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
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五

二十五 有狀混成
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乎!寞乎!獨立不垓,可以為天地母。
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強為之名曰大。
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
道大、天大、地大,王亦大。國中有四大安,王居一安。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十一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。
「狀」,帛書作「物」。「狀」,不可名相者,然「物」是可名相者,作「物」不榷。
「混」,郭簡書作「蟲」,帛書作「昆」,王本作「混」。
「成」,郭簡書作「城」,帛書作「成」。
道非物非象,不可名相,有狀渾然而成,早於天地而生。
寂乎!寞乎!獨立不垓。
郭簡無語助詞「乎」,依帛書補。
「寂乎寞乎」:郭簡書作「敓繆」,「敓繆」是言「道之動」也,動之微弱,寂靜無聲,聽之不可聞,視之不可見,撫之不可得。
「獨」,郭簡「从网(目)从虫」,今之「蜀」字,帛書作「獨」。
「垓」,郭簡書作「亥」,帛書此字缺損,乙本「从王从亥」,王本作「改」,誤也。「垓」,邊際界限之義。
  「道」不需依賴它者而能自存,大而無可界限。
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
實體曰「名」,稱謂曰「字」。
「字」,郭簡「从幺幺从才」,帛書作「字」。
不知「狀」之實體為何,故根本不知道它是甚麼,所以「未知其名」,以「道」來稱呼它,以便識之。
吾強為之名曰大。
「吾」,郭簡「从虍从壬」,帛書作「吾」。
「強」,郭簡「从弓从口二力」,帛書作「強」。
勉強稱「狀」的「名」為「大」。
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返。
「曰」,義作「則」。
「逝」,郭簡書作「从水从遣省从臼」,依李守奎編著《楚文字編》,則書作「从水从遣省」,帛書作「筮」,王本作「逝」。
「遠」,郭簡「从辵从惠省」,乙本作「遠」。
「反」,「返」也。
「大」而無隅則「逝」,「逝」則無垓則「遠」,「遠」則無所不至則「返」,
「返」則復歸於「道」,復歸於「狀」。
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王亦大。
「狀」無形無名、實存無隅、微弱無跡,故「道大」;在道之下,以天為大,故「天大」;天之下以地為大,故「地大」;地之上以人為大,而王為人君,故「王也大」。
國中有四大安,王居一安。
「國」,郭簡「从囗从右」,帛書作「國」。
「安」,語尾助詞,無義,下句同。
「居」,郭簡書作「凥」,帛書本作「居」。
國有道育之,有天覆之,有地載之,王只是國中之一而已。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「法」,順也,應也。
「人」應順地利、應天時、尊道尚德以生;「地」順天時以存、順道而載;「天」應道以覆、應道而運行;「道」順其本然而動之。

本章言道體與道動概念,是「郭簡《老子》」文本最重要「理論性」的敘說。道的狀態是「有狀渾成」,道是先天地而生的,道不是相對而存在的,而是「獨立不垓」,道動甚微,故曰「寂乎寥乎」,用「道」來字「狀」,以「大」來名「狀」,皆是便於指示的「稱名」而已,不足以名「狀」,皆「強為之名」也。「國中有四大」,這四大皆須順應「自然」而行之,唯有如此,才能生生不息。
有狀渾成,在天地形成之前便已存在運行,忽恍深微,獨立而無限,可以說是天地的根源。不知它真實的本體,只好稱呼它的字為「道」,我勉強的稱它的名為「大」。
「狀」从「爿」聲。《老子》第十四章形容「道」的時候,有「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惚恍」之語。「有狀混成」的「狀」就是「無狀之狀」的「狀」。
可見的形我們叫做物,可見的氣我們叫做象。「物」、「象」皆可見,「道」實非具體之事物,故今本作「物」必為錯誤,作「象」者,亦不妥也。
丁原植:依據裘先生說……「道」、「物」與「狀」三字,可能各表達「始源」的不同層面。[一]「裘先生」,裘錫圭先生。
作「物」說,甚是不妥,因「物」是「已名」;作「道」說,亦有討論的空間。而下句則有「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強名曰大。」可知「道」是「狀」之「字」,「狀」是「未知其名」,故老子「字之曰道」,既已知是「道」,何須「字之」。
陳鼓應:簡本「有狀(象)混成」比今本「有物混成」更近老子哲學的始源意義。[二]
陳錫勇:「象」、「物」所指涉者並同,指「道之物」之忽恍恍忽者,……此謂「道」之動,實「有」而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,撫之不得,忽恍而不可致詰,有狀不可名,有象不可知,實有而不可象狀,……「忽恍而不可致詰」,是謂「無狀之狀」,故甲編本章作「有狀混成」。[三]
「敓」,「奪」之本字。帛書甲本作「繡」,乙本作「蕭」,王本作「寂」。「寞」,郭簡「从糸从穆」,帛書作「繆」,乙本作「漻」,王本作「寥」。
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用本字。此字甚難稽核,然據「敓繆」一詞來看,「繆」作「穆」,義作「寞」,此字當作「寂」較合文義。
「寂乎寞乎」:郭簡書作「敓繆」,帛書甲本作「繡呵繆呵」,乙本作「蕭呵漻呵」,王本作「寂兮寥兮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敓穆」。
「敓繆」是言「道之動」也,動之微弱,寂靜無聲,聽之不可聞,視之不可見,捪之不可得。
沈清松:「敓穆」一詞,……其意表示道是寂靜無聲,不可聽聞,寥闊無形,無法視見之意。[四]
「敓繆」是言「道之動」也,道動微弱,寂靜無聲,聽之不可聞,視之不可見,撫之不可得。
「亥」,丁原植:「垓」有「界限」、「界域」或「邊際」之義,……此處「不亥」疑解為「不受限制」。[五]
沈清松:「獨立」二字則指道不依賴它者而能自存。……按「亥」假借為「垓」,指「界限」之意。表示道大無所界限,似較合理。[六]
曰「狀」為「道」、「大」,皆是人所給予的「名稱」,非「狀」之「實質」,不知「狀」之本體實質,故「未知其名」,以「道」來稱呼「它」,勉強名「狀」為「大」。而「名曰大」,「大」是可言中最極致的稱謂,以表示「狀」之存在而實有。
「大」極無隅則「逝」,「逝」極無形而實存則「遠」,「遠」極無方而無所不至則「返」,「返」極則無所不歸。「大」、「逝」、「遠」、「返」等皆不足以名「狀」,皆是「強為之名」。
所以,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自然之中,王亦是四大之一。
  人順大地、昊天、大道以生,大地順昊天、順大道以載,昊天應大道以覆,大道應自其本然以動。
「國中有四大」,「國」,簡文書作「从囗从右」,裘錫圭說:此字是「囿」字異體。「囿」與「域」古音相近可通。……簡文之「囿」,與帛書本的「國」一樣,似皆應从今本讀為「域」。
《說文》:「國,邦也。」「域,邦也。」兩字義同,「國」與「邦」不分,這是漢時及以後之觀點。春秋時,「國」與「邦」有別,「國」乃「邦之都」,即所謂「王城」也。「邦」是天子之地,而分封諸侯之地謂之「國」。帛書乙本因避劉邦諱,改「邦」作「國」。
「國中有四大安」,對「王亦大」當無問題,但對「道大」、「天大」、「地大」而言,則有質疑,此字作「域」,但道大無垓,域亦有垓,「有垓」何以涵載「無垓」。作「國」作「域」,皆不能盡其義,故此字無論作何字,只能以概念來詮釋。
「居」,《說文》:「居,處也。从尸,得几而止。」《玉篇》:「凥與居同。」段玉裁《注》:「凡尸得几謂之凥。尸即人也。引申之凥凡處之字。既又以蹲居代凥,別製踞為蹲居字,乃致居行而凥廢矣。」
由「道法自然」的觀念推之,此「域」或「國」,義當作「自然」為宜,也唯有如此,才能解決這個問題。
沈清松:「人法地」是說:人應該效法或遵從自然環境的法則,也就是認識生物圈和維生體系的法則,並根據這些法則來生存,而不是加以破壞。……「地法天」一語,在今天看來,就是表明大地環境也不是唯一的判準,因為大地環境最後也還要遵從宇宙的規則,以整體宇宙為法。……「天法道」……整體宇宙的運行是來自於「道」生生不息的存在活動,並以之為法。所謂「道」就是生生不息的存在活動。天之所效法、所依循的規則,是來自於道。……道是在自我分化和複雜化的過程中,產生了宇宙萬物。宇宙萬物既來自道,自是以「道」為法。……「道法自然」一語所表示的並不是在「道」上面又另設立一個「自然」的概念。「道」既是生生不息的存在活動,是由道發生一切,主宰一切。可見在此「自然」一詞,應該是「自其本然」之意。「道」是「自其本然」,是表示「道」的律則是來自於它自身。[七]
沈之析論,是思考的方向。
「自然」一詞,在《老子》書中,其義當不止是指科學性「大自然」一義的思考範圍,同時兼具萬事萬物之「本性」、「本然」。
王弼《注》:法自然者 在方而法方,在圓而法圓,於自然無所違也。自然者,無稱之言,窮極之辭也。
意謂「自然」是沒有合宜的形容,無言辭可以詳述。
郭沂:所謂「在方而法方,在圓而法圓」,是說一切依事物本來的樣子。以此為法,就「於自然無所違」了,即不違背事物本來的樣子了。 [八]
《老子》第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,樸,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」老子「自然」的本義為「樸」。「樸」乃萬物的「初始」狀態,「自然」,本來就是這樣,即所謂「本然」也。老子常用「赤子」、「樸」等來形容「自然」,那是因為「赤子」乃人之初始狀態,而「樸」乃木之本然。
老子的「自然」與西方自然科學的「自然」,在意涵上則有天壤之別。盡管二者都有「本然」之義,但自然科學領域中的「自然」,具有明顯的客觀性與物質性,而在老子所言的「自然」,則蘊涵著主體性、主觀性、精神性。
由於萬事萬物各具本態,所以「自然」便是王弼所說的「無稱之言,窮極之辭」。「道法自然」,指道順應其本來的樣子。
「道法自然」,「法」若釋作「效法」,沒有「自然之義」,當釋作「順應」為宜。萬事萬物各具本態,故萬事萬物「法」其本性、本然也。
「人」應順地、順天、順道以生;「地」順天以存、順道而載、順自然而行;「天」應道以覆、應道而運行;「道」順其本然而動之。
[一] 丁原植 《郭店竹簡老子釋析與研究》 萬卷樓出版 一九九年四月再版 頁一三八。
[二] 陳鼓應 《老子今註今譯》 頁一四五。
[三] 陳錫勇 《郭店楚簡老子論證》 頁一三二--一三三。
[四] 沈清松 (郭店竹簡老子的道德論與宇宙論)《哲學與文化》 廿六巻第四期 頁三○○。
[五] 丁原植 頁一三九。
[六] 沈清松 頁三○一。
[七] 同上 頁三○二。
[八] 郭沂 《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》 頁五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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