「暴雨不終日」的這種現象,乃天地所造成,但帛書《老子》的釋義卻非如此,帛書言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的「飄」、「暴」不會長久的,這種自然力所造成的「飄」、「暴」都不會長,何況是靠人為的「政教號令」來維持政權,尤其是「暴政」,那會長久嗎?
「道生萬物」,「天地」固是道所生,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之「飄」、「暴」,亦當是因其本然所致,也是因道而生。
《老子》第二章:「萬物作而弗始也,為而弗志也,成而弗居也。」第五十一章:「道生之、畜之、長之、育之、亭之、毒之、養之、覆之。生而弗有也,為而弗恃也,長而弗宰也。」這皆說明道雖生萬物,但卻不始、不志、不居、不有、不恃、不宰,任由萬物自成,故言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即使是天地所生,然亦不可以「始」、「志」、「居」、「有」、「恃」、「宰」也,這實不合老義,作「孰為此者,天地」者,誤也。
「孰為此?天地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!」是陳述語。言為政者用政教號令來治國,實無大用,因「天地」之飄風、暴雨都不能長久,又何況是「人」呢!
帛書「故從事而道者同於道,德者同於德,失者同於失。同於德者,道亦得之,同於失者,道亦失之。」「道者同於道」,在下句中並無「同於道者,……亦得之」相應之義,且德者因「德」而得「道」,故疑「道者同於道」是衍文,當刪。
「道亦德之」,即「道亦得之」。「得甚麼道?」得治國治民之道也。治國治民之道,亦如自然之道,故為政者當順道動而為之,不可以政教號令為治,否則就如「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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