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九 昔之得一者
昔之得一者;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侯王得一而以為天下正。
其致之也,謂天毋已清將恐裂,謂地毋已寧將恐發,謂神毋已靈將恐歇,謂谷毋已盈將恐竭,謂侯王毋已貴以高將恐蹶。
故必貴而以賤為本,必高而以下為基。夫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穀。此其賤之本與?非也?故致數譽無譽,是故不欲祿祿若玉,珞珞若石。
昔之得一者;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侯王得一而以為天下正。
「地得一以寧」的「一」,「王得一」、「天下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靈」,帛書作「霝」。
「谷」,帛書甲本作「浴」。
「一」,道之動也,即道生萬物也。
「得一」,順道動而動之。
「以」,所以。
從前順道而行的有:天順道所以清明,地順道所以寧靜,神順道所以靈驗,谷順道所以盈實,侯王順道所以天下安定清靜。
其致之也,謂天毋已清將恐裂,謂地毋已寧將恐發,謂神毋已靈將恐歇,謂谷毋已盈將恐竭,謂侯王毋已貴以高將恐蹶。
「裂」、「已寧」、「發」,「靈將」的「將」字,「以高將恐蹶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其」,指上述得道者。
「致」,帛書皆作「誡」。
「謂」,帛書皆作「胃」,發語詞,若也,使也。
「毋」,不也。
「毋已」,不休止也。
「發」,廢也。
「竭」,帛書皆作「渴」。
「蹶」,跌倒,顛覆。
以上述所說的來告誡以下的事,若天不順道動而自我運行,天不會清明,這將會導致天崩;若地不順道動而自我運行,地不會寧靜,這將會導致地裂;若神不順道動而自我運行,神不會靈驗,這將會導致神靈不靈不驗;若谷不順道動而自我運行,谷不會盈滿,這將會導致河谷枯竭;若侯王不順道動而故為故執,侯王不會又貴又高,這將會導致失國亡身。
故必貴而以賤為本,必高而以下為基。
「高」字下帛書有「矣」字,衍文,當刪。
所以,貴一定以賤為根本,高必須以下為基礎。
夫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穀。此其賤之本與?非也?
「孤」、「賤之本與,非也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自謂」,自稱也。
「孤、寡、不穀」,古侯王自謂謙詞,「孤」,少也,「寡」,少也,「不穀」,不善也。古代君王自稱自己為孤德、寡德、不善之人。
所以侯王自稱自己是「孤德之人」、「寡德之人」、「不善之人」。這種稱謂是把卑賤當作根本嗎?豈不是嗎?
故致數譽無譽。是故不欲琭琭若玉,硌硌若石。
「琭琭」、「珞若石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致」誡也。
「數」,計算也。
「譽」,帛書甲本作「與」,乙本、王本作育「輿」,通行本作「譽」。
「琭琭」,玉之美也。
「硌硌」,石之實也。
所以,要勸誡那些費盡千方百計謀得美譽的侯王們,若不得一,終是無譽。所以,不願像美麗的美玉,卻願成為樸實無華的石頭。
本章言為政者當得一以為以執,當以貴德為本而不以謀取美譽為務。
昔之得一者: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侯王得一而以為天下正。說明萬物得一皆能得其所以,若此五者不得一,則天不清,地不寧,神不靈,谷不盈,侯王不能使天下正,說明萬物不得一是不能得其所以。
本章所謂的「神」,不是上帝、神仙、及超自然能力者,而是指「巫、覡」。襖民時期,巫覡者乃族群與上蒼溝通的橋樑,於神而言,巫覡乃人之代表,於人言,巫覡乃神之代表,故巫覡之語是否靈驗,當不是任由巫覡隨自身信口之言,而是巫覡者順道而言之,順道之言必能靈驗。
天、地、谷皆自然之物象,若能「得一」,則可「清、寧、盈」,而神、侯王乃人也,若能順道而為之,必能「靈、天下正」。說明所有之物象與人,即指萬物言,皆必「得一」,才能各歸其根也。
「故必貴而以賤為本,……硌硌若石」,則是本章之重心所在,因前段文字是玄理,本段文字則是道理,是可理解而實行的,也是要為政者要去努力的目標。
侯王「自謂」自己是「孤」、是「寡」、是「不穀」,這些稱謂看似是賤是下,但事實上是貴是高,侯王若以為如此便可以了,但這些是不足夠的,這不該是「數譽」之舉,為政者當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務實務本,不作琭琭若玉,當作硌硌若石,如此才能「得一」,而天下正也。
為政者雖貴,但要知道貴以賤為本的道理,為政者雖高,但要知道高以下為本的事理,為政者雖是琭琭之玉,但要硌硌如石。
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
老子新校新義之卅八
三十八 尚德不德
尚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。尚德無為而無不為也。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。尚
義為之而有以為也。尚禮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攘臂而扔之。
故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夫禮者,忠信之薄也,而亂之首也。
前識者,道之華也,而愚之首也。是以大丈夫居其厚不居其薄;居其實不居其華,故去彼取此。
尚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。
「尚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尚」,上也,通借。
「德」,一切作為皆不逞一己之智能,循道動而作為之。
「不德」、「失德」,「德」作「得」,外欲之「得」也,指「仁義」之美名和「禮智」之貨利言。
「無」,帛書本皆作「无」。
尚德者,不為外欲所誘所制,所以是個有德之人;下德者,緊握欲利之得而不放棄,因此是個無德之人。
尚德無為而無不為也。
「為而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尚德無為而無不為也:「無不為」,樣樣皆可作為也。
《論語》<為政>:子曰:吾十有五而志於學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知天命,六十耳順,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。」為甚麼七十可以從心所欲但又不踰矩?因為在七十之前的修為所致。尚德者尊道尚德,一切作為皆順應自然,故可「無不為也」。
尚德者的作為,全順應自然而無偏為,故「無不為也」。
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。
「而无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仁」有親疏之分。為政者當視全民一律,無親無疏之罣礙,自能如
「天地不仁」也。
尚仁者執仁以治,欲有所為,但又因親疏的罣礙而不知如何為之。
尚義為之而有以為也。
「尚義」,帛書乙本作「尚德」,明顯之誤。
「義」有利害之得。為政者以利誘之,以害害之,這種作為,皆自以為是,實非治天下之道也。
「又以為」,自以為有所作為。
尚義者執義治國,以為有所作為,實則是「自以為是」的作為。
尚禮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攘臂而扔之。
「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扔」,帛書作「乃」。
「禮」有貴賤之辨。為政者妄以貨利定尊卑貴賤,圖以禮法治國,實則國更亂也。
「莫之應」,沒有人回應。
「攘臂」,伸出手臂,捲起衣袖。
「扔」,引也,拉也,強行之。
為政者執禮治國,但無人響應,於是強制執行。
故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
「後」,帛書作「后」。
「道」,自其本然也。
故失道之後,必須要修德以歸道,失德之後才高舉仁,失仁之後才高喊義,失義之後才強行禮法。
夫禮者,忠信之薄也,而亂之首也。
「薄」,帛書作「泊」,音近可借。「薄」,忠信不足也。
「亂」,災禍也。
「首」,《爾雅、釋詁》:「首,始也。」起源之義。
禮是忠信不足後的產物,是所有災禍的源頭。
前識者,道之華也,而愚之首也。
「前識者」,帛 甲本毀損。王弼注:前識者,前人而識也,即下德之倫也。」「下德之倫」,即指「執仁」、「執義」、「執義」而有所為者。下德者自以為是前識者,故逞一己之智能為治,結果是姦詐益生,名實相悖。
「華」,虛而不實,浮誇也。以「仁」、「義」取代「道」,實浮誇了「仁」、「義」之作用,「仁義」是無法取代「道」的。
「愚」,易順鼎作「遇」,易說可作參考。「遇」,遇也,「仁義」已非自然,故高舉仁義,實則是棄人之純樸本性,去追逐外在的「仁名」、「義利」。
「愚之首」,言仁義已失自然之「道」、「德」,是「遇」到「外誘外得」之開始。
自以為智者,逞一己之知能,妄以「仁義」取代「大道」,這是把「仁義」過分渲染而不實的說法,這也是捨人之樸然本性,而開始追逐外誘外得,外誘外得皆亂心敗德之欲,致使人不復返於樸。
是以大丈夫居其厚不居其薄;居其實不居其華,故去彼取此。
「大丈夫」,尚德者也。
「厚」、「實」,德也。
「薄」,忠信之薄也,「禮」也。
「華」,道之虛飾也,「仁」、「義」也。
「彼」,帛書甲本作「皮」,指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。
尚德者居道德之厚而不居忠信之薄的「禮」,居樸實大道而不尚虛浮的「仁義」,故大丈夫棄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之執,而取尚德之修為。
本章言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皆無法取代大道。尤其是禮,更是人類所有災禍的源頭。
尚德者不受外得美名、貨利所惑所制;下德者,因捨不下外得名、貨之利,所以是個無德之人。尚德者所有的作為都是順應大道,故能「無不為也」。尚德者居深厚大道而不居忠信之薄的「禮」,居樸實大道而不尚虛浮的「仁義」。
執仁者因罣礙於親疏之情,如此「仁政」,真不知該如何去作為。為政者當要大公無私,所謂「聖人不仁」是也。
執義者自以為是,順己者為義,逆己者為害,故以順己與逆己作為之,這種「義政」,難以帶下治。
執禮者,以貨利強分尊卑貴賤,百官不相應,於是便強制去執行。
「尚德無為而無不為也」,《論語》<為政>:子曰:吾十有五而志於學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知天命,六十耳順,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。」為甚麼七十可以從心所欲但又不踰矩?因為在七十之前的修為所致。尚德者尊道尚德,一切作為皆順應自然,故可「無不為也」。
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,成了竊取名位的工具,也桎梏了純樸自然的人性,為政者唯有「尊道修德」,成為「尚德者」天下始能大治。正如五十七章:「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欲無欲而民自樸。」
為政背棄了大道後,借修德歸返真樸,而失德之後,則高舉仁以代道,失去仁後,則高喊以義取代仁,失義之後,則強行禮法。「禮」是忠信不足下的產物,是所有災禍的源頭。
前識者逞一己之智能,高舉仁義,制定規禮法,以為如此便能國治民安,但老子認為這一切若失去了真樸,便毫無任何意義了。無真樸的「仁義」,只是搏取美名令譽的工具,無真樸的禮法,為的只是滿足為政者的私欲而已,自有「名制」、「禮法」後,社會不但未見安泰,反是人災人禍益多,目睹這種亂象,老子的內心是極之痛苦的。
在「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」句中《老子》所分的層次,是四個層次五個面相,「道」與「德」是同一個層次。「道」與「德」是一體之兩面,面對萬物天地時用「道」,面對人時用「德」,「萬物天地」皆「尊道貴德」,一切皆順自然也,但唯有人不同,人因私欲貪得而遠離了大道,故人必需要「順道修德」,才能復返於自然復歸於「道」。
「尚仁」、「尚義」、「尚禮」的層次,則很明顯的告訢我們,當人棄道背德之後,欲以「仁」為治,但由於親疏的罣礙,「仁政」難施;於是以「義」為治,執義之君,順我者義,不順我者不義,這種自以為是「義政」,亦無法定邦安民。老子說:「(仁義只是)道之華也而愚之首也。」雖老子不反對仁義忠信,但以此來取代道,則大不以為然。
最後只有用「禮」來治之,但妄定尊卑,妄行貴賤,結果諸侯之家是毀禮敗法之源,要人民守禮守法,自己卻毀禮敗法,國焉有不亡之理乎?
老子對「禮」的批判,至為強烈,「夫禮者,忠信之薄也而亂之首也。」因「禮」成了繁文縟節,徒具儀式,諸侯、大夫篡位奪權,然後又立「禮」以行之,一個根本失禮的諸侯、大夫,竟然講起「禮」了,何以服人,故只有「攘臂而扔之」。
那些自以為智者,以為仁義可取代「道」與「德」,其實仁義乃過於浮誇,這是捨人純樸本性而追逐外得的開始。
「禮」在老子心中是極負面的評價,《老子》第三十八章:「尚德不德,是以有德,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,尚德無為而無以為也。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。尚義為之而有以為也。尚禮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攘臂而扔之。故失道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夫禮者,忠信之薄也,而亂之首也。」
在這章中,「禮」是「失道」、「失德」、「失仁」、「失義」之後的「產物」,且是「忠信之薄也」、「亂之首也」。在這章中,可見老子所面對的社會現象,是多麼讓他失望,老子對「仁」是尚可接受的,因為「尚仁為之」,自以為有事可為,事實尚又不知道有那些是可為的;對「義」則是雖不認同但勉強接受,因「尚義為之」,自己以為有為而為之;對「禮」則是大加撻伐,無法接受,因「尚禮為之」時,在「莫之應也」的狀況下,竟然是「攘臂而扔之」,這是老子無法忍受的。
《老子》五十一章:「道生之德畜之,物形之而器成之。是以萬物尊道而貴德」,萬物天地皆是「尊道貴德」,唯人則否,老子提出「修德」,其自的是人經過修德之後,可以「尊道貴德」,復歸於「道」。
「道」是不分你我,亦無親疏、利害、貴賤之分,但「仁」卻以「親疏」分,「義」以「利害」分,「禮」以「貴賤」分,這些「分」,不合自然,也不合於「道」,故老子對「禮」作「忠信之薄也,而亂之首也」的嚴厲批評。
尚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。尚德無為而無不為也。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。尚
義為之而有以為也。尚禮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攘臂而扔之。
故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夫禮者,忠信之薄也,而亂之首也。
前識者,道之華也,而愚之首也。是以大丈夫居其厚不居其薄;居其實不居其華,故去彼取此。
尚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。
「尚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尚」,上也,通借。
「德」,一切作為皆不逞一己之智能,循道動而作為之。
「不德」、「失德」,「德」作「得」,外欲之「得」也,指「仁義」之美名和「禮智」之貨利言。
「無」,帛書本皆作「无」。
尚德者,不為外欲所誘所制,所以是個有德之人;下德者,緊握欲利之得而不放棄,因此是個無德之人。
尚德無為而無不為也。
「為而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尚德無為而無不為也:「無不為」,樣樣皆可作為也。
《論語》<為政>:子曰:吾十有五而志於學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知天命,六十耳順,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。」為甚麼七十可以從心所欲但又不踰矩?因為在七十之前的修為所致。尚德者尊道尚德,一切作為皆順應自然,故可「無不為也」。
尚德者的作為,全順應自然而無偏為,故「無不為也」。
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。
「而无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仁」有親疏之分。為政者當視全民一律,無親無疏之罣礙,自能如
「天地不仁」也。
尚仁者執仁以治,欲有所為,但又因親疏的罣礙而不知如何為之。
尚義為之而有以為也。
「尚義」,帛書乙本作「尚德」,明顯之誤。
「義」有利害之得。為政者以利誘之,以害害之,這種作為,皆自以為是,實非治天下之道也。
「又以為」,自以為有所作為。
尚義者執義治國,以為有所作為,實則是「自以為是」的作為。
尚禮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攘臂而扔之。
「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扔」,帛書作「乃」。
「禮」有貴賤之辨。為政者妄以貨利定尊卑貴賤,圖以禮法治國,實則國更亂也。
「莫之應」,沒有人回應。
「攘臂」,伸出手臂,捲起衣袖。
「扔」,引也,拉也,強行之。
為政者執禮治國,但無人響應,於是強制執行。
故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
「後」,帛書作「后」。
「道」,自其本然也。
故失道之後,必須要修德以歸道,失德之後才高舉仁,失仁之後才高喊義,失義之後才強行禮法。
夫禮者,忠信之薄也,而亂之首也。
「薄」,帛書作「泊」,音近可借。「薄」,忠信不足也。
「亂」,災禍也。
「首」,《爾雅、釋詁》:「首,始也。」起源之義。
禮是忠信不足後的產物,是所有災禍的源頭。
前識者,道之華也,而愚之首也。
「前識者」,帛 甲本毀損。王弼注:前識者,前人而識也,即下德之倫也。」「下德之倫」,即指「執仁」、「執義」、「執義」而有所為者。下德者自以為是前識者,故逞一己之智能為治,結果是姦詐益生,名實相悖。
「華」,虛而不實,浮誇也。以「仁」、「義」取代「道」,實浮誇了「仁」、「義」之作用,「仁義」是無法取代「道」的。
「愚」,易順鼎作「遇」,易說可作參考。「遇」,遇也,「仁義」已非自然,故高舉仁義,實則是棄人之純樸本性,去追逐外在的「仁名」、「義利」。
「愚之首」,言仁義已失自然之「道」、「德」,是「遇」到「外誘外得」之開始。
自以為智者,逞一己之知能,妄以「仁義」取代「大道」,這是把「仁義」過分渲染而不實的說法,這也是捨人之樸然本性,而開始追逐外誘外得,外誘外得皆亂心敗德之欲,致使人不復返於樸。
是以大丈夫居其厚不居其薄;居其實不居其華,故去彼取此。
「大丈夫」,尚德者也。
「厚」、「實」,德也。
「薄」,忠信之薄也,「禮」也。
「華」,道之虛飾也,「仁」、「義」也。
「彼」,帛書甲本作「皮」,指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。
尚德者居道德之厚而不居忠信之薄的「禮」,居樸實大道而不尚虛浮的「仁義」,故大丈夫棄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之執,而取尚德之修為。
本章言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皆無法取代大道。尤其是禮,更是人類所有災禍的源頭。
尚德者不受外得美名、貨利所惑所制;下德者,因捨不下外得名、貨之利,所以是個無德之人。尚德者所有的作為都是順應大道,故能「無不為也」。尚德者居深厚大道而不居忠信之薄的「禮」,居樸實大道而不尚虛浮的「仁義」。
執仁者因罣礙於親疏之情,如此「仁政」,真不知該如何去作為。為政者當要大公無私,所謂「聖人不仁」是也。
執義者自以為是,順己者為義,逆己者為害,故以順己與逆己作為之,這種「義政」,難以帶下治。
執禮者,以貨利強分尊卑貴賤,百官不相應,於是便強制去執行。
「尚德無為而無不為也」,《論語》<為政>:子曰:吾十有五而志於學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知天命,六十耳順,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。」為甚麼七十可以從心所欲但又不踰矩?因為在七十之前的修為所致。尚德者尊道尚德,一切作為皆順應自然,故可「無不為也」。
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,成了竊取名位的工具,也桎梏了純樸自然的人性,為政者唯有「尊道修德」,成為「尚德者」天下始能大治。正如五十七章:「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欲無欲而民自樸。」
為政背棄了大道後,借修德歸返真樸,而失德之後,則高舉仁以代道,失去仁後,則高喊以義取代仁,失義之後,則強行禮法。「禮」是忠信不足下的產物,是所有災禍的源頭。
前識者逞一己之智能,高舉仁義,制定規禮法,以為如此便能國治民安,但老子認為這一切若失去了真樸,便毫無任何意義了。無真樸的「仁義」,只是搏取美名令譽的工具,無真樸的禮法,為的只是滿足為政者的私欲而已,自有「名制」、「禮法」後,社會不但未見安泰,反是人災人禍益多,目睹這種亂象,老子的內心是極之痛苦的。
在「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」句中《老子》所分的層次,是四個層次五個面相,「道」與「德」是同一個層次。「道」與「德」是一體之兩面,面對萬物天地時用「道」,面對人時用「德」,「萬物天地」皆「尊道貴德」,一切皆順自然也,但唯有人不同,人因私欲貪得而遠離了大道,故人必需要「順道修德」,才能復返於自然復歸於「道」。
「尚仁」、「尚義」、「尚禮」的層次,則很明顯的告訢我們,當人棄道背德之後,欲以「仁」為治,但由於親疏的罣礙,「仁政」難施;於是以「義」為治,執義之君,順我者義,不順我者不義,這種自以為是「義政」,亦無法定邦安民。老子說:「(仁義只是)道之華也而愚之首也。」雖老子不反對仁義忠信,但以此來取代道,則大不以為然。
最後只有用「禮」來治之,但妄定尊卑,妄行貴賤,結果諸侯之家是毀禮敗法之源,要人民守禮守法,自己卻毀禮敗法,國焉有不亡之理乎?
老子對「禮」的批判,至為強烈,「夫禮者,忠信之薄也而亂之首也。」因「禮」成了繁文縟節,徒具儀式,諸侯、大夫篡位奪權,然後又立「禮」以行之,一個根本失禮的諸侯、大夫,竟然講起「禮」了,何以服人,故只有「攘臂而扔之」。
那些自以為智者,以為仁義可取代「道」與「德」,其實仁義乃過於浮誇,這是捨人純樸本性而追逐外得的開始。
「禮」在老子心中是極負面的評價,《老子》第三十八章:「尚德不德,是以有德,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,尚德無為而無以為也。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。尚義為之而有以為也。尚禮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攘臂而扔之。故失道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夫禮者,忠信之薄也,而亂之首也。」
在這章中,「禮」是「失道」、「失德」、「失仁」、「失義」之後的「產物」,且是「忠信之薄也」、「亂之首也」。在這章中,可見老子所面對的社會現象,是多麼讓他失望,老子對「仁」是尚可接受的,因為「尚仁為之」,自以為有事可為,事實尚又不知道有那些是可為的;對「義」則是雖不認同但勉強接受,因「尚義為之」,自己以為有為而為之;對「禮」則是大加撻伐,無法接受,因「尚禮為之」時,在「莫之應也」的狀況下,竟然是「攘臂而扔之」,這是老子無法忍受的。
《老子》五十一章:「道生之德畜之,物形之而器成之。是以萬物尊道而貴德」,萬物天地皆是「尊道貴德」,唯人則否,老子提出「修德」,其自的是人經過修德之後,可以「尊道貴德」,復歸於「道」。
「道」是不分你我,亦無親疏、利害、貴賤之分,但「仁」卻以「親疏」分,「義」以「利害」分,「禮」以「貴賤」分,這些「分」,不合自然,也不合於「道」,故老子對「禮」作「忠信之薄也,而亂之首也」的嚴厲批評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卅七
三十七 道恆無名也
道恆亡名也,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化。
化而欲作,吾將鎮之以亡名之樸,夫亦將知足,知足以靜,萬物將自定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編第七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道恆亡名也,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化。
「名」,郭簡作「為」,帛書作「名」,依帛書作「名」。
道無狀、無形,故無可名之,曰「道」只是不得已而「字」之者,故「道恆無名」,而「道恆無為」說,誤也。
「侯」,郭簡書作「矦」。
「若」,「如」也。
「而」,郭簡有此字,帛書、王本均無此字。「而」,連繫承接詞。
「萬物」, 侯王守道與否,與萬物自化與否是沒有關系的,萬物自化是因循道動而生息,疑「萬物」當是「萬民」之誤。
「化」,郭簡與帛書甲本皆書作「上為下心」,乙本作「化」。
「自化」,自身回歸本然,即與萬物和光同塵。
道是恆無名的,侯王能順道而為,萬民自然亦能自化。
化而欲作,吾將鎮之以亡名之樸,夫亦將知足,知足以靜,萬物將自定。
「作,吾將鎮之以無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本句帛書「鎮之以無名之樸」出現兩次,校之,依王本刪其一。
「欲」,郭簡書作「从谷从隹」,帛書作「欲」。
「作」,郭簡書作「上乍下又」,帛書乙本作「作」。
「吾」,矦王也,為政者。
「鎮」,郭簡書作「貞」,乙本作「闐」,王本作「鎮」。「鎮」,安也,撫也。
「無名之樸」,「無名」、「樸」,皆指「道」而言,《老子》第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,樸。」「樸」,帛書作「楃」,乙本作「樸」。
「知足」,郭簡作「智足」,帛書二本作「不辱」,當依簡本。
「萬物」,帛書作「天地」,與前句不類,當以「萬物」為本。
「定」,正也。
自化後而有欲為欲執之欲,侯王將用道之素樸來安撫欲作欲為之人。經道之安撫後,欲作欲為者亦歸素樸而知足,知足便能歸於清靜自然,萬民因而將會各自生息安定。
本篇言侯王能守道順道而行,萬物亦將自化、自定。
「名」,《莊子‧逍遙遊》:「名者,實之賓也。」「名」,乃指事物之實體,非事物之稱謂。
「道恆無名」,郭簡作「道恆無為」,事實上「道恆有為」,大至宇宙穹蒼,小至耳目所及,手足所觸,一呼一息之間,皆充滿「道為」之象,若說「道體」無名,這是正確的認識,若說「道動」乃無為,則是錯誤的理解。
《老子》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」,而郭簡與帛書於此章均以「無名」對應,因道本「無形無名」,只是老子強名這「無形無名」之「狀」曰「道」;且「道生萬物」,故道有為而萬物生焉,故云「道恆無為」者,誤也。
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:「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,寂乎寞乎,獨立不垓,可以為天地母,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強為之名曰大。」「道恆無名也」,「道」本無形、無名,不可名、不可言的。稱之為「道」者,乃是老子不得已而字之者,故曰「恆」無名。《老子》四十二章: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」「道生萬物」,這便是「道動」之實,道本是「恆有為」者,故「道恆無為」說,誤也。「道動」即「道為」,只是「道動」甚微而不覺知,誤以為「道恆無為」。。
《老子》第五十一章:「道生之、畜之、長之、育之,亭之、毒之、養之、覆之。」道生萬物,道育萬物,道庇萬物,此皆「道恆有為」之象,故云「道恆無為」者,實誤也。
「道恆無名」,是指涉「道體」而言,「道之動」也,則義指「道之有為」也,故「道恆無為」說,實極誤也。「無為」說,如王弼所言「順自然也。」「順自然看似無動,實則恆動也,看似無為,實則恆有為。《老子》所言「無為」,非指「道」言,而是針對「人」而言。
「道恆無名」,當理解為「道(道體)恆無名,道(道動)恆有為」,故云:「道恆無為」乃錯誤之認知。
道恆無名,道法自然永恆地運作,侯王能遵行道的這個法則,而萬物亦會各自回歸自我的本位與本然。
自化在本然的規律後,偶或有「欲作」之念時,則以無名的真樸大道來安撫之,而使「欲作」止息於本然之自得而知足知止,知足便能清靜無為無執,萬物亦因之自定。
郭簡中的「萬物」,義括天、地、人、物、事等。
所謂「天地萬物」說,乃源於戰國或較後的概念。《老子》書中,「天地」不能概括「萬物」,「天地」乃概括於「萬物」之中,當作「萬物天地」概念來釋之。
「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化」,侯王順「道之動」而作為,萬物是不可能因而自化,且以侯王主觀的目的言,侯王守道目的不是「萬物將自化」,而是「萬民將自化」,而在客觀上言,侯王順「道之動」,萬物不能因之而「自化」,老虎不因侯王守道而吃草,牛不因侯王守道而吃肉。故在釋「萬物」時,此種認知是不可忽略的重點。
雖如此,但「侯王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化」,是言侯王守道而為,不但使民自化,且能使萬物自化,言侯王守道之重要性,在萬物中,唯有人才有影響萬物之能力,則義更為易明,可作參考。
身為侯王,皆以為「大有為」可以造福人民,在老子看來,可能效果不然,始皇是大有為之統治者,然則生靈塗炭;漢武力圖強國富民,結果是發動四十多年的戰爭,弄得百姓家破人亡,孤兒寡婦成群,最後始有「輪臺之詔」。如所有之君主,皆能順道而行,不故為、不故作,如此之作為謂之「無為」,則天下太平矣。
侯王能知足知止,清靜而不故為,如同萬物之順自然,則天下自定。
「自化」,不只是指人民,而侯王亦當「自化」,如此,則天下無事,民安其居、美其服、甘其食、樂其俗,一切順其自然。
一句「化而欲作」,道出「化」後亦有「欲作」之念,說明人性中的「欲望」是無法因「化」而消失,但老子提出「鎮之以無名之樸」,提醒在「欲作」之時,為政者應以「無名之樸」安之撫之,「無名之樸」是「知足以靜」之道,侯王能知足知止、能清靜無為,則欲作者的「欲作」之念自能消於無形。
「化而欲作」,由於人不願臣服於大自然的規律中,故「化而欲作」是可預知,這是人類的現象。
老子的理想政治,在於「無為而自化」,侯王無為無作,也是「自化」,而民亦因侯王之自化而自化。
「無為」,順道而為之,謂之「無為」。
「自化」,非自我演化。「演化」是指生物因應自然環境而不斷的自我調適,其目的是達到環境所侷限的修件需求,以免被環境淘汰;「自化」是各自回歸各自的本位、本然。
「自我演化」,多指形貌與體質上的變化;「自化」多指心性的默化。「演化」的改變是來自外在的環境壓力,是被迫的、生物性的;「自化」則來自本身內在的驅力,是精神性的。
道恆亡名也,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化。
化而欲作,吾將鎮之以亡名之樸,夫亦將知足,知足以靜,萬物將自定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編第七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道恆亡名也,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化。
「名」,郭簡作「為」,帛書作「名」,依帛書作「名」。
道無狀、無形,故無可名之,曰「道」只是不得已而「字」之者,故「道恆無名」,而「道恆無為」說,誤也。
「侯」,郭簡書作「矦」。
「若」,「如」也。
「而」,郭簡有此字,帛書、王本均無此字。「而」,連繫承接詞。
「萬物」, 侯王守道與否,與萬物自化與否是沒有關系的,萬物自化是因循道動而生息,疑「萬物」當是「萬民」之誤。
「化」,郭簡與帛書甲本皆書作「上為下心」,乙本作「化」。
「自化」,自身回歸本然,即與萬物和光同塵。
道是恆無名的,侯王能順道而為,萬民自然亦能自化。
化而欲作,吾將鎮之以亡名之樸,夫亦將知足,知足以靜,萬物將自定。
「作,吾將鎮之以無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本句帛書「鎮之以無名之樸」出現兩次,校之,依王本刪其一。
「欲」,郭簡書作「从谷从隹」,帛書作「欲」。
「作」,郭簡書作「上乍下又」,帛書乙本作「作」。
「吾」,矦王也,為政者。
「鎮」,郭簡書作「貞」,乙本作「闐」,王本作「鎮」。「鎮」,安也,撫也。
「無名之樸」,「無名」、「樸」,皆指「道」而言,《老子》第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,樸。」「樸」,帛書作「楃」,乙本作「樸」。
「知足」,郭簡作「智足」,帛書二本作「不辱」,當依簡本。
「萬物」,帛書作「天地」,與前句不類,當以「萬物」為本。
「定」,正也。
自化後而有欲為欲執之欲,侯王將用道之素樸來安撫欲作欲為之人。經道之安撫後,欲作欲為者亦歸素樸而知足,知足便能歸於清靜自然,萬民因而將會各自生息安定。
本篇言侯王能守道順道而行,萬物亦將自化、自定。
「名」,《莊子‧逍遙遊》:「名者,實之賓也。」「名」,乃指事物之實體,非事物之稱謂。
「道恆無名」,郭簡作「道恆無為」,事實上「道恆有為」,大至宇宙穹蒼,小至耳目所及,手足所觸,一呼一息之間,皆充滿「道為」之象,若說「道體」無名,這是正確的認識,若說「道動」乃無為,則是錯誤的理解。
《老子》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」,而郭簡與帛書於此章均以「無名」對應,因道本「無形無名」,只是老子強名這「無形無名」之「狀」曰「道」;且「道生萬物」,故道有為而萬物生焉,故云「道恆無為」者,誤也。
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:「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,寂乎寞乎,獨立不垓,可以為天地母,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強為之名曰大。」「道恆無名也」,「道」本無形、無名,不可名、不可言的。稱之為「道」者,乃是老子不得已而字之者,故曰「恆」無名。《老子》四十二章: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」「道生萬物」,這便是「道動」之實,道本是「恆有為」者,故「道恆無為」說,誤也。「道動」即「道為」,只是「道動」甚微而不覺知,誤以為「道恆無為」。。
《老子》第五十一章:「道生之、畜之、長之、育之,亭之、毒之、養之、覆之。」道生萬物,道育萬物,道庇萬物,此皆「道恆有為」之象,故云「道恆無為」者,實誤也。
「道恆無名」,是指涉「道體」而言,「道之動」也,則義指「道之有為」也,故「道恆無為」說,實極誤也。「無為」說,如王弼所言「順自然也。」「順自然看似無動,實則恆動也,看似無為,實則恆有為。《老子》所言「無為」,非指「道」言,而是針對「人」而言。
「道恆無名」,當理解為「道(道體)恆無名,道(道動)恆有為」,故云:「道恆無為」乃錯誤之認知。
道恆無名,道法自然永恆地運作,侯王能遵行道的這個法則,而萬物亦會各自回歸自我的本位與本然。
自化在本然的規律後,偶或有「欲作」之念時,則以無名的真樸大道來安撫之,而使「欲作」止息於本然之自得而知足知止,知足便能清靜無為無執,萬物亦因之自定。
郭簡中的「萬物」,義括天、地、人、物、事等。
所謂「天地萬物」說,乃源於戰國或較後的概念。《老子》書中,「天地」不能概括「萬物」,「天地」乃概括於「萬物」之中,當作「萬物天地」概念來釋之。
「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化」,侯王順「道之動」而作為,萬物是不可能因而自化,且以侯王主觀的目的言,侯王守道目的不是「萬物將自化」,而是「萬民將自化」,而在客觀上言,侯王順「道之動」,萬物不能因之而「自化」,老虎不因侯王守道而吃草,牛不因侯王守道而吃肉。故在釋「萬物」時,此種認知是不可忽略的重點。
雖如此,但「侯王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化」,是言侯王守道而為,不但使民自化,且能使萬物自化,言侯王守道之重要性,在萬物中,唯有人才有影響萬物之能力,則義更為易明,可作參考。
身為侯王,皆以為「大有為」可以造福人民,在老子看來,可能效果不然,始皇是大有為之統治者,然則生靈塗炭;漢武力圖強國富民,結果是發動四十多年的戰爭,弄得百姓家破人亡,孤兒寡婦成群,最後始有「輪臺之詔」。如所有之君主,皆能順道而行,不故為、不故作,如此之作為謂之「無為」,則天下太平矣。
侯王能知足知止,清靜而不故為,如同萬物之順自然,則天下自定。
「自化」,不只是指人民,而侯王亦當「自化」,如此,則天下無事,民安其居、美其服、甘其食、樂其俗,一切順其自然。
一句「化而欲作」,道出「化」後亦有「欲作」之念,說明人性中的「欲望」是無法因「化」而消失,但老子提出「鎮之以無名之樸」,提醒在「欲作」之時,為政者應以「無名之樸」安之撫之,「無名之樸」是「知足以靜」之道,侯王能知足知止、能清靜無為,則欲作者的「欲作」之念自能消於無形。
「化而欲作」,由於人不願臣服於大自然的規律中,故「化而欲作」是可預知,這是人類的現象。
老子的理想政治,在於「無為而自化」,侯王無為無作,也是「自化」,而民亦因侯王之自化而自化。
「無為」,順道而為之,謂之「無為」。
「自化」,非自我演化。「演化」是指生物因應自然環境而不斷的自我調適,其目的是達到環境所侷限的修件需求,以免被環境淘汰;「自化」是各自回歸各自的本位、本然。
「自我演化」,多指形貌與體質上的變化;「自化」多指心性的默化。「演化」的改變是來自外在的環境壓力,是被迫的、生物性的;「自化」則來自本身內在的驅力,是精神性的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卅六
三十六 將欲翕之
將欲翕之,必固張之;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;將欲去之,必固舉之;將欲取之,必固予之;是謂微明。
柔弱勝強,魚不可脫於淵,邦利器不可以示人。
將欲翕之,必固張之;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。
弱之後「必固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翕」,帛書甲本作「拾」,乙本「从手从翕」,王本、今本作「歙」。「翕」、「歙」古字通。「翕」,合也。
「固」,帛書作「古」。「固」,當然、應然。
「張」,開也。
將使翕合者,必定先要使之張開;將使柔弱者,必定先要使之堅強。
將欲去之,必固舉之;將欲取之,必固予之;是謂微明。
「微明」,深幽不顯,道理清楚。
將使除去者,必定先要使之興舉;將要取得者,必定先要使之給予;這種「將欲者」雖未形之,而「已然者」必固先之,從其已然中逆探其將欲者,雖然幽隱不顯,但道理甚明,故曰「微明」。
柔弱勝強,魚不可脫於淵,邦利器不可以示人。
「魚不可」,帛書甲本毀損「可」字。
「淵」,帛書甲本作「潚」,乙本作「淵」。「淵」,深水也。
「邦利器」,治邦之利器也,治邦以德也。
「示」,帛書甲本作「視」,乙本作「示」。
柔弱勝過剛強,魚不可以脫離深淵,治邦之德,不可以誇示人前。
本章言為政者治國不可以離道,猶魚不可脫淵。
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,皆是「將欲」之事,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,皆是必先已然之事。意謂若想要合之,必定先要張開;若想要弱之,必定先要強之;若想去之,必定先要舉之;若想取之,必定先要予之。
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,與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義象皆相反,然在未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之前,必定先要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。將欲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未成,必固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,所謂「未得之前先要失」。
本章常被誤解為含有權謀詐術成分,這種誤解,源自韓非之說。
《韓非‧喻老》:「越王入宦於吳,而觀之伐齊以弊吳。吳兵既勝齊人於艾陵,張之江濟,強之於黃池,故可制五湖。曰:「將欲翕之,必固張之;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。」晉獻公將欲襲虞,遣之以璧馬;知伯將襲仇由,遣之以廣車。故曰:『將欲取之,必固予之。』起事於無形,而要大功於天下,是謂『微明』,處小弱而重自卑,損之,謂『弱勝強』也。」
韓非舉事例以證「將欲」與「必固」之理,先以「必固」來達到「將欲」之目的。
我們先從老子「慈、儉、不敢為天下先」的三寶說起,得知老子的動機不是為了「欲將」而後「必固」,亦非以「必固」去達到「欲將」的目的,世事之理,實非只是數理與邏輯推論,若從結果去論是非,往往是荒謬不實的,人之事理,需全面觀析之,而動機是不可不重視的問題,雖由事象觀之相同,但由於人與動機的不同,則便有不同的評價與意義。
「打人」是恨人現象,不是好事,這是一般人認可的準則,但若一律如此定論,則未免與事實不符 這要看是誰打誰,為麼打等因素確定後,才能定論是否是好事。「棒打親兒」不是「親」恨兒之現象,反倒是「愛深責切」的事實,不但不是壞事,反倒是好事,若硬說是壞事,「棒打親兒」也只是必要之惡也。
或可以舉很多事例,說明「棒打親兒」是某些父母是變態行為,以此否定「愛深責切」的事實,這就是「以偏概全」,以不正常去論正常,是極不可取的論理角度。
韓非故意曲解老道,硬把老子作為法家的背書,實是法家之本色也。老子本段文字,說明事物之本然現象之理。「張之」是「翕」之象也,「強之」是「弱」之始也,「舉之」是「去」之兆也,「予之」是「取」之得也。所謂「物極必反」、「物壯則老」的道理,正如《老子》第五十八章:「禍乎福之所倚,福乎禍之所伏」是也。
老子提出這些自然現象之理,目的是要人明白福禍等同,故不可以事物的現象來定論,勿以福、禍而失道,當以常心視之,順道而為之,則福禍之來去,不足以傷身害性,即使是因之而喪身,亦是《老子》第三十三章:「死而不亡者壽」。
《韓非‧喻老》:「勢重者,人君之淵也。君人者,勢重於人臣之間,失則隊可復得也。簡公失之於田成,晉公失之於六卿,而邦亡身死。故曰:『魚不可脫於淵。』賞罰者,邦之利器也,在君則制臣,在臣則勝君。君見賞,臣則損之以為德;君見罰,臣則益之以為威。人君見賞,而人臣用其勢;人君見罰,而人臣乘其威。故曰:『邦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』」
君勢如魚之淵,失勢則困,魚脫淵則不可生,為君者必須重勢,重勢之道在於邦之利器,邦之利器在賞罰。君賞罰分明則利器堅,臣民皆服;臣民服則君權固,君權固則政令行,天下唾手而治也。
「魚不可脫於淵」是自然生態的事實,但韓非卻作如此注解,實遠離老子之道。君勢如魚之淵,失勢則困,魚脫淵則不可生,為君者必須重勢,翻檢《老子》,有那一句的道理是和韓非所說的理由相呼應?若如韓非者流,當然也可以在聖經中找到犯罪的理由,大罵上帝是罪惡的製造者,該上天堂和下地獄,上帝早已安排好了,若是升天堂的名單中沒名的,再如何行善修德都不會上天堂,若是名單有名,是否惡貫滿盈也可以上天堂,但聖經是真的是如此記載麼?聖經的本意就是這樣麼?
《韓非‧內儲說下》:「傳一、勢重者,人主之淵也,臣者,勢重之魚也。魚失於淵而不可復得也;人主失其勢重於臣,而不可復收也。古之人難正言,故託之於魚。賞罰者,利器也,君操之以制臣,臣得之以擁主。故君先見所賞,則臣鬻之以為德,君先見所罰,則臣鬻之以為威,故曰:『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』」
依韓非之言,賞罰就是邦之利器也,操之在君則制臣,在臣則擁主。君要賞,臣則損之以為德,君要罰,臣則益之以為威,這與老子的「不言之教」的為政原則相牾,韓非之言左矣。
「賞罰」是法家治國之利器,實非道家治國之利器,後世學者,以為賞罰分明,政令通行無礙,則聖君可虛靜無為垂拱而治,這是錯誤的認知,更非老子之意。
王弼在本章的解注,也是深受法家和儒家的影響,而誤解老子之道。王弼說:「將欲除強梁、去暴亂,當以此四者。因物之性,令其自戮,
不以刑為大,以除將物也,故曰「微明」也。足其張,令之足。而又求其張,則眾所歙也。與其張之不足,而改其張者,愈益而己反危。」
依王弼說,除強梁,去暴亂,應要用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四策略,結果才能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,以此說法,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不是目的,而是達成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之前的手段。細思老子之人與言行,實非王弼所言,我們以四十一章作輔助工說明,四十一章:「明道如孛,夷道如纇,進道若如退,尚德如谷,大白如辱,廣德如不足,建德如偷,質真如愉。」老子明明是「明道」,世人以為是「昏暗」之道,「夷道」視作「崎嶇」之道,「進道」以為是「倒退」之道,「上德」以為是「不實」之道,「大白」則視作是「大辱」,「廣德」則以為是「不足」,「建德」以為是「怠惰」,「質真」以為是「阿謏奉承」,這就是上士與下士看「道」後所作的解釋與領悟,老子明明是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,老子認為為政者真的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,而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自然而得之,不是要為政者為了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而去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。
老子要為政者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以達「絕智棄辨」、「絕為棄作」、「絕巧棄利」之境,老子要為政者「不尚賢」、「不貴難得之貨」、「不現可欲」,以達「無不治」之效,要為政者「不自是」、「不自見」、「不自伐」、「不自矝」,其目的是要「以為天下牧」,老子認為為政者的政治目的是「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欲不欲而民自樸」,我們從這些話語中,試問那一句是韓非所言之理?王弼之說,謬也。
而王弼在解注「國之利器」中的「視人」為「任刑也」,更是荒唐。老子以「慈」為心,以「儉」為用,以「不敢為天下先」為念,豈能用一「刑」字來闡其義,「慈」、「儉」、「不敢為天下先」始能明其德。
老子治國之利器,「尚德無為」也,為政者當行「尚德無為」之事,不是把「尚德無為」作為「示人」之用。「尚德無為」是要做要行的,不是拿來「示人」的。
將欲翕之,必固張之;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;將欲去之,必固舉之;將欲取之,必固予之;是謂微明。
柔弱勝強,魚不可脫於淵,邦利器不可以示人。
將欲翕之,必固張之;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。
弱之後「必固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翕」,帛書甲本作「拾」,乙本「从手从翕」,王本、今本作「歙」。「翕」、「歙」古字通。「翕」,合也。
「固」,帛書作「古」。「固」,當然、應然。
「張」,開也。
將使翕合者,必定先要使之張開;將使柔弱者,必定先要使之堅強。
將欲去之,必固舉之;將欲取之,必固予之;是謂微明。
「微明」,深幽不顯,道理清楚。
將使除去者,必定先要使之興舉;將要取得者,必定先要使之給予;這種「將欲者」雖未形之,而「已然者」必固先之,從其已然中逆探其將欲者,雖然幽隱不顯,但道理甚明,故曰「微明」。
柔弱勝強,魚不可脫於淵,邦利器不可以示人。
「魚不可」,帛書甲本毀損「可」字。
「淵」,帛書甲本作「潚」,乙本作「淵」。「淵」,深水也。
「邦利器」,治邦之利器也,治邦以德也。
「示」,帛書甲本作「視」,乙本作「示」。
柔弱勝過剛強,魚不可以脫離深淵,治邦之德,不可以誇示人前。
本章言為政者治國不可以離道,猶魚不可脫淵。
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,皆是「將欲」之事,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,皆是必先已然之事。意謂若想要合之,必定先要張開;若想要弱之,必定先要強之;若想去之,必定先要舉之;若想取之,必定先要予之。
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,與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義象皆相反,然在未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之前,必定先要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。將欲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未成,必固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,所謂「未得之前先要失」。
本章常被誤解為含有權謀詐術成分,這種誤解,源自韓非之說。
《韓非‧喻老》:「越王入宦於吳,而觀之伐齊以弊吳。吳兵既勝齊人於艾陵,張之江濟,強之於黃池,故可制五湖。曰:「將欲翕之,必固張之;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。」晉獻公將欲襲虞,遣之以璧馬;知伯將襲仇由,遣之以廣車。故曰:『將欲取之,必固予之。』起事於無形,而要大功於天下,是謂『微明』,處小弱而重自卑,損之,謂『弱勝強』也。」
韓非舉事例以證「將欲」與「必固」之理,先以「必固」來達到「將欲」之目的。
我們先從老子「慈、儉、不敢為天下先」的三寶說起,得知老子的動機不是為了「欲將」而後「必固」,亦非以「必固」去達到「欲將」的目的,世事之理,實非只是數理與邏輯推論,若從結果去論是非,往往是荒謬不實的,人之事理,需全面觀析之,而動機是不可不重視的問題,雖由事象觀之相同,但由於人與動機的不同,則便有不同的評價與意義。
「打人」是恨人現象,不是好事,這是一般人認可的準則,但若一律如此定論,則未免與事實不符 這要看是誰打誰,為麼打等因素確定後,才能定論是否是好事。「棒打親兒」不是「親」恨兒之現象,反倒是「愛深責切」的事實,不但不是壞事,反倒是好事,若硬說是壞事,「棒打親兒」也只是必要之惡也。
或可以舉很多事例,說明「棒打親兒」是某些父母是變態行為,以此否定「愛深責切」的事實,這就是「以偏概全」,以不正常去論正常,是極不可取的論理角度。
韓非故意曲解老道,硬把老子作為法家的背書,實是法家之本色也。老子本段文字,說明事物之本然現象之理。「張之」是「翕」之象也,「強之」是「弱」之始也,「舉之」是「去」之兆也,「予之」是「取」之得也。所謂「物極必反」、「物壯則老」的道理,正如《老子》第五十八章:「禍乎福之所倚,福乎禍之所伏」是也。
老子提出這些自然現象之理,目的是要人明白福禍等同,故不可以事物的現象來定論,勿以福、禍而失道,當以常心視之,順道而為之,則福禍之來去,不足以傷身害性,即使是因之而喪身,亦是《老子》第三十三章:「死而不亡者壽」。
《韓非‧喻老》:「勢重者,人君之淵也。君人者,勢重於人臣之間,失則隊可復得也。簡公失之於田成,晉公失之於六卿,而邦亡身死。故曰:『魚不可脫於淵。』賞罰者,邦之利器也,在君則制臣,在臣則勝君。君見賞,臣則損之以為德;君見罰,臣則益之以為威。人君見賞,而人臣用其勢;人君見罰,而人臣乘其威。故曰:『邦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』」
君勢如魚之淵,失勢則困,魚脫淵則不可生,為君者必須重勢,重勢之道在於邦之利器,邦之利器在賞罰。君賞罰分明則利器堅,臣民皆服;臣民服則君權固,君權固則政令行,天下唾手而治也。
「魚不可脫於淵」是自然生態的事實,但韓非卻作如此注解,實遠離老子之道。君勢如魚之淵,失勢則困,魚脫淵則不可生,為君者必須重勢,翻檢《老子》,有那一句的道理是和韓非所說的理由相呼應?若如韓非者流,當然也可以在聖經中找到犯罪的理由,大罵上帝是罪惡的製造者,該上天堂和下地獄,上帝早已安排好了,若是升天堂的名單中沒名的,再如何行善修德都不會上天堂,若是名單有名,是否惡貫滿盈也可以上天堂,但聖經是真的是如此記載麼?聖經的本意就是這樣麼?
《韓非‧內儲說下》:「傳一、勢重者,人主之淵也,臣者,勢重之魚也。魚失於淵而不可復得也;人主失其勢重於臣,而不可復收也。古之人難正言,故託之於魚。賞罰者,利器也,君操之以制臣,臣得之以擁主。故君先見所賞,則臣鬻之以為德,君先見所罰,則臣鬻之以為威,故曰:『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』」
依韓非之言,賞罰就是邦之利器也,操之在君則制臣,在臣則擁主。君要賞,臣則損之以為德,君要罰,臣則益之以為威,這與老子的「不言之教」的為政原則相牾,韓非之言左矣。
「賞罰」是法家治國之利器,實非道家治國之利器,後世學者,以為賞罰分明,政令通行無礙,則聖君可虛靜無為垂拱而治,這是錯誤的認知,更非老子之意。
王弼在本章的解注,也是深受法家和儒家的影響,而誤解老子之道。王弼說:「將欲除強梁、去暴亂,當以此四者。因物之性,令其自戮,
不以刑為大,以除將物也,故曰「微明」也。足其張,令之足。而又求其張,則眾所歙也。與其張之不足,而改其張者,愈益而己反危。」
依王弼說,除強梁,去暴亂,應要用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四策略,結果才能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,以此說法,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不是目的,而是達成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之前的手段。細思老子之人與言行,實非王弼所言,我們以四十一章作輔助工說明,四十一章:「明道如孛,夷道如纇,進道若如退,尚德如谷,大白如辱,廣德如不足,建德如偷,質真如愉。」老子明明是「明道」,世人以為是「昏暗」之道,「夷道」視作「崎嶇」之道,「進道」以為是「倒退」之道,「上德」以為是「不實」之道,「大白」則視作是「大辱」,「廣德」則以為是「不足」,「建德」以為是「怠惰」,「質真」以為是「阿謏奉承」,這就是上士與下士看「道」後所作的解釋與領悟,老子明明是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,老子認為為政者真的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,而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自然而得之,不是要為政者為了「翕之」、「弱之」,「去之」、「取之」而去「張之」、「強之」、「舉之」、「予之」。
老子要為政者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以達「絕智棄辨」、「絕為棄作」、「絕巧棄利」之境,老子要為政者「不尚賢」、「不貴難得之貨」、「不現可欲」,以達「無不治」之效,要為政者「不自是」、「不自見」、「不自伐」、「不自矝」,其目的是要「以為天下牧」,老子認為為政者的政治目的是「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欲不欲而民自樸」,我們從這些話語中,試問那一句是韓非所言之理?王弼之說,謬也。
而王弼在解注「國之利器」中的「視人」為「任刑也」,更是荒唐。老子以「慈」為心,以「儉」為用,以「不敢為天下先」為念,豈能用一「刑」字來闡其義,「慈」、「儉」、「不敢為天下先」始能明其德。
老子治國之利器,「尚德無為」也,為政者當行「尚德無為」之事,不是把「尚德無為」作為「示人」之用。「尚德無為」是要做要行的,不是拿來「示人」的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卅五
三十五 執大象
執大象,天下往,往而不害,安平大。
樂與餌,過客止。
故道之出言,淡乎其無味也;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而用之不可既也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丙篇第二同文,當依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執大象,天下往,往而不害,安平大。
「執」,郭簡書作「左从木土,右从丸女」狀如一女執「丸」狀工具種樹於土,帛書作「執」。
「大象」,大道也,自然而為之道。
「往」,郭簡書作「从彳从止壬」,帛書作「往」。「往」,王也,歸順之義。
「不害」,無往而不利也。
「安」,則也,於是。
「平」,郭簡作「坪」,帛書作「平」。
「大」,太也,泰也。
為政者依大道而為,天下自然歸順,自然歸順自然是無往不利,天下於是太平安泰。
樂與餌,過客止。
「餌」,美食。
「過」,郭簡書作「从止从化」,帛書作「過」。
「客」,帛書作「格」,王本作「客」。
「過客」,過路的人。
「止」,簡文書作「从止从之」,帛書作「止」。
為政者以音樂和美食,只能讓過路的人,停下來聽美樂啖美食而已。
故道之出言,淡乎其無味也。
「道」字後「之出言」三字,郭簡缺損,帛書作「故道之出言也」,「道本無形、無名」,故無可「言」之「言」。王本作「道之出口」,更誤。
「言」,實非指言語之義,當是語尾助詞,故此句當是「道之出言」,或是「道之出也」,而乙本與帛書同。
「出」,動也。
「言」,「焉」,「也」,語尾助詞,無意義。「駕言出遊」,又與「焉」音近,可通借。
這與上句「樂與餌」相對而言。所以,道之動也,平淡無味,不像音樂與美食那麼吸引人。
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而用之不可既也。
「足」,可也。
「聽」,郭簡作「聖」,帛書作「聽」。
「聞」,郭簡書作「从昏从耳」,帛書作「聞」。
「而用之」,《老子》第四章:「道盅,而用之又不盈也。」帛書則作
「用之」。疑抄簡者有所遺漏,依文義,此句當作「而用之」。
「既」,盡也。
「道」,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而用之則是無窮無盡的。
本篇言自然無為的大道,淡然無味,不如仁義禮之如「餌與樂」,雖無形無聲,但用之卻是無窮。
為政者當依順大道而為,天下自然歸順而天下太平。為政者以仁、義、禮為治,則如以音樂與美食為治,音樂、美食皆是外欲,這些外欲只能讓過客停下來聽樂享食,不能定國安邦。
道之動也,本是平淡無味;視之不可見,聽之不可聞,而作用則是無窮無盡。為政者之無事無為,猶道之動也。
老子認為「仁、義、禮」之治,皆如「樂與餌」,實非長治久安之道,執政者當尊道尚德,無事無為,道雖不如「樂與餌」那般吸引人,但卻能使天下太平。
惟「大象」之無所不包,故天下為之「往」。既是「無所不包」,「往而不害」是理所當然,故此句以「萬民歸往而不加害」作釋者,實有不妥。
然從另一角度來看,意謂「執大象」者,所往無所阻也。義猶「執大象之君,無往而不利」。侯王「執大象」,則天下安泰而無往不利也。
諸家解「天下往」,義皆作「萬民歸往」,於單獨一句言,經義或可通,但與下句「往而不害」時,若作「萬民歸往而不阻礙」解,則甚惑不解。
何以在「萬民歸往」時會有「阻礙(傷害)」之念與行為?「執大象」之君,怎會有「拒」萬民歸往」之念?實難理解。
兩相衡之,因諸家之說無法圓「往而不害」之經義,「往而不害,安平大」,老子此言執大象之君,萬民歸往,為政者亦無往不利,這樣才會國泰民安。
老子用「樂與餌」與「道」相比,故曰「道」是無味的,不若美樂與
佳餚感悅俗人之心。
而「執大象」之君,必能以「道」治天下,雖「道」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而用之不足可既。五音之樂,五味之餌,雖使「過客止」,然此皆敗德之物也,故「執大象」之君,不以「樂與餌」為治道也。
樂與餌雖能使「過客止」,治天下非使「過客止」而已,應以天下「平泰」為治。老子勸侯王,勿以「樂與餌」為治,當以「執大象」為治,此乃長久之道也。
「道」乃無形、無象、無聲、無跡,故道不可言,不可名,《老子》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、樸。」故老子曰:「道之出焉,淡乎其無味也。」
帛書本此句作「道之出言也,曰談(淡)呵其無味也。」王本更作「道之出口,淡乎其無味。」「道」既不可言亦不可名,道不會「言」,更不會「出口」,帛書與王本、今本皆因一個「言」字而強加解釋,結果反倒是遠離了老子之道。
道本是「淡而無味」,不是和「樂與餌」對比的關係,使「道」變成了「淡而無味」,而是「道」本質便是如此。
執大象,天下往,往而不害,安平大。
樂與餌,過客止。
故道之出言,淡乎其無味也;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而用之不可既也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丙篇第二同文,當依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執大象,天下往,往而不害,安平大。
「執」,郭簡書作「左从木土,右从丸女」狀如一女執「丸」狀工具種樹於土,帛書作「執」。
「大象」,大道也,自然而為之道。
「往」,郭簡書作「从彳从止壬」,帛書作「往」。「往」,王也,歸順之義。
「不害」,無往而不利也。
「安」,則也,於是。
「平」,郭簡作「坪」,帛書作「平」。
「大」,太也,泰也。
為政者依大道而為,天下自然歸順,自然歸順自然是無往不利,天下於是太平安泰。
樂與餌,過客止。
「餌」,美食。
「過」,郭簡書作「从止从化」,帛書作「過」。
「客」,帛書作「格」,王本作「客」。
「過客」,過路的人。
「止」,簡文書作「从止从之」,帛書作「止」。
為政者以音樂和美食,只能讓過路的人,停下來聽美樂啖美食而已。
故道之出言,淡乎其無味也。
「道」字後「之出言」三字,郭簡缺損,帛書作「故道之出言也」,「道本無形、無名」,故無可「言」之「言」。王本作「道之出口」,更誤。
「言」,實非指言語之義,當是語尾助詞,故此句當是「道之出言」,或是「道之出也」,而乙本與帛書同。
「出」,動也。
「言」,「焉」,「也」,語尾助詞,無意義。「駕言出遊」,又與「焉」音近,可通借。
這與上句「樂與餌」相對而言。所以,道之動也,平淡無味,不像音樂與美食那麼吸引人。
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而用之不可既也。
「足」,可也。
「聽」,郭簡作「聖」,帛書作「聽」。
「聞」,郭簡書作「从昏从耳」,帛書作「聞」。
「而用之」,《老子》第四章:「道盅,而用之又不盈也。」帛書則作
「用之」。疑抄簡者有所遺漏,依文義,此句當作「而用之」。
「既」,盡也。
「道」,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而用之則是無窮無盡的。
本篇言自然無為的大道,淡然無味,不如仁義禮之如「餌與樂」,雖無形無聲,但用之卻是無窮。
為政者當依順大道而為,天下自然歸順而天下太平。為政者以仁、義、禮為治,則如以音樂與美食為治,音樂、美食皆是外欲,這些外欲只能讓過客停下來聽樂享食,不能定國安邦。
道之動也,本是平淡無味;視之不可見,聽之不可聞,而作用則是無窮無盡。為政者之無事無為,猶道之動也。
老子認為「仁、義、禮」之治,皆如「樂與餌」,實非長治久安之道,執政者當尊道尚德,無事無為,道雖不如「樂與餌」那般吸引人,但卻能使天下太平。
惟「大象」之無所不包,故天下為之「往」。既是「無所不包」,「往而不害」是理所當然,故此句以「萬民歸往而不加害」作釋者,實有不妥。
然從另一角度來看,意謂「執大象」者,所往無所阻也。義猶「執大象之君,無往而不利」。侯王「執大象」,則天下安泰而無往不利也。
諸家解「天下往」,義皆作「萬民歸往」,於單獨一句言,經義或可通,但與下句「往而不害」時,若作「萬民歸往而不阻礙」解,則甚惑不解。
何以在「萬民歸往」時會有「阻礙(傷害)」之念與行為?「執大象」之君,怎會有「拒」萬民歸往」之念?實難理解。
兩相衡之,因諸家之說無法圓「往而不害」之經義,「往而不害,安平大」,老子此言執大象之君,萬民歸往,為政者亦無往不利,這樣才會國泰民安。
老子用「樂與餌」與「道」相比,故曰「道」是無味的,不若美樂與
佳餚感悅俗人之心。
而「執大象」之君,必能以「道」治天下,雖「道」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而用之不足可既。五音之樂,五味之餌,雖使「過客止」,然此皆敗德之物也,故「執大象」之君,不以「樂與餌」為治道也。
樂與餌雖能使「過客止」,治天下非使「過客止」而已,應以天下「平泰」為治。老子勸侯王,勿以「樂與餌」為治,當以「執大象」為治,此乃長久之道也。
「道」乃無形、無象、無聲、無跡,故道不可言,不可名,《老子》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、樸。」故老子曰:「道之出焉,淡乎其無味也。」
帛書本此句作「道之出言也,曰談(淡)呵其無味也。」王本更作「道之出口,淡乎其無味。」「道」既不可言亦不可名,道不會「言」,更不會「出口」,帛書與王本、今本皆因一個「言」字而強加解釋,結果反倒是遠離了老子之道。
道本是「淡而無味」,不是和「樂與餌」對比的關係,使「道」變成了「淡而無味」,而是「道」本質便是如此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卅四
三十四 道泛呵
道泛呵!其可左右也,成事遂功而弗名有也,萬物歸焉而弗為主也。
則恆無欲也,可名於小,可名於大。
是以聖人之能成其大也,以其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。
道泛呵!其可左右也,成事遂功而弗名有也,萬物歸焉而弗為主也。
「泛呵!其可左右也,成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泛」,帛書壞,乙本作「渢」,通行本作「泛」。義指浩瀚無邊也。
「其可左可右」,道雖無垠,但卻近在左右。
「道泛呵,其可左右也」,
「成事遂功」,帛書作「成功遂事」,義不及郭簡常用之「成事遂功」,依簡本改之。
「名有」,有功也。
「主也」,帛書無「也」字,然與上句相校,「也」字當有。
道之廣大無垠呵!是無所不在的,(道)成就了所有的功業,但卻不自以為有功,萬物歸順於道,道亦不會以主宰自居。
則恆無欲也,可名於小,可名於大。
「可名於大」前,帛書二本皆有「萬物歸焉而弗為主」,於文義與文體言皆不合,前句當是上讀,下句當是衍文,刪之。
「無欲」,順自然也。
恆順自然而體道者,可以由天地之大去體道,亦可以從左右之微去體道。
是以聖人之能成其大也,以其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。
「是以」帛書甲本毀損「以」字。
「成其大」,帛書二本皆脫「其」字,當依王本、通行本補之。
所以,聖人能成就偉大的功業,只是他不自以為偉大,所以能成就偉
大功業。
本章言「道」,可名「大」,又可名「小」,大小皆皆可體道。
帛書甲本:「『萬物歸焉而弗為主』,則恆無欲也,可名於小也『萬物歸焉而弗為主』,可名於大也」,疑前句「萬物歸焉而弗為主」為上讀,後句「萬物歸焉而弗為主」為衍文,皆當刪。以文義觀之,此句當作:「則恆無欲也,可名於大也,可名於小也。」
道廣大無邊,可左,可右,昔在,今在,永在,道動而無所不至,無所不在,成事遂功而不名己有。
道真是浩瀚無垠呵!二十五章:「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返。」言道大是無盡無止的逝,故無所不容、無所不達的遠。道小無所不在,無所不存的返。恆順自然而體道者,可以由天地之大去體道,亦可以從身旁左右之微去體道。
《老子》六十三章:「是以聖人終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。」和本章「是以聖人之能成其大也,以其不為大也,故能成其大。」較之兩章,六十三章顯為簡潔,且在文義上,道之「大」、「小」,無褒貶之義,然與「聖人」之「能成其大」的意涵有所不同,聖人成其大有褒貶之義,疑此段文字恐非老子原文。
道浩瀚無限呵,無所不在,成就了事功卻不據為己有,萬物歸順卻不自為主宰,說明道雖孕育萬物,但卻使萬物順其自然而不主宰,故萬物各得其所,各適其任,卻能相互依存,相互效力,相生相長。為政者既非生養萬民,又無德於民,卻要宰之,合道乎?
「道」是浩瀚無垠的,無所不包,無所不至,故曰「大」,然「道」又是無所不在,俯拾皆是,故曰「小」。上至穹蒼,下至地極,貴如生命,賤如塵土,放眼望去,傾耳聽之,信手捪之,皆有道也。
常人以為「大」、「小」含有褒賤之義,但在道看來,卻等視之。常人若「恆無欲」,雖小而不以為憂,雖大而不以為喜。
「聖人之能成其大也」,「成其大」在人觀曰「大」,聖人則不以為然,只因聖人心中無大小之異,故能「成事遂功」。
為政者亦當如此,不以「大」而為之,不以「小」而不為,一切順道為之,成事遂功而不名有,是以為政者終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也。
道泛呵!其可左右也,成事遂功而弗名有也,萬物歸焉而弗為主也。
則恆無欲也,可名於小,可名於大。
是以聖人之能成其大也,以其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。
道泛呵!其可左右也,成事遂功而弗名有也,萬物歸焉而弗為主也。
「泛呵!其可左右也,成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泛」,帛書壞,乙本作「渢」,通行本作「泛」。義指浩瀚無邊也。
「其可左可右」,道雖無垠,但卻近在左右。
「道泛呵,其可左右也」,
「成事遂功」,帛書作「成功遂事」,義不及郭簡常用之「成事遂功」,依簡本改之。
「名有」,有功也。
「主也」,帛書無「也」字,然與上句相校,「也」字當有。
道之廣大無垠呵!是無所不在的,(道)成就了所有的功業,但卻不自以為有功,萬物歸順於道,道亦不會以主宰自居。
則恆無欲也,可名於小,可名於大。
「可名於大」前,帛書二本皆有「萬物歸焉而弗為主」,於文義與文體言皆不合,前句當是上讀,下句當是衍文,刪之。
「無欲」,順自然也。
恆順自然而體道者,可以由天地之大去體道,亦可以從左右之微去體道。
是以聖人之能成其大也,以其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。
「是以」帛書甲本毀損「以」字。
「成其大」,帛書二本皆脫「其」字,當依王本、通行本補之。
所以,聖人能成就偉大的功業,只是他不自以為偉大,所以能成就偉
大功業。
本章言「道」,可名「大」,又可名「小」,大小皆皆可體道。
帛書甲本:「『萬物歸焉而弗為主』,則恆無欲也,可名於小也『萬物歸焉而弗為主』,可名於大也」,疑前句「萬物歸焉而弗為主」為上讀,後句「萬物歸焉而弗為主」為衍文,皆當刪。以文義觀之,此句當作:「則恆無欲也,可名於大也,可名於小也。」
道廣大無邊,可左,可右,昔在,今在,永在,道動而無所不至,無所不在,成事遂功而不名己有。
道真是浩瀚無垠呵!二十五章:「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返。」言道大是無盡無止的逝,故無所不容、無所不達的遠。道小無所不在,無所不存的返。恆順自然而體道者,可以由天地之大去體道,亦可以從身旁左右之微去體道。
《老子》六十三章:「是以聖人終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。」和本章「是以聖人之能成其大也,以其不為大也,故能成其大。」較之兩章,六十三章顯為簡潔,且在文義上,道之「大」、「小」,無褒貶之義,然與「聖人」之「能成其大」的意涵有所不同,聖人成其大有褒貶之義,疑此段文字恐非老子原文。
道浩瀚無限呵,無所不在,成就了事功卻不據為己有,萬物歸順卻不自為主宰,說明道雖孕育萬物,但卻使萬物順其自然而不主宰,故萬物各得其所,各適其任,卻能相互依存,相互效力,相生相長。為政者既非生養萬民,又無德於民,卻要宰之,合道乎?
「道」是浩瀚無垠的,無所不包,無所不至,故曰「大」,然「道」又是無所不在,俯拾皆是,故曰「小」。上至穹蒼,下至地極,貴如生命,賤如塵土,放眼望去,傾耳聽之,信手捪之,皆有道也。
常人以為「大」、「小」含有褒賤之義,但在道看來,卻等視之。常人若「恆無欲」,雖小而不以為憂,雖大而不以為喜。
「聖人之能成其大也」,「成其大」在人觀曰「大」,聖人則不以為然,只因聖人心中無大小之異,故能「成事遂功」。
為政者亦當如此,不以「大」而為之,不以「小」而不為,一切順道為之,成事遂功而不名有,是以為政者終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也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卅三
三十三 知人者智也
知人者智也,自知者明也。勝人者有力也,自勝者強也。知足者富也,強行者有志也,不失其所者久也,死而不亡者壽也。
知人者智也,自知者明也。
「者明也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智」,帛書作「知」。
「知人」,認識他人。認識他人,是運用智能而知人。
「自知」,認識自己。認識自己,是由自身內在反省而自知。
憑藉智能而認識他人,這是智巧而已,從自我內在反省而自知,這是內在的慧明。
勝人者有力也,自勝者強也。
「勝人」、「強也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強」,《老子》五十二章:「守柔曰強」。
勝人者是力強的表現,自勝者是堅守本性,無物可以損其力移其志而莫知其極也。
知足者富也,強行者有志也。
「知足者富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富」,簡本此字作「福」,「富」意謂足也,福也。
「強行者」,不取外得,不為外得所制也。
「志」,識也。古「意」、「志」、「識」三字通用。
不以外得而失其德,這是富足的表現,不為外得意欲所動,這是有志的表現。
不失其所者久也,死而不亡者壽也。
「所」,所本也,本性也。
「久」,久保本然也。
「亡」,帛書作「忘」
「不亡」,不亡其德也。
不失其本性,不為外得所役的人,自能長久保持他的本然,亡身而不亡其德者,壽也。
本章言為政者不可逞其智巧,當知「不失其所者久也」就是「死而不亡者壽也」的道理。
知人者智也,自知者明也」,「明」,《老子》第十六章:「知常曰明」,五十二章:「見小曰明」,即「見小知常」。自知當是內在慧識的澄明。從另一角度去看,「知人」只是「聽明」的表現,是浮淺的,面相的,「自知」則是智慧的呈現,是深層的,是內在的。
王弼:「知人者,智而已矣,未若自知者,超智之上也。……用其智於人,未若用其智於己者。」
王弼所言「超智之上」,即「見小知常」也。由於老子不言「智」,故對智沒有正面的評價,《老子》第十九章:「絕智棄辨,民利百倍,絕巧棄利,盜賊自無。」王弼所言「智而已矣」,當指此而言。
王弼:「勝人者,有力而已矣,未若自勝者,無物以損其力。……用其力於人,未若用其力於己也。」
「守弱曰強」,勝人者以力,故力強者勝之,自勝者守弱,不以力強為勝,故無物可以損其力,無物可以損其力則莫知其極,故曰強也。
「知足者富也,強行者有志也」,王弼:「知足者,自不失,故富也。勤能行之,其志必獲,故曰『強行者有志』矣。」
守柔者不為外得所誘,故外得亦無以制之,故曰「強行者」,王弼誤「強行者」為「勤行者」,義甚遠也,不可從。
「知足者」不為外得所制,故自不失其德。「強行者」,即守柔者,不取外得,故不為外得所制也。
《老子》第三十六章:「柔弱勝強」,「守柔行之,乃有識者也。」
一位「自知」、「自勝」、「自足」、「強行」的修為者,有「明」有「強」,更因而有福有富有識,因他能不失其所者,故他能死而不亡。
知人者智也,自知者明也。勝人者有力也,自勝者強也。知足者富也,強行者有志也,不失其所者久也,死而不亡者壽也。
知人者智也,自知者明也。
「者明也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智」,帛書作「知」。
「知人」,認識他人。認識他人,是運用智能而知人。
「自知」,認識自己。認識自己,是由自身內在反省而自知。
憑藉智能而認識他人,這是智巧而已,從自我內在反省而自知,這是內在的慧明。
勝人者有力也,自勝者強也。
「勝人」、「強也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強」,《老子》五十二章:「守柔曰強」。
勝人者是力強的表現,自勝者是堅守本性,無物可以損其力移其志而莫知其極也。
知足者富也,強行者有志也。
「知足者富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富」,簡本此字作「福」,「富」意謂足也,福也。
「強行者」,不取外得,不為外得所制也。
「志」,識也。古「意」、「志」、「識」三字通用。
不以外得而失其德,這是富足的表現,不為外得意欲所動,這是有志的表現。
不失其所者久也,死而不亡者壽也。
「所」,所本也,本性也。
「久」,久保本然也。
「亡」,帛書作「忘」
「不亡」,不亡其德也。
不失其本性,不為外得所役的人,自能長久保持他的本然,亡身而不亡其德者,壽也。
本章言為政者不可逞其智巧,當知「不失其所者久也」就是「死而不亡者壽也」的道理。
知人者智也,自知者明也」,「明」,《老子》第十六章:「知常曰明」,五十二章:「見小曰明」,即「見小知常」。自知當是內在慧識的澄明。從另一角度去看,「知人」只是「聽明」的表現,是浮淺的,面相的,「自知」則是智慧的呈現,是深層的,是內在的。
王弼:「知人者,智而已矣,未若自知者,超智之上也。……用其智於人,未若用其智於己者。」
王弼所言「超智之上」,即「見小知常」也。由於老子不言「智」,故對智沒有正面的評價,《老子》第十九章:「絕智棄辨,民利百倍,絕巧棄利,盜賊自無。」王弼所言「智而已矣」,當指此而言。
王弼:「勝人者,有力而已矣,未若自勝者,無物以損其力。……用其力於人,未若用其力於己也。」
「守弱曰強」,勝人者以力,故力強者勝之,自勝者守弱,不以力強為勝,故無物可以損其力,無物可以損其力則莫知其極,故曰強也。
「知足者富也,強行者有志也」,王弼:「知足者,自不失,故富也。勤能行之,其志必獲,故曰『強行者有志』矣。」
守柔者不為外得所誘,故外得亦無以制之,故曰「強行者」,王弼誤「強行者」為「勤行者」,義甚遠也,不可從。
「知足者」不為外得所制,故自不失其德。「強行者」,即守柔者,不取外得,故不為外得所制也。
《老子》第三十六章:「柔弱勝強」,「守柔行之,乃有識者也。」
一位「自知」、「自勝」、「自足」、「強行」的修為者,有「明」有「強」,更因而有福有富有識,因他能不失其所者,故他能死而不亡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卅二
三十二 道恆無名、樸
道恆亡名、樸。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賓。
天地相合也,以逾甘露。民莫之命,而自均安。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,知止所以不
殆,譬道之在天下也,猶小谷之與江海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編第十同文,當以「郭簡楚簡」為本。
道恆亡名、樸。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
「道恆亡名」,「道」本無狀、無形、無名、不可名、不可言,故「視」之不足見,「聽」之不足聞,「撫」之不可得,然道是實有而不可名也。
「樸」,郭簡書作「从業省下从臣」,帛書作「楃」,乙本作「樸」。「道」本素樸,故「樸」乃「道」之本體也。
「微」,郭簡書作「从卓省从女」,「妻」之古字,帛書作「小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微」,言道動微弱而不顯。
「地」,郭簡書作「从陀从土」。
「天地」,帛書作「天下」,誤也。
「臣」,役使。
道體無法可名、可言,道本素樸,道動雖微弱,但天地卻不敢役使它。
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賓。
「若」,郭簡作「女」,帛書作「若」。
「守」,郭簡作「獸」,帛書作「守」。
「而」,除郭簡外,他本未見,當依郭簡。
「萬物」,雖郭簡、帛書、王本等皆作「萬物」,甚疑「物」當是「民」之誤,義當作「萬民」,否則無法通解。
「賓」,郭簡書作「从宀从貝」,帛書作「賓」。
「自賓」,自我賓服於素樸。
侯王若能守道,萬民自然賓服於道。
天地相合也,以逾甘露。民莫之命,而自均安。
「合」,郭簡書作「从合从昌」,帛書甲本作「谷」,乙本作「合」。
「逾」,雨也,作動詞用,下雨。
「露」,郭簡書作「从雨从各」,帛書作「洛」,王本作「露」。
「民」,人也,亦指侯王。
「而」,郭簡誤書作「天」,當依乙本作「而」。
「安」,焉也,助詞。
「自均」,與上文的「自賓」,皆是指人民言,不是指「甘露」言。
侯王之命,不可以役使「天地」,雨露是否能均,與「天地相合」有關,與侯王「命令」無關。
「莫之令」,侯王不必下令。
「天降甘露」是「天地相合」之自然現象,實非指侯王「與天地相應合」之結果。
天地之氣順其自然地交會,便自然會降下時雨,侯王尚德順自然,不必下令而民自然自均。
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,知止所以不殆。
「制」,郭簡書作「从屮=屮从斤」,以刀斧等工具斷屮之形義,即今之「析」字。《說文》:「析,破木也。一曰折也。」帛書作「制」,制立、建制之義。
「始制」,《老子》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。」樸
散之時,始制官長,不可不立名分尊卑、治百行、理殊類,作為百官「循名守分」之本,使民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。
「名」,《莊子‧逍遙遊》:「名者,實之賓也。」
「既」,《詩‧召南‧草蟲》:「亦既見止,亦既覯止,我心則降。」「亦既,既。既,已。」
「夫」,「人人」也。
「止」,郭簡書作「上之下止」,乙本作「止」。《老子》四十四章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」
樸散後才制名器,有了名器之後,侯王當尚德知足,官長亦因之而知足,侯王、官長皆知足知止,社稷安泰而民自均自定。
譬道之在天下也,猶小谷之與江海。
「譬」,郭簡作「畀」,帛書作「俾」,乙本作「卑」,王本作「譬」。「譬」,喻也。
「猶」,郭簡作「猷」,乙本作「猶」。
「小谷」,郭簡作「少谷」,乙本作「小浴」,王本作「川谷」。「少谷」,小谷水。此處指「道」而言。
侯王尚德知足,無為而治,任由道在天下中運行,如小溪流向大海。
本篇言治天下者,當尚德守樸,知足知止,天下自往,如道在天下。
「道恆亡名」,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:「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,寂乎寞乎,獨立不垓,可以為天地母。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」「有狀」是「道」的本體,但不知如何「稱呼」,故以「道」字之。「道」本無名、不可名、不可言,故曰「道恆無名」,故「視」之不足見,「聽」之不足聞,「撫」之不可得,然道是實有而不可名也。
「微」,言「道」之動也,道動微弱而不顯,故「視」之不足見,「聽」之不足聞,「撫」之不可得。
道體本樸,道動微弱而不覺,但天地不敢役使它。侯王如能守道以動,萬民亦會自然賓服而自化。
「而萬物將自賓」,在讀本篇時,應悟「侯王」雖可號令天下,但於「萬物」言,則無任何意義,因萬物本來就是順道生息,本來就是賓服於道,況且侯王也不可能號令「萬物」與「天地」,故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都是當對人(民)而言,實非「萬物」、「天地」而言,故「萬物」當是意指「萬民」。萬物不可能因侯王命令而自賓,而萬物自賓是道之本然所致。
「莫之令」,言侯王不必下令,而民自均,像時雨之降下。
「天降甘露」是「天地相合」之自然現象,實非指侯王「與天地相應合」之結果。這本是自然之事,不是人可「令之」之事。
王弼注:天地相合,則甘露不求而自降。我守其真性無為,則民不令
而自均也。
天地之氣相合交互作用,甘露不求自降,這是自然現象。侯王尚德順自然,不必命令,人民亦自然各得其分而自均。
「始制」,《老子》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。」樸
散之時,始制官長,不可不立名分尊卑、治百行、理殊類,作為百官「循名守分」之本,使民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。故侯王當守一保樸,百官亦因之而知足知止,而民復歸於樸,天下自定矣。
「道」本素樸,「樸」散而定名器,因器而立為官長。唯恐百官競逐
「名」、「貨」而失其「德」,故侯王當守道保樸,而百官因之知足知止,不競逐名、貨而復歸於樸。
王弼注:「始制,喟樸散始為官長之時也。始制長官,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,故始制有名也。過此以往,將爭錐刀之末,故曰『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』也。遂任名以號物,則失治之母也,故『知止所以不殆』也。」
樸散而創制名器,既然有了名器,侯王尚德保樸而知足,百官亦因而知足知止,人人知所當止,便不會有傷性害命之禍難。
而道運作於天下,猶如小溪歸流大海一樣。
「夫」,「人人」也。《書‧召誥》:「夫知保抱攜持厥婦子。」疏:「夫猶人人,言天下盡然也。」《淮南子》:「夫人相樂。」注:「夫人,眾人也。」
「止」,《老子》四十四章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」
《老子》第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之則為官長,故大制不割。」
王弼注:「樸,真也。真散則百行出,殊類生,若器也。聖人因其分
散,故為之立官長。以善為師,不為善為資,移風易俗,復使歸於一也。大制者,以天下之心為心,故無割也。」
真樸狀態分散後,則成各類各物,各具特性,聖人依循各自的特性立為官長,完善之政,是不會割裂的,是渾然一體的自成,尚德無為,不以政令為教,則百姓皆曰自然。
「道」本無名,道動而萬物生,既有萬物而制其名,「樸散」而後定名分,名分,器也,器成而立為官長。因道恆無名,故制名不合於道,制名無法依萬物之實而名之,有為者而以此定尊卑,治百行、理殊類,既名器有尊卑之別,百官因逐「名」、「貨」而失其「德」,天下亂之起矣。
故侯王當守一保樸,而百官亦當知足知止,復歸於樸。百官之制立,各治其事,各司其責,各盡其職,這些都是自其本然也,如「天地相合也,以雨甘露」。
「名相」,是由「誰」來制定?「名相」「制」的標準是甚麼?所謂「前識者」(自以為智而意動又欲為之者),制定了「名相」,本以為可以「止亂」,可以「天下治」。但由於「制名者」自以為智,自以為是大為,結果名相不但未能止亂,而天下卻因「名相」而更亂更不安定。
「名相」無法公平與止爭,既立之後,「尊而可以常有」,人便很難「知足知止」了。「名相」實非自然之產物,故「制名」後,非但不能避免紛爭,反而因「名相」召致傷身害性,「名相」成了亂源禍首。
老子認為「始制有名」是違反自然的作法,人類社會不但不會安定平靜,且「名」卻成為「引爭」的根源,故執政者以為定名分,設官職,天下可治,這是錯誤的想法與作法,執政者當循「道恆無名」之尚德順自然,天下始可治也。
「天下者,非一人之天下,天下人之天下。」此言極是,故「制名者」亦當有如是之認知,才不會陷於「名相」之困擾,「制名者」當悟「道恆無名」之理,既有名制,天下必爭,人民無以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。
「譬道之在天下也,猶小谷之與江海。」
王弼:「川谷之於江海,非江海召之,不召不求而自歸者也。行道於天下者,不令而自均,不求而自得,故曰:『猶川谷之與江海也。』」
疑王注中的「川谷」,乃「小谷」之誤。
老子以「德」喻「谷」,第六章:「谷神不死」,四十章:「上德如谷」,
六十六章:「江海所以為百谷王,以其能為百谷下,是以能為百谷王。」皆言「谷」能居下,故所以為百谷王;為政者治天下,亦當如「谷」,受邦之垢,受邦之不祥,故能成為天下之主,天下之王,第八十章「受邦之垢,是謂社稷之主;受邦之不祥,是謂天下之王」。
江海因「谷」居下而為百谷王,為政者因「谷德」而為天下王。
蔣錫昌:此句倒文,正文當作「道之在天下,譬猶江海之與川谷。」蓋此文以江海譬道,以川谷譬天下萬物。……「道之在天下,譬猶江海之與川谷。」言道澤被於萬物,則萬物莫不德化;譬猶江海善下川谷,則川谷無不歸宗也。此句與上文「侯王若能守之,萬物將自賓」句相應。
很多學者同蔣說,但究經義,則似非蔣所言。「川谷」,「小谷」也,是指「道」而言,「江海」是指「天下」而言,「小谷」歸流「江海」,乃自然之現象,非江海召川谷之結果。而行道於天下,亦如「小谷」之歸流江海。
沈清松:侯王應知虛靜之道,無為而治,任憑道在天下中運行,就如同小溪會自發地流向大海,萬民萬物都會自發地朝向道發展。[一]
萬民當無問題,萬物則不妥。萬物本就歸順自然,和侯王守道與否,治與不治無關。
陳錫勇:聖人之治天下,猶小谷之水注之江海也,聖人因「德」為天下王,江海因「谷」而為百谷王。……聖人居下、為後,是能為社禝之主,天下之王。蓋道之德澤注天下,猶小谷之水注江海,聖人守道,德澤如谷水流注江海,是以「小谷」喻「道」,而以「江海」喻「天下」,此本章以「道」之在天下而言,猶聖人之「德」及天下,如「小谷」之注江海也,是以「小谷」喻「道」。[二]
[一] 沈清松 《郭店竹簡<老子>的道德論與宇宙論》《哲學與文化》 26卷第4期 1999年4月 頁314。
[二] 陳錫勇《郭店楚簡老子論證》 頁126-127。
道恆亡名、樸。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賓。
天地相合也,以逾甘露。民莫之命,而自均安。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,知止所以不
殆,譬道之在天下也,猶小谷之與江海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編第十同文,當以「郭簡楚簡」為本。
道恆亡名、樸。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
「道恆亡名」,「道」本無狀、無形、無名、不可名、不可言,故「視」之不足見,「聽」之不足聞,「撫」之不可得,然道是實有而不可名也。
「樸」,郭簡書作「从業省下从臣」,帛書作「楃」,乙本作「樸」。「道」本素樸,故「樸」乃「道」之本體也。
「微」,郭簡書作「从卓省从女」,「妻」之古字,帛書作「小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微」,言道動微弱而不顯。
「地」,郭簡書作「从陀从土」。
「天地」,帛書作「天下」,誤也。
「臣」,役使。
道體無法可名、可言,道本素樸,道動雖微弱,但天地卻不敢役使它。
侯王若能守之,而萬物將自賓。
「若」,郭簡作「女」,帛書作「若」。
「守」,郭簡作「獸」,帛書作「守」。
「而」,除郭簡外,他本未見,當依郭簡。
「萬物」,雖郭簡、帛書、王本等皆作「萬物」,甚疑「物」當是「民」之誤,義當作「萬民」,否則無法通解。
「賓」,郭簡書作「从宀从貝」,帛書作「賓」。
「自賓」,自我賓服於素樸。
侯王若能守道,萬民自然賓服於道。
天地相合也,以逾甘露。民莫之命,而自均安。
「合」,郭簡書作「从合从昌」,帛書甲本作「谷」,乙本作「合」。
「逾」,雨也,作動詞用,下雨。
「露」,郭簡書作「从雨从各」,帛書作「洛」,王本作「露」。
「民」,人也,亦指侯王。
「而」,郭簡誤書作「天」,當依乙本作「而」。
「安」,焉也,助詞。
「自均」,與上文的「自賓」,皆是指人民言,不是指「甘露」言。
侯王之命,不可以役使「天地」,雨露是否能均,與「天地相合」有關,與侯王「命令」無關。
「莫之令」,侯王不必下令。
「天降甘露」是「天地相合」之自然現象,實非指侯王「與天地相應合」之結果。
天地之氣順其自然地交會,便自然會降下時雨,侯王尚德順自然,不必下令而民自然自均。
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,知止所以不殆。
「制」,郭簡書作「从屮=屮从斤」,以刀斧等工具斷屮之形義,即今之「析」字。《說文》:「析,破木也。一曰折也。」帛書作「制」,制立、建制之義。
「始制」,《老子》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。」樸
散之時,始制官長,不可不立名分尊卑、治百行、理殊類,作為百官「循名守分」之本,使民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。
「名」,《莊子‧逍遙遊》:「名者,實之賓也。」
「既」,《詩‧召南‧草蟲》:「亦既見止,亦既覯止,我心則降。」「亦既,既。既,已。」
「夫」,「人人」也。
「止」,郭簡書作「上之下止」,乙本作「止」。《老子》四十四章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」
樸散後才制名器,有了名器之後,侯王當尚德知足,官長亦因之而知足,侯王、官長皆知足知止,社稷安泰而民自均自定。
譬道之在天下也,猶小谷之與江海。
「譬」,郭簡作「畀」,帛書作「俾」,乙本作「卑」,王本作「譬」。「譬」,喻也。
「猶」,郭簡作「猷」,乙本作「猶」。
「小谷」,郭簡作「少谷」,乙本作「小浴」,王本作「川谷」。「少谷」,小谷水。此處指「道」而言。
侯王尚德知足,無為而治,任由道在天下中運行,如小溪流向大海。
本篇言治天下者,當尚德守樸,知足知止,天下自往,如道在天下。
「道恆亡名」,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:「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,寂乎寞乎,獨立不垓,可以為天地母。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」「有狀」是「道」的本體,但不知如何「稱呼」,故以「道」字之。「道」本無名、不可名、不可言,故曰「道恆無名」,故「視」之不足見,「聽」之不足聞,「撫」之不可得,然道是實有而不可名也。
「微」,言「道」之動也,道動微弱而不顯,故「視」之不足見,「聽」之不足聞,「撫」之不可得。
道體本樸,道動微弱而不覺,但天地不敢役使它。侯王如能守道以動,萬民亦會自然賓服而自化。
「而萬物將自賓」,在讀本篇時,應悟「侯王」雖可號令天下,但於「萬物」言,則無任何意義,因萬物本來就是順道生息,本來就是賓服於道,況且侯王也不可能號令「萬物」與「天地」,故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都是當對人(民)而言,實非「萬物」、「天地」而言,故「萬物」當是意指「萬民」。萬物不可能因侯王命令而自賓,而萬物自賓是道之本然所致。
「莫之令」,言侯王不必下令,而民自均,像時雨之降下。
「天降甘露」是「天地相合」之自然現象,實非指侯王「與天地相應合」之結果。這本是自然之事,不是人可「令之」之事。
王弼注:天地相合,則甘露不求而自降。我守其真性無為,則民不令
而自均也。
天地之氣相合交互作用,甘露不求自降,這是自然現象。侯王尚德順自然,不必命令,人民亦自然各得其分而自均。
「始制」,《老子》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。」樸
散之時,始制官長,不可不立名分尊卑、治百行、理殊類,作為百官「循名守分」之本,使民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。故侯王當守一保樸,百官亦因之而知足知止,而民復歸於樸,天下自定矣。
「道」本素樸,「樸」散而定名器,因器而立為官長。唯恐百官競逐
「名」、「貨」而失其「德」,故侯王當守道保樸,而百官因之知足知止,不競逐名、貨而復歸於樸。
王弼注:「始制,喟樸散始為官長之時也。始制長官,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,故始制有名也。過此以往,將爭錐刀之末,故曰『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』也。遂任名以號物,則失治之母也,故『知止所以不殆』也。」
樸散而創制名器,既然有了名器,侯王尚德保樸而知足,百官亦因而知足知止,人人知所當止,便不會有傷性害命之禍難。
而道運作於天下,猶如小溪歸流大海一樣。
「夫」,「人人」也。《書‧召誥》:「夫知保抱攜持厥婦子。」疏:「夫猶人人,言天下盡然也。」《淮南子》:「夫人相樂。」注:「夫人,眾人也。」
「止」,《老子》四十四章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」
《老子》第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之則為官長,故大制不割。」
王弼注:「樸,真也。真散則百行出,殊類生,若器也。聖人因其分
散,故為之立官長。以善為師,不為善為資,移風易俗,復使歸於一也。大制者,以天下之心為心,故無割也。」
真樸狀態分散後,則成各類各物,各具特性,聖人依循各自的特性立為官長,完善之政,是不會割裂的,是渾然一體的自成,尚德無為,不以政令為教,則百姓皆曰自然。
「道」本無名,道動而萬物生,既有萬物而制其名,「樸散」而後定名分,名分,器也,器成而立為官長。因道恆無名,故制名不合於道,制名無法依萬物之實而名之,有為者而以此定尊卑,治百行、理殊類,既名器有尊卑之別,百官因逐「名」、「貨」而失其「德」,天下亂之起矣。
故侯王當守一保樸,而百官亦當知足知止,復歸於樸。百官之制立,各治其事,各司其責,各盡其職,這些都是自其本然也,如「天地相合也,以雨甘露」。
「名相」,是由「誰」來制定?「名相」「制」的標準是甚麼?所謂「前識者」(自以為智而意動又欲為之者),制定了「名相」,本以為可以「止亂」,可以「天下治」。但由於「制名者」自以為智,自以為是大為,結果名相不但未能止亂,而天下卻因「名相」而更亂更不安定。
「名相」無法公平與止爭,既立之後,「尊而可以常有」,人便很難「知足知止」了。「名相」實非自然之產物,故「制名」後,非但不能避免紛爭,反而因「名相」召致傷身害性,「名相」成了亂源禍首。
老子認為「始制有名」是違反自然的作法,人類社會不但不會安定平靜,且「名」卻成為「引爭」的根源,故執政者以為定名分,設官職,天下可治,這是錯誤的想法與作法,執政者當循「道恆無名」之尚德順自然,天下始可治也。
「天下者,非一人之天下,天下人之天下。」此言極是,故「制名者」亦當有如是之認知,才不會陷於「名相」之困擾,「制名者」當悟「道恆無名」之理,既有名制,天下必爭,人民無以「自賓」、「自均」。
「譬道之在天下也,猶小谷之與江海。」
王弼:「川谷之於江海,非江海召之,不召不求而自歸者也。行道於天下者,不令而自均,不求而自得,故曰:『猶川谷之與江海也。』」
疑王注中的「川谷」,乃「小谷」之誤。
老子以「德」喻「谷」,第六章:「谷神不死」,四十章:「上德如谷」,
六十六章:「江海所以為百谷王,以其能為百谷下,是以能為百谷王。」皆言「谷」能居下,故所以為百谷王;為政者治天下,亦當如「谷」,受邦之垢,受邦之不祥,故能成為天下之主,天下之王,第八十章「受邦之垢,是謂社稷之主;受邦之不祥,是謂天下之王」。
江海因「谷」居下而為百谷王,為政者因「谷德」而為天下王。
蔣錫昌:此句倒文,正文當作「道之在天下,譬猶江海之與川谷。」蓋此文以江海譬道,以川谷譬天下萬物。……「道之在天下,譬猶江海之與川谷。」言道澤被於萬物,則萬物莫不德化;譬猶江海善下川谷,則川谷無不歸宗也。此句與上文「侯王若能守之,萬物將自賓」句相應。
很多學者同蔣說,但究經義,則似非蔣所言。「川谷」,「小谷」也,是指「道」而言,「江海」是指「天下」而言,「小谷」歸流「江海」,乃自然之現象,非江海召川谷之結果。而行道於天下,亦如「小谷」之歸流江海。
沈清松:侯王應知虛靜之道,無為而治,任憑道在天下中運行,就如同小溪會自發地流向大海,萬民萬物都會自發地朝向道發展。[一]
萬民當無問題,萬物則不妥。萬物本就歸順自然,和侯王守道與否,治與不治無關。
陳錫勇:聖人之治天下,猶小谷之水注之江海也,聖人因「德」為天下王,江海因「谷」而為百谷王。……聖人居下、為後,是能為社禝之主,天下之王。蓋道之德澤注天下,猶小谷之水注江海,聖人守道,德澤如谷水流注江海,是以「小谷」喻「道」,而以「江海」喻「天下」,此本章以「道」之在天下而言,猶聖人之「德」及天下,如「小谷」之注江海也,是以「小谷」喻「道」。[二]
[一] 沈清松 《郭店竹簡<老子>的道德論與宇宙論》《哲學與文化》 26卷第4期 1999年4月 頁314。
[二] 陳錫勇《郭店楚簡老子論證》 頁126-127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卅一
三十一 夫兵者,不祥之器也
夫兵者,不祥之器也,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居。
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,故曰:「兵者不祥之器也」。
不得已而用之,銛攏為尚,弗美也;美之,是樂殺人。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於天下。
故吉事尚左,喪事尚右,是以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,言以喪禮居之也。
故殺人眾,則以哀悲莅之;戰勝,則以喪禮居之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丙編第三同文,當以「郭簡楚簡」為本。
夫兵者,不祥之器也,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居。
郭簡丙編第三並無此段文字,疑抄簡者節刪之。
然本段文字,在文義上言,與下文互應,故郭簡當依帛書補之。
「也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兵者」,兵器也,用以殺人,故曰「不祥之器」也。
「物」,指兵器。
「道」,帛書甲本作「欲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道」。以文義言,作「道」者是也,帛書誤也。
「居」,處也,用也。
兵器,是不祥的工具,兵器這東西,人人都討厭它,所以,有道之為政者不會使用它。
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,故曰:「兵者不祥之器也。」
郭簡丙編第三「兵者」下缺「不祥之器也」五字,當依帛書補之。
帛書甲本在「故」後脫「曰」,當依郭簡補之。
帛書在「兵者」句後則有「非君子之器也」六字,然下文皆言「不祥」之事由,故此六字衍文,當刪。
「君子」,公、卿、大夫等國之重臣,上章之「佐人主者」。
「居」,日常生活。
「貴左」,以左位為尊。老子楚人,楚人吉事尚左,以左為尊,凶事尚右,以右為卑。
「用兵」,用在軍隊禮儀中,用於行軍作戰。
楚人之喪禮,右位為尊,但在軍禮中,行軍作戰之中,卻以右方為尊為貴,和喪禮「貴右」無別,意謂「兵事」與喪事無別,故曰「兵者,不祥之器也」。
君子日常生活中,以左位為尊,然在軍中,卻以右位為尊,所以說,「兵者,不祥之器也。」
不得已而用之,銛攏為尚,弗美也。
「不」,郭簡缺損,當依帛書作「不」。
「得」,郭簡書作「从目(貝)从又(手)」,帛書作「得」。
「銛」,郭簡書作「从金从舌肉」,帛書作「銛」。「銛」,刀口鋒利。
「攏」,郭簡書作「从廾(手)从糸龍」,帛書作「襲」,乙本作「从心从龍」,此字目前尚未識出。以簡文看,意有用「手」以「糸」綑「龍(攏)」,疑此字从「龍」聲,作「攏」。
「銛攏為上」,最好是把武器收攏不用,即不崇信武力。
「尚」,郭簡作「上」也,最好之上策。
「美」,讚美。
即使是不得已要用兵時,也不崇尚武力。
美之,是樂殺人。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於天下。
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於天下:「人,不可以」郭簡缺損,依帛書補。
「美之,是樂殺人」,美化戰爭,是表示喜歡殺人。
讚美戰爭的人,是以殺人為樂的人,以殺人為樂的人,是不可以得意於天下。
故吉事尚左,喪事尚右,是以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,言以喪禮居之也。
「喪」,郭簡書作「从死从桑」,帛書作「凶」,乙本作「喪」。
「偏」,郭簡書作「从卞从又」,帛書作「便」,乙本作「偏」。
「將」,郭簡書作「从爿从酉」,帛書作「將」。
「禮」,郭簡作「豊」,帛書作「禮」。
「居之」,處理,等同看待。
所以,吉慶之事,以左為上,凶喪之事,以右為上。在軍禮中,地位
較低的偏將軍,反居左位,而地位高的上將軍卻居右位,這說明軍禮是以凶喪之禮儀來看待。
故殺人眾,則以哀悲莅之。
郭簡句前缺損「殺人眾」三字,依帛書補之。
「哀」,郭簡書作「从心从衣」,帛書作「依」,王本作「哀」。
「莅」,郭簡作「位」,帛書作「立」,王本作「泣」。「莅」,「蒞」也,臨也,面對之義。
戰爭之事,殺人眾多,要以哀悲之心情面對。
戰勝,則以喪禮居之。
戰勝之一方,也要以凶喪之禮來處理戰爭的事情。
本篇言兵器是不祥之器具,戰爭是沒有借口的,故不可美化戰爭,發生了戰爭,當以悲痛的心態面對戰爭。
「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」,說明「用兵」是凶喪之事,不是吉事,透露出古代的人對用兵的看法,這種看法,是值得我們深思的。
「不得已而用之,銛攏為尚」,看似不通常理,為何老子認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用兵,也不可崇信武力,也不能大動干戈,武力不是解決國與國、人與人的爭端問題方法,難道面對戰爭不是以取勝為目的嗎?老子認為戰爭非但不是解決爭端問題的方法,更使爭端問題複雜,造成怨怨相報,更加深彼此的傷害,所以,在「不得已而用之」,老子還要「銛攏為尚」的看法,這就是老子與眾不同的觀點。
老子認為,尊道尚德之君,本是「天下往」,怎會弄到兵戎相見呢?老子認為戰爭只是惡性的循環,故對戰爭是以「哀悲」的心情去面對,對所謂戰勝的一方,也是「以喪禮居之」的態度。
老子根本就反對戰爭。有人問:「難道在不得已時也不用兵嗎?」依老子看來,「太上之君」,怎會弄到「不得已」的地步呢?若為君者尚德無為,皆能「少私寡欲」,何有「不得已」之情勢?所以,老子認為任何戰爭的借口與理由,都是來自為政者「欲得」、「甚欲」與「不知足」。若為君者崇信「武力」,認為武力是最後的解決方法,以為靠強大的武力便可解決問題,認為在「不得已」的時侯,可以用武力來解決問題。以為還有「用兵」的最後一招,在有問題出現時,不會認真去談判,於是在有心無意間把雙方的糾紛弄到「不得已」的狀況中去,給「用兵」找有個藉口。若是沒有「不得已」的藉口,不理如何,用兵都是錯誤的選項,若真如此,何有戰爭?而事實上,戰勝戰敗只是惡性的循環,要想天下太平,戰爭不應是選項。
老子並無「止戰」的言論,因為「止戰」是應「征戰」而來。老子不可能教時君「止戰之法」,唯一的方法是不引發任何戰端,即不征戰,若老子有「止戰之法」,時君焉會就此不大動干戈?反正老子有「止戰之法」,這似乎無形中也鼓勵了戰爭。
老子要讓所有的統治者明白,任何戰爭是沒有「止戰之法」的,唯有不發動戰爭,才不會有止戰的問題。
老子也提醒所有的統治者,「兵者不祥之器也」,以「凶喪」之事來視戰爭,冀希統治者勿以武力圖霸爭強,不要為「天下先」,否則生靈塗炭,「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於天下」。雖在不得已的情勢下,也不以「用兵」作為解決爭端的手段,面對「用兵」之事,統治者當慎之重之。
老子面對當時的戰亂,提出「亡羊補牢」的方法,一方面提出嚴厲的譴責,不可以美化戰爭,「若美之,是樂殺人也」,嚴厲譴責好戰者「不可得志於天下」。
面對「戰後」的問題,又提出「積極補救」的方向,征戰雙方對戰爭是以「哀悲莅之」,說明戰爭不是解決征戰雙方的方法與手段,無論勝負,雙方皆以「同悲」的態度面對戰爭的結果。
而所謂戰勝的一方,以「凶喪之禮」來處理,使戰勝的一方,不以「戰勝者」的姿態出現,而是「果而弗伐、弗矝、弗驕」,把「不得已」的心情完全表達出來。
如此,戰敗的一方的怨恨與報復,也會因而大大降低;而對戰勝的一方,也不會因戰勝而鼓舞「好戰」的意識。如此的態度與方式,「戰爭」只是一時之苦難,卻能換得長久的和平。
要化除戰爭,時君必須要「少私寡欲」、「不甚欲」、「不欲得」、「知足」、「知止」,如此才能「無不克」,才能「莫知其極」,於是「天下往」,「子孫以其祭祀不絕」,天下「自化」而太平。
夫兵者,不祥之器也,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居。
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,故曰:「兵者不祥之器也」。
不得已而用之,銛攏為尚,弗美也;美之,是樂殺人。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於天下。
故吉事尚左,喪事尚右,是以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,言以喪禮居之也。
故殺人眾,則以哀悲莅之;戰勝,則以喪禮居之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丙編第三同文,當以「郭簡楚簡」為本。
夫兵者,不祥之器也,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居。
郭簡丙編第三並無此段文字,疑抄簡者節刪之。
然本段文字,在文義上言,與下文互應,故郭簡當依帛書補之。
「也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兵者」,兵器也,用以殺人,故曰「不祥之器」也。
「物」,指兵器。
「道」,帛書甲本作「欲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道」。以文義言,作「道」者是也,帛書誤也。
「居」,處也,用也。
兵器,是不祥的工具,兵器這東西,人人都討厭它,所以,有道之為政者不會使用它。
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,故曰:「兵者不祥之器也。」
郭簡丙編第三「兵者」下缺「不祥之器也」五字,當依帛書補之。
帛書甲本在「故」後脫「曰」,當依郭簡補之。
帛書在「兵者」句後則有「非君子之器也」六字,然下文皆言「不祥」之事由,故此六字衍文,當刪。
「君子」,公、卿、大夫等國之重臣,上章之「佐人主者」。
「居」,日常生活。
「貴左」,以左位為尊。老子楚人,楚人吉事尚左,以左為尊,凶事尚右,以右為卑。
「用兵」,用在軍隊禮儀中,用於行軍作戰。
楚人之喪禮,右位為尊,但在軍禮中,行軍作戰之中,卻以右方為尊為貴,和喪禮「貴右」無別,意謂「兵事」與喪事無別,故曰「兵者,不祥之器也」。
君子日常生活中,以左位為尊,然在軍中,卻以右位為尊,所以說,「兵者,不祥之器也。」
不得已而用之,銛攏為尚,弗美也。
「不」,郭簡缺損,當依帛書作「不」。
「得」,郭簡書作「从目(貝)从又(手)」,帛書作「得」。
「銛」,郭簡書作「从金从舌肉」,帛書作「銛」。「銛」,刀口鋒利。
「攏」,郭簡書作「从廾(手)从糸龍」,帛書作「襲」,乙本作「从心从龍」,此字目前尚未識出。以簡文看,意有用「手」以「糸」綑「龍(攏)」,疑此字从「龍」聲,作「攏」。
「銛攏為上」,最好是把武器收攏不用,即不崇信武力。
「尚」,郭簡作「上」也,最好之上策。
「美」,讚美。
即使是不得已要用兵時,也不崇尚武力。
美之,是樂殺人。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於天下。
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於天下:「人,不可以」郭簡缺損,依帛書補。
「美之,是樂殺人」,美化戰爭,是表示喜歡殺人。
讚美戰爭的人,是以殺人為樂的人,以殺人為樂的人,是不可以得意於天下。
故吉事尚左,喪事尚右,是以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,言以喪禮居之也。
「喪」,郭簡書作「从死从桑」,帛書作「凶」,乙本作「喪」。
「偏」,郭簡書作「从卞从又」,帛書作「便」,乙本作「偏」。
「將」,郭簡書作「从爿从酉」,帛書作「將」。
「禮」,郭簡作「豊」,帛書作「禮」。
「居之」,處理,等同看待。
所以,吉慶之事,以左為上,凶喪之事,以右為上。在軍禮中,地位
較低的偏將軍,反居左位,而地位高的上將軍卻居右位,這說明軍禮是以凶喪之禮儀來看待。
故殺人眾,則以哀悲莅之。
郭簡句前缺損「殺人眾」三字,依帛書補之。
「哀」,郭簡書作「从心从衣」,帛書作「依」,王本作「哀」。
「莅」,郭簡作「位」,帛書作「立」,王本作「泣」。「莅」,「蒞」也,臨也,面對之義。
戰爭之事,殺人眾多,要以哀悲之心情面對。
戰勝,則以喪禮居之。
戰勝之一方,也要以凶喪之禮來處理戰爭的事情。
本篇言兵器是不祥之器具,戰爭是沒有借口的,故不可美化戰爭,發生了戰爭,當以悲痛的心態面對戰爭。
「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」,說明「用兵」是凶喪之事,不是吉事,透露出古代的人對用兵的看法,這種看法,是值得我們深思的。
「不得已而用之,銛攏為尚」,看似不通常理,為何老子認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用兵,也不可崇信武力,也不能大動干戈,武力不是解決國與國、人與人的爭端問題方法,難道面對戰爭不是以取勝為目的嗎?老子認為戰爭非但不是解決爭端問題的方法,更使爭端問題複雜,造成怨怨相報,更加深彼此的傷害,所以,在「不得已而用之」,老子還要「銛攏為尚」的看法,這就是老子與眾不同的觀點。
老子認為,尊道尚德之君,本是「天下往」,怎會弄到兵戎相見呢?老子認為戰爭只是惡性的循環,故對戰爭是以「哀悲」的心情去面對,對所謂戰勝的一方,也是「以喪禮居之」的態度。
老子根本就反對戰爭。有人問:「難道在不得已時也不用兵嗎?」依老子看來,「太上之君」,怎會弄到「不得已」的地步呢?若為君者尚德無為,皆能「少私寡欲」,何有「不得已」之情勢?所以,老子認為任何戰爭的借口與理由,都是來自為政者「欲得」、「甚欲」與「不知足」。若為君者崇信「武力」,認為武力是最後的解決方法,以為靠強大的武力便可解決問題,認為在「不得已」的時侯,可以用武力來解決問題。以為還有「用兵」的最後一招,在有問題出現時,不會認真去談判,於是在有心無意間把雙方的糾紛弄到「不得已」的狀況中去,給「用兵」找有個藉口。若是沒有「不得已」的藉口,不理如何,用兵都是錯誤的選項,若真如此,何有戰爭?而事實上,戰勝戰敗只是惡性的循環,要想天下太平,戰爭不應是選項。
老子並無「止戰」的言論,因為「止戰」是應「征戰」而來。老子不可能教時君「止戰之法」,唯一的方法是不引發任何戰端,即不征戰,若老子有「止戰之法」,時君焉會就此不大動干戈?反正老子有「止戰之法」,這似乎無形中也鼓勵了戰爭。
老子要讓所有的統治者明白,任何戰爭是沒有「止戰之法」的,唯有不發動戰爭,才不會有止戰的問題。
老子也提醒所有的統治者,「兵者不祥之器也」,以「凶喪」之事來視戰爭,冀希統治者勿以武力圖霸爭強,不要為「天下先」,否則生靈塗炭,「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於天下」。雖在不得已的情勢下,也不以「用兵」作為解決爭端的手段,面對「用兵」之事,統治者當慎之重之。
老子面對當時的戰亂,提出「亡羊補牢」的方法,一方面提出嚴厲的譴責,不可以美化戰爭,「若美之,是樂殺人也」,嚴厲譴責好戰者「不可得志於天下」。
面對「戰後」的問題,又提出「積極補救」的方向,征戰雙方對戰爭是以「哀悲莅之」,說明戰爭不是解決征戰雙方的方法與手段,無論勝負,雙方皆以「同悲」的態度面對戰爭的結果。
而所謂戰勝的一方,以「凶喪之禮」來處理,使戰勝的一方,不以「戰勝者」的姿態出現,而是「果而弗伐、弗矝、弗驕」,把「不得已」的心情完全表達出來。
如此,戰敗的一方的怨恨與報復,也會因而大大降低;而對戰勝的一方,也不會因戰勝而鼓舞「好戰」的意識。如此的態度與方式,「戰爭」只是一時之苦難,卻能換得長久的和平。
要化除戰爭,時君必須要「少私寡欲」、「不甚欲」、「不欲得」、「知足」、「知止」,如此才能「無不克」,才能「莫知其極」,於是「天下往」,「子孫以其祭祀不絕」,天下「自化」而太平。
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
老子新校新義之卅
三十 以道佐人主者
以道佐人主者,不欲以兵強於天下,善者,果而已,不以取強。
果而弗伐,果而弗喬,果而弗矝,是謂果而不強,其事好長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四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以道佐人主者,不欲以兵強於天下。
帛書本章句順甚亂,且衍文衍句甚多,於文後說明之。
「道」,郭簡書作「从行从人」,義謂人於路中行,帛書作「道」。以老子而言,「道」當指「順其本然」的「無事無為」之德。
「佐」,郭簡書作「从來从左」,帛書作「佐」,或作「差」。
「主」,郭簡書作「宔」,帛書作「主」。《爾雅‧釋訓下》:「公卿大夫謂之家,又謂主。」
「人主」,泛指執政者;「佐人主者」,泛指輔政之臣。
「欲」,郭簡作「谷」,帛書作「以」,當依簡本。
「強」,郭簡書作「从弓从口从二」,逞強圖霸之義。
輔政的人當以尚德無為之道來輔政,不會以武力逞霸於天下。
善者,果而已,不以取強。
「善者」,善於用兵者。
「果」:《爾雅‧釋詁》:「果,勝也。」
善於用兵者,只是會打勝仗而已,不因此而爭強。
果而弗伐,果而弗喬,果而弗矝,是謂果而不強。
「伐」,帛書乙本作「伐」。《玉篇‧人部》:「伐,自矝曰伐。」《孔傳》:「自功曰伐。」恃功自誇曰「伐」。
「驕」郭簡作「喬」,帛書乙本作「驕」。
「矝」,郭簡書作「从矛从命」,令通命,故此字當書作「矝」,作「矜」者形誤也。「自矝」,自我膨脹也。
是謂果而不強:言果而弗伐、弗驕、弗矝者,就是「不強」的表現。
戰爭勝者,不當恃功而自誇,不當恃功而自我驕狂,不當恃功而自我膨脹,勝者勿伐,勿驕,勿矝,這就是「果而不強」。
其事好長。
其事:「不強其事」。
「長」,郭簡此句歸下章,誤點標號也。帛書作「還」,依簡本作「長」。
果而不強者,他的事功必會長久不衰。
本篇言以無事無為之德作為輔政之臣,是不以武力逞強於天下,這樣的事功就會長久不衰。
郭簡與帛書甲本、乙本、及王本,在經文內容與句序上皆有相當的差異:帛書「師之所居,楚朸生之。……物壯則老,是謂之不道,不道蚤矣。」,乙本殘缺甚重,看似與通行本近,通行本「其事好還。師之所處,荊棘生焉,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。……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,不道早矣。」
依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的編輯,本章則在甲編第四,在「古之善為士者」篇前,這種編輯,較帛書系統合理。
《漢書‧嚴助傳》:淮南王劉安上書云:臣聞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。又云:此《老子》所謂「師之所處,荊棘生焉」者也。
可見漢初淮南王所見《老子》文本,並無「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」八字,而河上公則誤衍而入正文,後人又據河上本改王弼本,故宋時范應元所見王本已有此八字。
帛書已衍「師之所居,楚朸生之」八字,通行本更衍「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」八字,本章此十六字肯定是衍文,當刪無誤。
帛書:「果而弗驕,果而弗矝,果而弗伐,果而不得已居,是謂果而不強。」帛書「果而不得已居」,簡本並無此句。依帛書文義觀之,「是謂果而不強」是「果而弗驕,果而弗矝,果而弗伐,果而不得已居」的結論,言「果者」在「不得已」的情況下「居」其事功,是可以接受的,這句話是老子原文否?疑之。
何謂「不得已」?「果而弗驕,果而弗矝,果而弗伐」怎會有「不得已」的狀況發生呢?「不得已」只是個藉口而已,不能信服人心。
疑「果而不得已居」句,乃後人所加,刪之。
而「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,不道早矣。」與本篇章旨不類,當是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「合德之厚者」之文,依郭簡當視作衍文刪之。
帛書「其事好還」,簡本作「其事好長」,帛書此句置在第三句,簡本則作本章結語,句序當依簡本。
「人主」,春秋之時,雖公卿大夫在「家」亦可稱「主」,以下句「不欲以兵強於天下」看,「人主」當指「天下最高統治者」。故「人主」不必界限於公卿大夫,當泛指執政者較宜;「佐人主者」,亦不必限於「士」,當泛指輔政之臣較宜。
「善者,果而已」,《論語‧子路》:「行必有果。」謂行必有成也。《說文》:「果,木實也。」
王弼注:果,猶濟也。言善用師者,趣以濟難而已矣,不以兵力取強於天下也。
王弼說善於用兵者,用兵只適用「濟難」而已。所謂「濟難」,「禁暴除亂」也;「果」,用兵達到「禁亂除暴」,事濟功成則止,而非「以兵強於天下」也。
《老子》三十五章:「執大象,天下往。往而不害,安坪大。」「以道佐人主者」,乃「執大象」以輔人主,天下因而「往」之,「往而不害,安坪大」,何有用兵濟難之理、之事?而以「濟難」作為「不得已而用之(兵)」的理由,老子指出此乃「樂殺人」者,是「不可得志於天下」者。老子認為用兵,是根本無法解決問題的,即是「善者」,只是「果而已」,問題還是沒有解決。
《老子》第三十一章:「兵者,不祥之器也。」以此看王弼言,用兵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用之,用兵的目的,不是「以兵強於天下」,只是達到「濟難」的成果便止。然三十一章:「不得已而用之,銛攏為上。」雖面對「濟難」,老子仍是極力反對用兵。若是「無事無為」之君,焉會弄成「不得已」的狀況?「無事無為」之君,已是「天下樂進而弗壓」,已是「天下莫能與之爭」的境界,根本「無難」,又何須「濟難」?疑王弼說已非老子之本義。
老子說「果而已」,實是認為用兵只是求勝而已,並不會解決「濟難」的問題,是不具任何正面的意涵。
「強」,在老子書中,亦有負面之義涵,《老子》第十二章:道「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」第五章:道是「微弱玄達」,第四十章:「返也者,道動也,弱也者,道之用也。」老子認為道是「虛而不屈,動而愈出」、「和光同塵、挫銳解紛」的「骨弱筋柔」之德,「強」者,「心使氣曰僵」,實非「長生久視之道」也。
若「果者」是「果而弗伐,果而不驕,果而不矝」,則另有意義,言當下之情況,戰事已有,如此之「善者」,事功才能維持長久。
以「無事無為」之德輔助人主者,根本不會想到用武力來逞強於天下。善用兵者,只不過是會打勝仗而已,善者不會因此而逞強威嚇。
戰勝者不恃功自誇、不驕狂、不自我膨脹,這就是「果而不強」的表現,他的事功自會長長久久。
以道佐人主者,不欲以兵強於天下,善者,果而已,不以取強。
果而弗伐,果而弗喬,果而弗矝,是謂果而不強,其事好長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四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以道佐人主者,不欲以兵強於天下。
帛書本章句順甚亂,且衍文衍句甚多,於文後說明之。
「道」,郭簡書作「从行从人」,義謂人於路中行,帛書作「道」。以老子而言,「道」當指「順其本然」的「無事無為」之德。
「佐」,郭簡書作「从來从左」,帛書作「佐」,或作「差」。
「主」,郭簡書作「宔」,帛書作「主」。《爾雅‧釋訓下》:「公卿大夫謂之家,又謂主。」
「人主」,泛指執政者;「佐人主者」,泛指輔政之臣。
「欲」,郭簡作「谷」,帛書作「以」,當依簡本。
「強」,郭簡書作「从弓从口从二」,逞強圖霸之義。
輔政的人當以尚德無為之道來輔政,不會以武力逞霸於天下。
善者,果而已,不以取強。
「善者」,善於用兵者。
「果」:《爾雅‧釋詁》:「果,勝也。」
善於用兵者,只是會打勝仗而已,不因此而爭強。
果而弗伐,果而弗喬,果而弗矝,是謂果而不強。
「伐」,帛書乙本作「伐」。《玉篇‧人部》:「伐,自矝曰伐。」《孔傳》:「自功曰伐。」恃功自誇曰「伐」。
「驕」郭簡作「喬」,帛書乙本作「驕」。
「矝」,郭簡書作「从矛从命」,令通命,故此字當書作「矝」,作「矜」者形誤也。「自矝」,自我膨脹也。
是謂果而不強:言果而弗伐、弗驕、弗矝者,就是「不強」的表現。
戰爭勝者,不當恃功而自誇,不當恃功而自我驕狂,不當恃功而自我膨脹,勝者勿伐,勿驕,勿矝,這就是「果而不強」。
其事好長。
其事:「不強其事」。
「長」,郭簡此句歸下章,誤點標號也。帛書作「還」,依簡本作「長」。
果而不強者,他的事功必會長久不衰。
本篇言以無事無為之德作為輔政之臣,是不以武力逞強於天下,這樣的事功就會長久不衰。
郭簡與帛書甲本、乙本、及王本,在經文內容與句序上皆有相當的差異:帛書「師之所居,楚朸生之。……物壯則老,是謂之不道,不道蚤矣。」,乙本殘缺甚重,看似與通行本近,通行本「其事好還。師之所處,荊棘生焉,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。……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,不道早矣。」
依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的編輯,本章則在甲編第四,在「古之善為士者」篇前,這種編輯,較帛書系統合理。
《漢書‧嚴助傳》:淮南王劉安上書云:臣聞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。又云:此《老子》所謂「師之所處,荊棘生焉」者也。
可見漢初淮南王所見《老子》文本,並無「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」八字,而河上公則誤衍而入正文,後人又據河上本改王弼本,故宋時范應元所見王本已有此八字。
帛書已衍「師之所居,楚朸生之」八字,通行本更衍「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」八字,本章此十六字肯定是衍文,當刪無誤。
帛書:「果而弗驕,果而弗矝,果而弗伐,果而不得已居,是謂果而不強。」帛書「果而不得已居」,簡本並無此句。依帛書文義觀之,「是謂果而不強」是「果而弗驕,果而弗矝,果而弗伐,果而不得已居」的結論,言「果者」在「不得已」的情況下「居」其事功,是可以接受的,這句話是老子原文否?疑之。
何謂「不得已」?「果而弗驕,果而弗矝,果而弗伐」怎會有「不得已」的狀況發生呢?「不得已」只是個藉口而已,不能信服人心。
疑「果而不得已居」句,乃後人所加,刪之。
而「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,不道早矣。」與本篇章旨不類,當是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「合德之厚者」之文,依郭簡當視作衍文刪之。
帛書「其事好還」,簡本作「其事好長」,帛書此句置在第三句,簡本則作本章結語,句序當依簡本。
「人主」,春秋之時,雖公卿大夫在「家」亦可稱「主」,以下句「不欲以兵強於天下」看,「人主」當指「天下最高統治者」。故「人主」不必界限於公卿大夫,當泛指執政者較宜;「佐人主者」,亦不必限於「士」,當泛指輔政之臣較宜。
「善者,果而已」,《論語‧子路》:「行必有果。」謂行必有成也。《說文》:「果,木實也。」
王弼注:果,猶濟也。言善用師者,趣以濟難而已矣,不以兵力取強於天下也。
王弼說善於用兵者,用兵只適用「濟難」而已。所謂「濟難」,「禁暴除亂」也;「果」,用兵達到「禁亂除暴」,事濟功成則止,而非「以兵強於天下」也。
《老子》三十五章:「執大象,天下往。往而不害,安坪大。」「以道佐人主者」,乃「執大象」以輔人主,天下因而「往」之,「往而不害,安坪大」,何有用兵濟難之理、之事?而以「濟難」作為「不得已而用之(兵)」的理由,老子指出此乃「樂殺人」者,是「不可得志於天下」者。老子認為用兵,是根本無法解決問題的,即是「善者」,只是「果而已」,問題還是沒有解決。
《老子》第三十一章:「兵者,不祥之器也。」以此看王弼言,用兵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用之,用兵的目的,不是「以兵強於天下」,只是達到「濟難」的成果便止。然三十一章:「不得已而用之,銛攏為上。」雖面對「濟難」,老子仍是極力反對用兵。若是「無事無為」之君,焉會弄成「不得已」的狀況?「無事無為」之君,已是「天下樂進而弗壓」,已是「天下莫能與之爭」的境界,根本「無難」,又何須「濟難」?疑王弼說已非老子之本義。
老子說「果而已」,實是認為用兵只是求勝而已,並不會解決「濟難」的問題,是不具任何正面的意涵。
「強」,在老子書中,亦有負面之義涵,《老子》第十二章:道「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」第五章:道是「微弱玄達」,第四十章:「返也者,道動也,弱也者,道之用也。」老子認為道是「虛而不屈,動而愈出」、「和光同塵、挫銳解紛」的「骨弱筋柔」之德,「強」者,「心使氣曰僵」,實非「長生久視之道」也。
若「果者」是「果而弗伐,果而不驕,果而不矝」,則另有意義,言當下之情況,戰事已有,如此之「善者」,事功才能維持長久。
以「無事無為」之德輔助人主者,根本不會想到用武力來逞強於天下。善用兵者,只不過是會打勝仗而已,善者不會因此而逞強威嚇。
戰勝者不恃功自誇、不驕狂、不自我膨脹,這就是「果而不強」的表現,他的事功自會長長久久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九
二十九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
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弗得已。
夫天下,神器也,非可為者也,非可執者也;為之者敗之,執之者失之。
物或行或隨,或噓或吹,或強或羸,或培或墮。是以聖人去甚,去泰,去奢。
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弗得已。
「得已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取」,趣也,趨也,治也。
「為之」,即後文之「為之者」之「為之」,言以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為治、執之。
「得」,成果也。
想以仁、義、禮來治理天下,我知道他是不會成功的。
夫天下,神器也,非可為者也,非可執者也;為之者敗之,執之者失之。
帛書本段挩「非可執者也」,因本段結語為「為之者敗之」,「執之者失之」。
依本句句後「執者失之」,得知前句應脫「非可執者也」,當依文義補之。又依「郭店楚簡《老子》」,後二句脫「之」字,句當「為之者」、「執之者」,如此義全也。
「夫天下,神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神器」,至尊至貴、至高無比之器,言治天下之權,即政權。
治天下乃神聖之器,不可靠現象之仁、義、禮為之、執之便可治者,故以仁、義、禮為治者,必敗之,必失之。
物或行或隨,或噓或吹,或強或羸,或培或墮。
「吹,或強或羸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物」,物象也,即現象之事理,指世人情性。
「或」,有也。
「行」,先行也。
「隨」,隨後也。
「噓」,帛書作「炅」,乙本作「熱」,王本作「歔」,通行本作「噓」。以「吹」來看,當依通行本作「噓」。「噓」,出氣和緩也。
「吹」,出氣急促也。
「嬴」,弱也。
「培」,帛書甲本作「杯」,養也,往上游也。
「墮」,帛書甲本作「撱」,惰也,向下落也。
在現象中,有的先有的後,有的噓有的吹,有的強有的弱,有的往上,有的往下。
是以聖人去甚,去泰,去奢。
「聖」,帛書甲本作「聲」。「聖人」,為政者。
「去」,除也,遠離也。
「甚」,甚欲也,過分縱放一己之私欲。
「泰」,帛書甲本作「大」,過分享樂。
「奢」,帛書甲本作「楮」,過度浪費。
「甚」、「泰」、「奢」都是過分之意。
所以,為政者當行清靜無為之治,勿甚,勿泰,勿奢,天下自安。
本章言以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不能治天下,強為之敗也,強執之失也。為政者當行清靜無為之治,勿甚,勿泰,勿奢,天下自安。
「神器」,天下也。
「非可為者也,非可執者也」,言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皆是外得之現象,實非內德,因此不能治天下。
「為之者敗之,執之者失之」,為仁者拘於親疏,故有親疏之別;為義者取於利害,故有利害之別;為禮者分貴賤,故有貴賤之別。故仁、義、禮皆是為政者不可為、不可執,否則敗之、失之。
「物或行或隨,或噓或吹,或強或嬴,或培或墮」,說明人各有其本其才,為政者順才而用,不必作「強一」施為。
《老子》一個「或」字,道出為政之德。為政者不是為便利統治而把所有世人情性予以標準化,一個口令一個動作,這與老子「作而弗始,為而弗志,成而弗居」之理不合。世人情性不一,逆順反覆,本乃自然之實情,為政者當體悟大道而通達自然之性,行於大道而順應萬物之情,故因而不為,順而不施也。
王弼:「此之謂人事繁多,情性各異:有的行前,有的隨後;有的性緩,有的性急;有的剛強,有的柔弱;有的自愛,有的自毀。凡此皆明人事參差,聖人順而不施,因而不為,任其自然。」
「噓」,帛書作「炅」,乙本作「熱」,王本作「歔」,然此段文字皆是一正一反之義,故應下句之「吹」字,此字當作「噓」。
「甚」、「泰」、「奢」皆含「過分不當」之義。《老子》第四十六章:「罪莫厚乎甚欲,咎莫憯乎欲得,禍莫大乎不知足。」句中的「甚欲」、「欲得」、「不知足」義皆指本章的「甚、泰、奢」。貪得無厭則欲熾其心,縱欲無度傷身害性,尊榮富貴迷心惑志,為政者當去之。
河上公:「『甚』謂貪淫聲色,『奢』謂服飾飲食,『泰』謂宮室臺榭。去此三者,處中和,行無為,則天下自化。」
河上之言,又把「甚、泰、奢」分得過細,然明其旨至為重要。
本章「甚、泰、奢」,與《老子》第三十二章:「知止所以不殆。」三十七章:「知足以靜,而萬物將自定。」四十四章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長久。」四十六章:「知足之為足,此恆足矣」義同。
世間萬物情性不一,尤其是人,更難以類之,為政者不可以任隨自身之志來治之,事實上也是無法成功的,為政者當允許且必須接受個別情性不同的呈現與發展,不能強「一」之。為政者要順個別情性之本然,任其發展,行不言之教,因其情性而導之,如此天下大治。
聖人去甚,去泰,去奢,皆言為政者勿以為治天下,當縱一己之意欲,逞一己之智能,一切政舉皆要強為之,力執之,老子以為不可,否則國失之,身亡之。
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弗得已。
夫天下,神器也,非可為者也,非可執者也;為之者敗之,執之者失之。
物或行或隨,或噓或吹,或強或羸,或培或墮。是以聖人去甚,去泰,去奢。
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弗得已。
「得已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取」,趣也,趨也,治也。
「為之」,即後文之「為之者」之「為之」,言以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為治、執之。
「得」,成果也。
想以仁、義、禮來治理天下,我知道他是不會成功的。
夫天下,神器也,非可為者也,非可執者也;為之者敗之,執之者失之。
帛書本段挩「非可執者也」,因本段結語為「為之者敗之」,「執之者失之」。
依本句句後「執者失之」,得知前句應脫「非可執者也」,當依文義補之。又依「郭店楚簡《老子》」,後二句脫「之」字,句當「為之者」、「執之者」,如此義全也。
「夫天下,神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神器」,至尊至貴、至高無比之器,言治天下之權,即政權。
治天下乃神聖之器,不可靠現象之仁、義、禮為之、執之便可治者,故以仁、義、禮為治者,必敗之,必失之。
物或行或隨,或噓或吹,或強或羸,或培或墮。
「吹,或強或羸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物」,物象也,即現象之事理,指世人情性。
「或」,有也。
「行」,先行也。
「隨」,隨後也。
「噓」,帛書作「炅」,乙本作「熱」,王本作「歔」,通行本作「噓」。以「吹」來看,當依通行本作「噓」。「噓」,出氣和緩也。
「吹」,出氣急促也。
「嬴」,弱也。
「培」,帛書甲本作「杯」,養也,往上游也。
「墮」,帛書甲本作「撱」,惰也,向下落也。
在現象中,有的先有的後,有的噓有的吹,有的強有的弱,有的往上,有的往下。
是以聖人去甚,去泰,去奢。
「聖」,帛書甲本作「聲」。「聖人」,為政者。
「去」,除也,遠離也。
「甚」,甚欲也,過分縱放一己之私欲。
「泰」,帛書甲本作「大」,過分享樂。
「奢」,帛書甲本作「楮」,過度浪費。
「甚」、「泰」、「奢」都是過分之意。
所以,為政者當行清靜無為之治,勿甚,勿泰,勿奢,天下自安。
本章言以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不能治天下,強為之敗也,強執之失也。為政者當行清靜無為之治,勿甚,勿泰,勿奢,天下自安。
「神器」,天下也。
「非可為者也,非可執者也」,言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皆是外得之現象,實非內德,因此不能治天下。
「為之者敗之,執之者失之」,為仁者拘於親疏,故有親疏之別;為義者取於利害,故有利害之別;為禮者分貴賤,故有貴賤之別。故仁、義、禮皆是為政者不可為、不可執,否則敗之、失之。
「物或行或隨,或噓或吹,或強或嬴,或培或墮」,說明人各有其本其才,為政者順才而用,不必作「強一」施為。
《老子》一個「或」字,道出為政之德。為政者不是為便利統治而把所有世人情性予以標準化,一個口令一個動作,這與老子「作而弗始,為而弗志,成而弗居」之理不合。世人情性不一,逆順反覆,本乃自然之實情,為政者當體悟大道而通達自然之性,行於大道而順應萬物之情,故因而不為,順而不施也。
王弼:「此之謂人事繁多,情性各異:有的行前,有的隨後;有的性緩,有的性急;有的剛強,有的柔弱;有的自愛,有的自毀。凡此皆明人事參差,聖人順而不施,因而不為,任其自然。」
「噓」,帛書作「炅」,乙本作「熱」,王本作「歔」,然此段文字皆是一正一反之義,故應下句之「吹」字,此字當作「噓」。
「甚」、「泰」、「奢」皆含「過分不當」之義。《老子》第四十六章:「罪莫厚乎甚欲,咎莫憯乎欲得,禍莫大乎不知足。」句中的「甚欲」、「欲得」、「不知足」義皆指本章的「甚、泰、奢」。貪得無厭則欲熾其心,縱欲無度傷身害性,尊榮富貴迷心惑志,為政者當去之。
河上公:「『甚』謂貪淫聲色,『奢』謂服飾飲食,『泰』謂宮室臺榭。去此三者,處中和,行無為,則天下自化。」
河上之言,又把「甚、泰、奢」分得過細,然明其旨至為重要。
本章「甚、泰、奢」,與《老子》第三十二章:「知止所以不殆。」三十七章:「知足以靜,而萬物將自定。」四十四章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長久。」四十六章:「知足之為足,此恆足矣」義同。
世間萬物情性不一,尤其是人,更難以類之,為政者不可以任隨自身之志來治之,事實上也是無法成功的,為政者當允許且必須接受個別情性不同的呈現與發展,不能強「一」之。為政者要順個別情性之本然,任其發展,行不言之教,因其情性而導之,如此天下大治。
聖人去甚,去泰,去奢,皆言為政者勿以為治天下,當縱一己之意欲,逞一己之智能,一切政舉皆要強為之,力執之,老子以為不可,否則國失之,身亡之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八
二十八 知其雄
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溪,「為天下溪,恆德不離」。恆德不離,復歸嬰兒。
知其白,守其辱,為天下谷,「為天下谷,恆德乃足」。恆德乃足,復歸於樸。「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為天下式,恆德不貣,恆德不貣,復歸於無極。」
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,夫大制無割。
本章文本有三,一為無重句,如敦煌本丁、遂州、顧歡三本無重句,一為重「為天下溪」,王本、今本重一句,三重為帛書本兩重句。疑帛書文本句重義覆,當依王本。
「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為天下式,恆德不貸,恆德不貸,復歸於無極。」疑此段字句為衍文,當刪。
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溪,為天下溪,恆德不離,恆德不離,復歸於嬰兒。
「雄」,先也,尊也。
「雌」,後也,卑也。
「溪」,谿也,地勢低窪,水所歸流之處。
「恆」,常也。
「離」,帛書甲本作「雞」。乙本作「离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離」。
「於」,帛書甲本脫,乙本毀損,王本有此字。
知為天下之尊而置身於卑者,如天下之谿谷,眾流所歸,常懷德不離,恆德不離,復歸若嬰兒之真樸。
知其白,守其辱,為天下谷,為天下谷,恆德乃足,恆德乃足,復歸於樸。
「足」、「足,復歸於樸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知」,守也。
「白」,帛書甲本作「日」,乙本作「白」。「白」,清白。
「辱」,黑也。
「谷」,帛書二本作「浴」。王本、通行本作「谷」。
「樸」,真也。
堅守清白,承受黑汙,如溪谷居下,受天下之垢,受天下之垢,經常懷德而知足,經常懷德而知足,再歸返真樸之道。
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,夫大制無割。
「樸」,《老子》第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,樸。」「樸」,道也。
道分散成存於萬物之中,萬物各成其器,各具特性,為政者當因其特性本然立為官長,完善的政治,就是各順其本然生息,渾然天成,復歸於樸。
本章言為政者有不爭之德,如谿、如嬰兒,能知白守黑,為天下谷,能無藏,受天下之垢。
「雄」、「雌」,王弼:「雄,先之屬。雌,後之屬也。知為天下之先者必後也。是以聖人後其身而三先也。谿不求物,而物自歸之。嬰兒不用智,而合自然之智。」
「白」,《老子》第四十一章:「大白如辱」。「辱」,黑也;十三章「寵辱若驚」,老子書用「寵辱」,不見用「日(榮)辱」。故與下句「知其白,守其黑」義同,衡此二句,疑下句乃衍文。
王弼:「樸,真也。真散則百行出、殊類生,若器也。聖人因其分散,故為長官。以善為師,以不善為資,移風俗,復使歸於一也。大制者,以天下之心為心。故無割也。」
王弼「移風俗」說,不合老道。
為政者依循其本資特性,為之立官長。
「大制不割」,完善的政治,是不會割裂的,尚德無為,順其自然而渾然自成。
大制是順應萬物之本然,萬物各保其樸以生息。
校理本章內文之補述:
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
「白」,帛書甲本缺漏,依乙本補之。
「式」,規也。
疑前句「知其日,守其辱,為天下谷。」「日」和本句的「白」可能形誤,「辱」和本句的「黑」同義,認為這兩句乃「句覆義重」,當刪。
為天下式,恆德不貣,恆德不貣,復歸於無極。
「貣」,乙本作「貸」,王本作「忒」。「貣」,通「貸」亦通「忒」。
「忒」,《易‧豫》:「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。」
「忒」,變更,差錯也。
「無極」,太極也,無邊無窮,指生宇宙萬物之本源,道也。
《老子》並無「無極」之詞,疑是《莊子》用語。帛書「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為天下式,恆德不貣,復歸於無極。」句重義覆,疑帛書衍,當刪。
《莊子‧天下》:「老聃曰:『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谿;知其白,守其辱,為天下谷。』人皆取先,己獨取後,曰受天下之垢;人皆取實,己獨取虛,無藏也故有餘,巋然而有餘。」莊子引錄《老子》本章時,不引「無極」以明老子之道,實無道理。可見《老子》古本當無此句。
或疑前句「知其日,守其辱,為天下谷。」「日」和本句的「白」可能形誤,「辱」和本句的「黑」同義,認為這兩句乃「句覆義重」,當刪後句。
然在帛書未出土前,這種懷疑已存在,但帛書出土後,帛書亦如此,可見此語可能在帛書編冊之時所誤入。
老子常以「溪」、「谷」為喻,說明為政者當如「溪」如「谷」。溪谷居於下,除了含有卑下之意外,還有「虛」義,為政者當效溪谷之卑下與虛,故要知雄守雌;由於溪谷居下,故能受天下之垢,故為政者亦當要受天下之垢,故要知白守黑。
楚莊王伐鄭,鄭伯肉袒牽羊以逆;莊王曰:「其君能下人,必能信用其民矣。」遂舍之。
楚莊王攻打鄭國,鄭國即將敗亡。鄭襄公脫去上衣,牽羊到城門口去迎接楚莊王,楚莊王說:「鄭國的國君能如此地卑下,一定能得到鄭國人民的信用。」於是和鄭國簽盟,班師回楚。
鄭襄公「肉袒牽羊以逆」,這是何等大的屈辱卑下,但鄭襄公能知雄守雌,為鄭國溪,受鄭國之垢,結果不但保住了國家,也保住了自己的生命與地位。
越王句踐兵敗,做了吳王夫差的臣僕,三年之中,不露半點倦色,取得夫差的信任,才得釋放,回越後又臥薪嚐膽二十年,結果復國成功,並一舉消滅了吳國。
句踐為臣為僕,三年不倦,這是句踐知白守黑,為越國谷,受越國之垢,結果是復國成功。
鄭襄公、句踐之例,旨在說明「知雄守雌」,「知白守黑」的道理,他們皆能如溪如谷,受天下之垢。
為政者若不明此理,位居民上而又不以言下之,位居民前而又不以身後之,要名要利、要權要貴,好的自己優先拿,不好的全推給他人,這樣的為政者,又如何能信用其民呢?
為政者要成為天下之溪谷,受天下之垢,位在民上而以言下之,位居民前而以身後之,這才能深受人民之愛戴,自能長生久視。
《老子》第七十八章:「受邦之垢,是謂社稷之主;受邦之不祥,是謂天下之王。」
「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為天下式,恆德不貣,恆德不貣,復歸於無極。」
本章內文當如後:
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溪,恆德不離,復歸於嬰兒。知其白,守其辱,為天下谷,恆德乃足,復歸於樸。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,夫大制無割。
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溪,「為天下溪,恆德不離」。恆德不離,復歸嬰兒。
知其白,守其辱,為天下谷,「為天下谷,恆德乃足」。恆德乃足,復歸於樸。「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為天下式,恆德不貣,恆德不貣,復歸於無極。」
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,夫大制無割。
本章文本有三,一為無重句,如敦煌本丁、遂州、顧歡三本無重句,一為重「為天下溪」,王本、今本重一句,三重為帛書本兩重句。疑帛書文本句重義覆,當依王本。
「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為天下式,恆德不貸,恆德不貸,復歸於無極。」疑此段字句為衍文,當刪。
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溪,為天下溪,恆德不離,恆德不離,復歸於嬰兒。
「雄」,先也,尊也。
「雌」,後也,卑也。
「溪」,谿也,地勢低窪,水所歸流之處。
「恆」,常也。
「離」,帛書甲本作「雞」。乙本作「离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離」。
「於」,帛書甲本脫,乙本毀損,王本有此字。
知為天下之尊而置身於卑者,如天下之谿谷,眾流所歸,常懷德不離,恆德不離,復歸若嬰兒之真樸。
知其白,守其辱,為天下谷,為天下谷,恆德乃足,恆德乃足,復歸於樸。
「足」、「足,復歸於樸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知」,守也。
「白」,帛書甲本作「日」,乙本作「白」。「白」,清白。
「辱」,黑也。
「谷」,帛書二本作「浴」。王本、通行本作「谷」。
「樸」,真也。
堅守清白,承受黑汙,如溪谷居下,受天下之垢,受天下之垢,經常懷德而知足,經常懷德而知足,再歸返真樸之道。
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,夫大制無割。
「樸」,《老子》第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,樸。」「樸」,道也。
道分散成存於萬物之中,萬物各成其器,各具特性,為政者當因其特性本然立為官長,完善的政治,就是各順其本然生息,渾然天成,復歸於樸。
本章言為政者有不爭之德,如谿、如嬰兒,能知白守黑,為天下谷,能無藏,受天下之垢。
「雄」、「雌」,王弼:「雄,先之屬。雌,後之屬也。知為天下之先者必後也。是以聖人後其身而三先也。谿不求物,而物自歸之。嬰兒不用智,而合自然之智。」
「白」,《老子》第四十一章:「大白如辱」。「辱」,黑也;十三章「寵辱若驚」,老子書用「寵辱」,不見用「日(榮)辱」。故與下句「知其白,守其黑」義同,衡此二句,疑下句乃衍文。
王弼:「樸,真也。真散則百行出、殊類生,若器也。聖人因其分散,故為長官。以善為師,以不善為資,移風俗,復使歸於一也。大制者,以天下之心為心。故無割也。」
王弼「移風俗」說,不合老道。
為政者依循其本資特性,為之立官長。
「大制不割」,完善的政治,是不會割裂的,尚德無為,順其自然而渾然自成。
大制是順應萬物之本然,萬物各保其樸以生息。
校理本章內文之補述:
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
「白」,帛書甲本缺漏,依乙本補之。
「式」,規也。
疑前句「知其日,守其辱,為天下谷。」「日」和本句的「白」可能形誤,「辱」和本句的「黑」同義,認為這兩句乃「句覆義重」,當刪。
為天下式,恆德不貣,恆德不貣,復歸於無極。
「貣」,乙本作「貸」,王本作「忒」。「貣」,通「貸」亦通「忒」。
「忒」,《易‧豫》:「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。」
「忒」,變更,差錯也。
「無極」,太極也,無邊無窮,指生宇宙萬物之本源,道也。
《老子》並無「無極」之詞,疑是《莊子》用語。帛書「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為天下式,恆德不貣,復歸於無極。」句重義覆,疑帛書衍,當刪。
《莊子‧天下》:「老聃曰:『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谿;知其白,守其辱,為天下谷。』人皆取先,己獨取後,曰受天下之垢;人皆取實,己獨取虛,無藏也故有餘,巋然而有餘。」莊子引錄《老子》本章時,不引「無極」以明老子之道,實無道理。可見《老子》古本當無此句。
或疑前句「知其日,守其辱,為天下谷。」「日」和本句的「白」可能形誤,「辱」和本句的「黑」同義,認為這兩句乃「句覆義重」,當刪後句。
然在帛書未出土前,這種懷疑已存在,但帛書出土後,帛書亦如此,可見此語可能在帛書編冊之時所誤入。
老子常以「溪」、「谷」為喻,說明為政者當如「溪」如「谷」。溪谷居於下,除了含有卑下之意外,還有「虛」義,為政者當效溪谷之卑下與虛,故要知雄守雌;由於溪谷居下,故能受天下之垢,故為政者亦當要受天下之垢,故要知白守黑。
楚莊王伐鄭,鄭伯肉袒牽羊以逆;莊王曰:「其君能下人,必能信用其民矣。」遂舍之。
楚莊王攻打鄭國,鄭國即將敗亡。鄭襄公脫去上衣,牽羊到城門口去迎接楚莊王,楚莊王說:「鄭國的國君能如此地卑下,一定能得到鄭國人民的信用。」於是和鄭國簽盟,班師回楚。
鄭襄公「肉袒牽羊以逆」,這是何等大的屈辱卑下,但鄭襄公能知雄守雌,為鄭國溪,受鄭國之垢,結果不但保住了國家,也保住了自己的生命與地位。
越王句踐兵敗,做了吳王夫差的臣僕,三年之中,不露半點倦色,取得夫差的信任,才得釋放,回越後又臥薪嚐膽二十年,結果復國成功,並一舉消滅了吳國。
句踐為臣為僕,三年不倦,這是句踐知白守黑,為越國谷,受越國之垢,結果是復國成功。
鄭襄公、句踐之例,旨在說明「知雄守雌」,「知白守黑」的道理,他們皆能如溪如谷,受天下之垢。
為政者若不明此理,位居民上而又不以言下之,位居民前而又不以身後之,要名要利、要權要貴,好的自己優先拿,不好的全推給他人,這樣的為政者,又如何能信用其民呢?
為政者要成為天下之溪谷,受天下之垢,位在民上而以言下之,位居民前而以身後之,這才能深受人民之愛戴,自能長生久視。
《老子》第七十八章:「受邦之垢,是謂社稷之主;受邦之不祥,是謂天下之王。」
「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。為天下式,恆德不貣,恆德不貣,復歸於無極。」
本章內文當如後:
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溪,恆德不離,復歸於嬰兒。知其白,守其辱,為天下谷,恆德乃足,復歸於樸。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,夫大制無割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七
二十七 善行者無轍跡
善行者無轍跡;善言者無瑕謫;善數者不用籌策。善閉者無關鑰,而不可啟也;善結者無纏約,而不可解也。
是以聖人恆善救人,而無棄人,物無棄材,是謂襲明。
故善人,善人之師;不善人,善人之資也。
不貴其師,不愛其資,唯知乎大迷,是謂妙要。
善行者無轍跡;善言者無瑕謫;善數者不用檮策。
「善言者」,帛書甲本毀損「善」字。
「轍」,帛書甲本作「勶」,車輪。。
「善行者」,善走者。
「轍跡」,行車痕跡。車痕馬跡。
「善言者」,善的政教號令。
「瑕」,玉之斑點,泛指疵病、過失。
「謫」,帛書作「適」。「謫」,《廣雅‧釋詁一》:「謫,責也。」《玉‧言部》:「謫,咎也。」《通俗文》:「罰罪曰謫。」
「善數者」,善於計數者。
「籌」,帛書作「檮」。
「檮策」,古時計算的器具。
善走的人,不會留下任何痕跡;善之政令,不會有瑕疵而有咎責;善於計數的人,不必用計算器具。
善閉者無關鑰,而不可啟也;善結者無纏約,而不可解也。
「無瀍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善閉者」,善於關閉門戶的人。
「鑰」,帛作「籥」。
「關鑰」,關門開門之工具,今之鎖類也。
「纏」,帛書「從糸從黑」,或作「纆」,「纆」兩、三股合成的繩,王本作「繩」,通行本作「纏」。
「約」,束也。
善於關閉開的人,不用鎖具,而別人無法打開;善於打結者,不用繩索綑結,他人無法可解。
是以聖人恆善救人,而無棄人,物無棄材,是謂襲明。
「救」,用也。
「材」,帛書作「財」。
「襲明」,因順常道也。
因此,為政者經常善於做到人盡其才,因而不會棄人不用,常是善於做到物盡其用,所以不會有廢棄之材,這是順應恆道而用之。
故善人,善人之師;不善人,善人之資也。
「人,善人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資」,帛書甲本作「齎」,用也,資助也。
所以,善人當是善人的表率,不善人,對善人亦有資助。
不貴其師,不愛其資,雖知乎大迷,是謂妙要。
「雖」,帛書甲本作「唯」,當依乙本作「雖」。
「知」,智也。
「迷」,帛書甲本作「眯」。
「妙」,帛書作「眇」。
不重視他的表率,不愛惜他的資助,雖以智巧逞能,但也是大惑不解,這就是精妙深奧的道理所在。
本章言為政者沒有不可用之人,亦無不可用之物,為政者當善用所有人,所有物,這樣才能人盡其才,物盡其用。
為政者當尊道尚德,無事無為,故無可棄之人,亦無可棄之材,有用無用皆用之。
「善言者無瑕謫」,言,政教號令也。善言者尚德無為,行不言之教,而民「自富」、「自化」、「自定」、「自樸」,故無咎責可言。
王弼:「因物之數,不假形也。因物自然,不設不施,故不用『關健』、『繩約』,而不可開解也。此五者,皆言不造不施,不以形制物也。」
「關健」,即帛書本之「關籥」。
「繩約」。即帛書本之「纏約」。
「五者」,指善行者、善言者、善數者、善閉者、善結者。
天地萬物,各有本性,各循本然,故當順乎萬物之本性本然而為之,不恃己之智能強為之,不以形制物,則天下之人皆可盡用才,天下之物皆能盡其用。
「是以聖人恆善救人,而無棄人,物無棄材,是謂襲明。」王本在「是以聖人常善救人,故無棄人;常善救物,故無棄物,是謂襲明。」句中「常善救物」疑是後人所加。
王弼:「聖人不立形名而檢於物,不造進向以殊棄不肖。輔萬物之自然而不為始,故曰『無棄人』也。不尚賢能,則民不爭;不貴難得之貨,則民不為盜;不見可欲,則民心不亂。常使民心無欲無惑,則無棄人矣。」
從王弼的解注中,看不到「常善救物,故無救物」的解注,原或不可考,但王本可能原句亦無此句,故當依帛書刪之。
材之有用與否,不是材本身之問題,問題出在用材者,用之不當,有用之材,亦成無用之材,用之得當,無用之材,亦成有用之材。
派書法家去參加拳擊比賽,結果一上場就被對手擊倒,被譏為「沒用的東西」;派拳擊手參加書法比賽,結果是群鬼畫符,被譏為「沒用的傢伙」,事實上不是他們沒有用,是派他們參加不當的比賽所致,是「派」他們參加比賽的人出了問題。
《老子》四十九章:「善者善之,不善者亦善之,得善也。」言才者當善用之,所謂不才者亦要善用之,這才能使才者與不才者,都能盡其才,各適其適,各展其才,故曰「得善也」。所謂得善也,就是所有的人,在為政者心目中,都是有用之材,所有的物,都是有用之物。
所謂人才,只有類別不同,沒有大小之別。若是適才適用,「小才」也能盡其才,作用無窮;若是不適才不適用,「大才」也無法展其才,不但是「大而不當」,全無作用,甚至是「反作用」。為政者用人,能任憑一己之悅乎?能逞一己之欲乎?
為政者不貴玉賤石,視玉石如一,使玉石各盡其用,而無廢棄,這就是順應恆道而用之。正所謂「天生萬物皆有用」是也。
或曰「不知其用」,不知其用並非其無用,只是不知如何使其有用也。
為政者順道而為之,故知天下沒有無用之人,只是用人者用之得當與否的問題,用人不當,有用變無用,為政明乎此理,故「無棄人」,而天下之物皆有用,故「無棄材」,為政者當明白「天生萬物必有其用」,以為天下有無用之人、有無用之材,這不是為政者用人應有態度。
《韓非.喻老》:「周有玉版,紂令膠鬲索之,文王不與;費仲來求,因予之。是膠鬲賢,而費仲無道也。周惡賢者之得志也,故予費仲。文王舉太公於渭濱者,貴之也;而資費仲玉版者,是愛之也。故曰『不貴其師,不愛其資,雖知大迷,是謂要妙。』(喻老最後一節)」
膠鬲:紂忠臣。
費仲:紂諛臣。
太公:善人。
文王:善人。
「不貴其師,不愛其資」,文王予費仲玉版之事,說明「愛資」之理,以舉太公之事說明「貴師」之理,以此來論,帛書「善人,善人之師,不善人,善人之資」說無誤,王本「不」字乃誤也,當依帛書更正之。
《韓非‧喻老》,以「貴師、愛資」為處世之要妙。
「故善人,善人之師;不善人,善人之資也。」帛書「善人,善人之師」,王本作「善人,不善人之師」,王本衍一「不」字,一字之差,義謬千里。此語與《論語》:「見賢思齊」義同。「不善人,善人之資也」,「資」除了有「足以戒之」之義外,另有助不善之人遷善之義。
善行者無轍跡;善言者無瑕謫;善數者不用籌策。善閉者無關鑰,而不可啟也;善結者無纏約,而不可解也。
是以聖人恆善救人,而無棄人,物無棄材,是謂襲明。
故善人,善人之師;不善人,善人之資也。
不貴其師,不愛其資,唯知乎大迷,是謂妙要。
善行者無轍跡;善言者無瑕謫;善數者不用檮策。
「善言者」,帛書甲本毀損「善」字。
「轍」,帛書甲本作「勶」,車輪。。
「善行者」,善走者。
「轍跡」,行車痕跡。車痕馬跡。
「善言者」,善的政教號令。
「瑕」,玉之斑點,泛指疵病、過失。
「謫」,帛書作「適」。「謫」,《廣雅‧釋詁一》:「謫,責也。」《玉‧言部》:「謫,咎也。」《通俗文》:「罰罪曰謫。」
「善數者」,善於計數者。
「籌」,帛書作「檮」。
「檮策」,古時計算的器具。
善走的人,不會留下任何痕跡;善之政令,不會有瑕疵而有咎責;善於計數的人,不必用計算器具。
善閉者無關鑰,而不可啟也;善結者無纏約,而不可解也。
「無瀍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善閉者」,善於關閉門戶的人。
「鑰」,帛作「籥」。
「關鑰」,關門開門之工具,今之鎖類也。
「纏」,帛書「從糸從黑」,或作「纆」,「纆」兩、三股合成的繩,王本作「繩」,通行本作「纏」。
「約」,束也。
善於關閉開的人,不用鎖具,而別人無法打開;善於打結者,不用繩索綑結,他人無法可解。
是以聖人恆善救人,而無棄人,物無棄材,是謂襲明。
「救」,用也。
「材」,帛書作「財」。
「襲明」,因順常道也。
因此,為政者經常善於做到人盡其才,因而不會棄人不用,常是善於做到物盡其用,所以不會有廢棄之材,這是順應恆道而用之。
故善人,善人之師;不善人,善人之資也。
「人,善人」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資」,帛書甲本作「齎」,用也,資助也。
所以,善人當是善人的表率,不善人,對善人亦有資助。
不貴其師,不愛其資,雖知乎大迷,是謂妙要。
「雖」,帛書甲本作「唯」,當依乙本作「雖」。
「知」,智也。
「迷」,帛書甲本作「眯」。
「妙」,帛書作「眇」。
不重視他的表率,不愛惜他的資助,雖以智巧逞能,但也是大惑不解,這就是精妙深奧的道理所在。
本章言為政者沒有不可用之人,亦無不可用之物,為政者當善用所有人,所有物,這樣才能人盡其才,物盡其用。
為政者當尊道尚德,無事無為,故無可棄之人,亦無可棄之材,有用無用皆用之。
「善言者無瑕謫」,言,政教號令也。善言者尚德無為,行不言之教,而民「自富」、「自化」、「自定」、「自樸」,故無咎責可言。
王弼:「因物之數,不假形也。因物自然,不設不施,故不用『關健』、『繩約』,而不可開解也。此五者,皆言不造不施,不以形制物也。」
「關健」,即帛書本之「關籥」。
「繩約」。即帛書本之「纏約」。
「五者」,指善行者、善言者、善數者、善閉者、善結者。
天地萬物,各有本性,各循本然,故當順乎萬物之本性本然而為之,不恃己之智能強為之,不以形制物,則天下之人皆可盡用才,天下之物皆能盡其用。
「是以聖人恆善救人,而無棄人,物無棄材,是謂襲明。」王本在「是以聖人常善救人,故無棄人;常善救物,故無棄物,是謂襲明。」句中「常善救物」疑是後人所加。
王弼:「聖人不立形名而檢於物,不造進向以殊棄不肖。輔萬物之自然而不為始,故曰『無棄人』也。不尚賢能,則民不爭;不貴難得之貨,則民不為盜;不見可欲,則民心不亂。常使民心無欲無惑,則無棄人矣。」
從王弼的解注中,看不到「常善救物,故無救物」的解注,原或不可考,但王本可能原句亦無此句,故當依帛書刪之。
材之有用與否,不是材本身之問題,問題出在用材者,用之不當,有用之材,亦成無用之材,用之得當,無用之材,亦成有用之材。
派書法家去參加拳擊比賽,結果一上場就被對手擊倒,被譏為「沒用的東西」;派拳擊手參加書法比賽,結果是群鬼畫符,被譏為「沒用的傢伙」,事實上不是他們沒有用,是派他們參加不當的比賽所致,是「派」他們參加比賽的人出了問題。
《老子》四十九章:「善者善之,不善者亦善之,得善也。」言才者當善用之,所謂不才者亦要善用之,這才能使才者與不才者,都能盡其才,各適其適,各展其才,故曰「得善也」。所謂得善也,就是所有的人,在為政者心目中,都是有用之材,所有的物,都是有用之物。
所謂人才,只有類別不同,沒有大小之別。若是適才適用,「小才」也能盡其才,作用無窮;若是不適才不適用,「大才」也無法展其才,不但是「大而不當」,全無作用,甚至是「反作用」。為政者用人,能任憑一己之悅乎?能逞一己之欲乎?
為政者不貴玉賤石,視玉石如一,使玉石各盡其用,而無廢棄,這就是順應恆道而用之。正所謂「天生萬物皆有用」是也。
或曰「不知其用」,不知其用並非其無用,只是不知如何使其有用也。
為政者順道而為之,故知天下沒有無用之人,只是用人者用之得當與否的問題,用人不當,有用變無用,為政明乎此理,故「無棄人」,而天下之物皆有用,故「無棄材」,為政者當明白「天生萬物必有其用」,以為天下有無用之人、有無用之材,這不是為政者用人應有態度。
《韓非.喻老》:「周有玉版,紂令膠鬲索之,文王不與;費仲來求,因予之。是膠鬲賢,而費仲無道也。周惡賢者之得志也,故予費仲。文王舉太公於渭濱者,貴之也;而資費仲玉版者,是愛之也。故曰『不貴其師,不愛其資,雖知大迷,是謂要妙。』(喻老最後一節)」
膠鬲:紂忠臣。
費仲:紂諛臣。
太公:善人。
文王:善人。
「不貴其師,不愛其資」,文王予費仲玉版之事,說明「愛資」之理,以舉太公之事說明「貴師」之理,以此來論,帛書「善人,善人之師,不善人,善人之資」說無誤,王本「不」字乃誤也,當依帛書更正之。
《韓非‧喻老》,以「貴師、愛資」為處世之要妙。
「故善人,善人之師;不善人,善人之資也。」帛書「善人,善人之師」,王本作「善人,不善人之師」,王本衍一「不」字,一字之差,義謬千里。此語與《論語》:「見賢思齊」義同。「不善人,善人之資也」,「資」除了有「足以戒之」之義外,另有助不善之人遷善之義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六
二十六 重為輕根
重為輕根,靜為趮君,是以君子終日行,不離其輜重。雖有環觀,燕處則昭若。
若何萬乘之王,而以身輕於天下?輕則失本,趮則失君。
重為輕根,靜為躁君,是以君子終日行,不離其輜重。
「重為輕根」,帛書甲本毀損「重」字。
「輕」,帛書甲本作「巠」。
「靜」,帛書甲本作「清」。
「趮」,通行本作「躁」。「趮」,疾也,躁動也。
「終」,帛書甲本作「眾」。
「離」,帛書甲本作「蘺」。
「輜」,帛書作「甾」。
「君子」,《老子》第三十一章:「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。」言輔政之公卿大夫。
「終」,帛書甲本作「眾」,乙本作「冬」,通行本作「終」。
「甾」,帛書皆作「甾」,通行本作「輜」。
「甾重」,即「輜重」,軍中載器物糧食之車也。
重車為輕車之根本,靜為主,趮為從,所以,君子用兵之時,終日行走,皆不離其輜重。
雖有環觀,燕處則昭若。
「則昭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雖」,帛書甲本作「唯」,乙本作「雖」。
「環觀」,「環」,還也。「觀」,帛書作「官」,館也。
「燕處」,燕居也,安居之意。
「昭若」,昭然若揭,十分明顯之意。
雖返居行館,安居時,君子心中更明此理。
若何萬乘之王,而以身輕於天下?輕則失本,趮則失君。
「若何」、為何。
「萬乘之君」,大國之統治者。
「於」,為也。
「以身輕於天下」,言以天下而輕其身,言統治者為物欲外得而傷其性害其身。
「失本」,失其重也,失其根本,引申為亡其國也。
「失君」,失其靜也,引申為亡其身也。
為何萬乘之君,不以自身為重為靜,反而輕躁傷身害性呢?輕則失其國,重則亡其命。
本章言為政者不可輕身於天下,當「重」、「靜」,不可「輕」、「躁」,否則,輕則亡國,重則亡身。
《韓非‧喻老》:「制在己曰『重』,不離位曰『靜』。重則能使輕,靜則能使躁。故曰『重為輕根,靜為躁君』。故曰『君子終日行,不離輜重』也。」
「制在己曰重」,「制在己」,言權在己也。老子不言權勢。這是以法家的角度來說《老》,不是以老解老,故不從。
韓非乃法家,故其所謂<解老>、<喻老>,實不合老子本義,韓非只不過是裁剪老子之說,以補法家之不足,讓冷酷之法家理論,加些人性的味道而已。故不可以韓非之說來解老子之學。
韓非<解老>、<喻老>所引老子文,只是證明在韓非之時《老子》的文本內容,這是可取之處,其義不可取。
王弼:「凡物,輕不能載重,小不能鎮大。不行者使行,不動者制動。是以重必為輕根,靜必為躁君也。以重為本,故不離。」
陳錫勇:「『靜為趮君』,言『靜為主而趮為從』,亦謂『主帥靜而兵卒動也』。『重為輕根,靜為躁君』是以戰爭為喻。《孫子兵法‧軍事》:『軍無輕重則亡。』《史記‧孫子傳》:『田忌為將,而孫子(臏)為師,居輜重中,坐為計謀。』皆重為輕根之證也,運籌策帷帳之中,決勝負千里之外,則又靜主趮從之謂也。」[一]
「身輕」,不以自身之德為重,妄以外得而忘其身。
「於天下」,為天下。
「若何萬乘之王,而以身輕於天下?」,為甚麼萬乘之王,不思尊道修德,時時妄以外得而忘其身,如此不重視自身之德的萬乘之王,能為天下帶來安定幸福嗎?無德之王,輕身為天下,只會讓天下更是混亂不安。
老子此語,充滿了沈痛與感嘆。老子之時,為政者個個是圖霸爭強,置人民生死於度外,孰不知,為政者當以養民安民為本,逞強圖霸實非治國之本。
「輕則失本,趮則失君」,言「輕身則亡其國,趮動則亡其身」。
[一] 陳錫勇 《老子校正》 頁二四二。
重為輕根,靜為趮君,是以君子終日行,不離其輜重。雖有環觀,燕處則昭若。
若何萬乘之王,而以身輕於天下?輕則失本,趮則失君。
重為輕根,靜為躁君,是以君子終日行,不離其輜重。
「重為輕根」,帛書甲本毀損「重」字。
「輕」,帛書甲本作「巠」。
「靜」,帛書甲本作「清」。
「趮」,通行本作「躁」。「趮」,疾也,躁動也。
「終」,帛書甲本作「眾」。
「離」,帛書甲本作「蘺」。
「輜」,帛書作「甾」。
「君子」,《老子》第三十一章:「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。」言輔政之公卿大夫。
「終」,帛書甲本作「眾」,乙本作「冬」,通行本作「終」。
「甾」,帛書皆作「甾」,通行本作「輜」。
「甾重」,即「輜重」,軍中載器物糧食之車也。
重車為輕車之根本,靜為主,趮為從,所以,君子用兵之時,終日行走,皆不離其輜重。
雖有環觀,燕處則昭若。
「則昭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雖」,帛書甲本作「唯」,乙本作「雖」。
「環觀」,「環」,還也。「觀」,帛書作「官」,館也。
「燕處」,燕居也,安居之意。
「昭若」,昭然若揭,十分明顯之意。
雖返居行館,安居時,君子心中更明此理。
若何萬乘之王,而以身輕於天下?輕則失本,趮則失君。
「若何」、為何。
「萬乘之君」,大國之統治者。
「於」,為也。
「以身輕於天下」,言以天下而輕其身,言統治者為物欲外得而傷其性害其身。
「失本」,失其重也,失其根本,引申為亡其國也。
「失君」,失其靜也,引申為亡其身也。
為何萬乘之君,不以自身為重為靜,反而輕躁傷身害性呢?輕則失其國,重則亡其命。
本章言為政者不可輕身於天下,當「重」、「靜」,不可「輕」、「躁」,否則,輕則亡國,重則亡身。
《韓非‧喻老》:「制在己曰『重』,不離位曰『靜』。重則能使輕,靜則能使躁。故曰『重為輕根,靜為躁君』。故曰『君子終日行,不離輜重』也。」
「制在己曰重」,「制在己」,言權在己也。老子不言權勢。這是以法家的角度來說《老》,不是以老解老,故不從。
韓非乃法家,故其所謂<解老>、<喻老>,實不合老子本義,韓非只不過是裁剪老子之說,以補法家之不足,讓冷酷之法家理論,加些人性的味道而已。故不可以韓非之說來解老子之學。
韓非<解老>、<喻老>所引老子文,只是證明在韓非之時《老子》的文本內容,這是可取之處,其義不可取。
王弼:「凡物,輕不能載重,小不能鎮大。不行者使行,不動者制動。是以重必為輕根,靜必為躁君也。以重為本,故不離。」
陳錫勇:「『靜為趮君』,言『靜為主而趮為從』,亦謂『主帥靜而兵卒動也』。『重為輕根,靜為躁君』是以戰爭為喻。《孫子兵法‧軍事》:『軍無輕重則亡。』《史記‧孫子傳》:『田忌為將,而孫子(臏)為師,居輜重中,坐為計謀。』皆重為輕根之證也,運籌策帷帳之中,決勝負千里之外,則又靜主趮從之謂也。」[一]
「身輕」,不以自身之德為重,妄以外得而忘其身。
「於天下」,為天下。
「若何萬乘之王,而以身輕於天下?」,為甚麼萬乘之王,不思尊道修德,時時妄以外得而忘其身,如此不重視自身之德的萬乘之王,能為天下帶來安定幸福嗎?無德之王,輕身為天下,只會讓天下更是混亂不安。
老子此語,充滿了沈痛與感嘆。老子之時,為政者個個是圖霸爭強,置人民生死於度外,孰不知,為政者當以養民安民為本,逞強圖霸實非治國之本。
「輕則失本,趮則失君」,言「輕身則亡其國,趮動則亡其身」。
[一] 陳錫勇 《老子校正》 頁二四二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五
二十五 有狀混成
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乎!寞乎!獨立不垓,可以為天地母。
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強為之名曰大。
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
道大、天大、地大,王亦大。國中有四大安,王居一安。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十一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。
「狀」,帛書作「物」。「狀」,不可名相者,然「物」是可名相者,作「物」不榷。
「混」,郭簡書作「蟲」,帛書作「昆」,王本作「混」。
「成」,郭簡書作「城」,帛書作「成」。
道非物非象,不可名相,有狀渾然而成,早於天地而生。
寂乎!寞乎!獨立不垓。
郭簡無語助詞「乎」,依帛書補。
「寂乎寞乎」:郭簡書作「敓繆」,「敓繆」是言「道之動」也,動之微弱,寂靜無聲,聽之不可聞,視之不可見,撫之不可得。
「獨」,郭簡「从网(目)从虫」,今之「蜀」字,帛書作「獨」。
「垓」,郭簡書作「亥」,帛書此字缺損,乙本「从王从亥」,王本作「改」,誤也。「垓」,邊際界限之義。
「道」不需依賴它者而能自存,大而無可界限。
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
實體曰「名」,稱謂曰「字」。
「字」,郭簡「从幺幺从才」,帛書作「字」。
不知「狀」之實體為何,故根本不知道它是甚麼,所以「未知其名」,以「道」來稱呼它,以便識之。
吾強為之名曰大。
「吾」,郭簡「从虍从壬」,帛書作「吾」。
「強」,郭簡「从弓从口二力」,帛書作「強」。
勉強稱「狀」的「名」為「大」。
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返。
「曰」,義作「則」。
「逝」,郭簡書作「从水从遣省从臼」,依李守奎編著《楚文字編》,則書作「从水从遣省」,帛書作「筮」,王本作「逝」。
「遠」,郭簡「从辵从惠省」,乙本作「遠」。
「反」,「返」也。
「大」而無隅則「逝」,「逝」則無垓則「遠」,「遠」則無所不至則「返」,
「返」則復歸於「道」,復歸於「狀」。
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王亦大。
「狀」無形無名、實存無隅、微弱無跡,故「道大」;在道之下,以天為大,故「天大」;天之下以地為大,故「地大」;地之上以人為大,而王為人君,故「王也大」。
國中有四大安,王居一安。
「國」,郭簡「从囗从右」,帛書作「國」。
「安」,語尾助詞,無義,下句同。
「居」,郭簡書作「凥」,帛書本作「居」。
國有道育之,有天覆之,有地載之,王只是國中之一而已。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「法」,順也,應也。
「人」應順地利、應天時、尊道尚德以生;「地」順天時以存、順道而載;「天」應道以覆、應道而運行;「道」順其本然而動之。
本章言道體與道動概念,是「郭簡《老子》」文本最重要「理論性」的敘說。道的狀態是「有狀渾成」,道是先天地而生的,道不是相對而存在的,而是「獨立不垓」,道動甚微,故曰「寂乎寥乎」,用「道」來字「狀」,以「大」來名「狀」,皆是便於指示的「稱名」而已,不足以名「狀」,皆「強為之名」也。「國中有四大」,這四大皆須順應「自然」而行之,唯有如此,才能生生不息。
有狀渾成,在天地形成之前便已存在運行,忽恍深微,獨立而無限,可以說是天地的根源。不知它真實的本體,只好稱呼它的字為「道」,我勉強的稱它的名為「大」。
「狀」从「爿」聲。《老子》第十四章形容「道」的時候,有「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惚恍」之語。「有狀混成」的「狀」就是「無狀之狀」的「狀」。
可見的形我們叫做物,可見的氣我們叫做象。「物」、「象」皆可見,「道」實非具體之事物,故今本作「物」必為錯誤,作「象」者,亦不妥也。
丁原植:依據裘先生說……「道」、「物」與「狀」三字,可能各表達「始源」的不同層面。[一]「裘先生」,裘錫圭先生。
作「物」說,甚是不妥,因「物」是「已名」;作「道」說,亦有討論的空間。而下句則有「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強名曰大。」可知「道」是「狀」之「字」,「狀」是「未知其名」,故老子「字之曰道」,既已知是「道」,何須「字之」。
陳鼓應:簡本「有狀(象)混成」比今本「有物混成」更近老子哲學的始源意義。[二]
陳錫勇:「象」、「物」所指涉者並同,指「道之物」之忽恍恍忽者,……此謂「道」之動,實「有」而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,撫之不得,忽恍而不可致詰,有狀不可名,有象不可知,實有而不可象狀,……「忽恍而不可致詰」,是謂「無狀之狀」,故甲編本章作「有狀混成」。[三]
「敓」,「奪」之本字。帛書甲本作「繡」,乙本作「蕭」,王本作「寂」。「寞」,郭簡「从糸从穆」,帛書作「繆」,乙本作「漻」,王本作「寥」。
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用本字。此字甚難稽核,然據「敓繆」一詞來看,「繆」作「穆」,義作「寞」,此字當作「寂」較合文義。
「寂乎寞乎」:郭簡書作「敓繆」,帛書甲本作「繡呵繆呵」,乙本作「蕭呵漻呵」,王本作「寂兮寥兮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敓穆」。
「敓繆」是言「道之動」也,動之微弱,寂靜無聲,聽之不可聞,視之不可見,捪之不可得。
沈清松:「敓穆」一詞,……其意表示道是寂靜無聲,不可聽聞,寥闊無形,無法視見之意。[四]
「敓繆」是言「道之動」也,道動微弱,寂靜無聲,聽之不可聞,視之不可見,撫之不可得。
「亥」,丁原植:「垓」有「界限」、「界域」或「邊際」之義,……此處「不亥」疑解為「不受限制」。[五]
沈清松:「獨立」二字則指道不依賴它者而能自存。……按「亥」假借為「垓」,指「界限」之意。表示道大無所界限,似較合理。[六]
曰「狀」為「道」、「大」,皆是人所給予的「名稱」,非「狀」之「實質」,不知「狀」之本體實質,故「未知其名」,以「道」來稱呼「它」,勉強名「狀」為「大」。而「名曰大」,「大」是可言中最極致的稱謂,以表示「狀」之存在而實有。
「大」極無隅則「逝」,「逝」極無形而實存則「遠」,「遠」極無方而無所不至則「返」,「返」極則無所不歸。「大」、「逝」、「遠」、「返」等皆不足以名「狀」,皆是「強為之名」。
所以,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自然之中,王亦是四大之一。
人順大地、昊天、大道以生,大地順昊天、順大道以載,昊天應大道以覆,大道應自其本然以動。
「國中有四大」,「國」,簡文書作「从囗从右」,裘錫圭說:此字是「囿」字異體。「囿」與「域」古音相近可通。……簡文之「囿」,與帛書本的「國」一樣,似皆應从今本讀為「域」。
《說文》:「國,邦也。」「域,邦也。」兩字義同,「國」與「邦」不分,這是漢時及以後之觀點。春秋時,「國」與「邦」有別,「國」乃「邦之都」,即所謂「王城」也。「邦」是天子之地,而分封諸侯之地謂之「國」。帛書乙本因避劉邦諱,改「邦」作「國」。
「國中有四大安」,對「王亦大」當無問題,但對「道大」、「天大」、「地大」而言,則有質疑,此字作「域」,但道大無垓,域亦有垓,「有垓」何以涵載「無垓」。作「國」作「域」,皆不能盡其義,故此字無論作何字,只能以概念來詮釋。
「居」,《說文》:「居,處也。从尸,得几而止。」《玉篇》:「凥與居同。」段玉裁《注》:「凡尸得几謂之凥。尸即人也。引申之凥凡處之字。既又以蹲居代凥,別製踞為蹲居字,乃致居行而凥廢矣。」
由「道法自然」的觀念推之,此「域」或「國」,義當作「自然」為宜,也唯有如此,才能解決這個問題。
沈清松:「人法地」是說:人應該效法或遵從自然環境的法則,也就是認識生物圈和維生體系的法則,並根據這些法則來生存,而不是加以破壞。……「地法天」一語,在今天看來,就是表明大地環境也不是唯一的判準,因為大地環境最後也還要遵從宇宙的規則,以整體宇宙為法。……「天法道」……整體宇宙的運行是來自於「道」生生不息的存在活動,並以之為法。所謂「道」就是生生不息的存在活動。天之所效法、所依循的規則,是來自於道。……道是在自我分化和複雜化的過程中,產生了宇宙萬物。宇宙萬物既來自道,自是以「道」為法。……「道法自然」一語所表示的並不是在「道」上面又另設立一個「自然」的概念。「道」既是生生不息的存在活動,是由道發生一切,主宰一切。可見在此「自然」一詞,應該是「自其本然」之意。「道」是「自其本然」,是表示「道」的律則是來自於它自身。[七]
沈之析論,是思考的方向。
「自然」一詞,在《老子》書中,其義當不止是指科學性「大自然」一義的思考範圍,同時兼具萬事萬物之「本性」、「本然」。
王弼《注》:法自然者 在方而法方,在圓而法圓,於自然無所違也。自然者,無稱之言,窮極之辭也。
意謂「自然」是沒有合宜的形容,無言辭可以詳述。
郭沂:所謂「在方而法方,在圓而法圓」,是說一切依事物本來的樣子。以此為法,就「於自然無所違」了,即不違背事物本來的樣子了。 [八]
《老子》第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,樸,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」老子「自然」的本義為「樸」。「樸」乃萬物的「初始」狀態,「自然」,本來就是這樣,即所謂「本然」也。老子常用「赤子」、「樸」等來形容「自然」,那是因為「赤子」乃人之初始狀態,而「樸」乃木之本然。
老子的「自然」與西方自然科學的「自然」,在意涵上則有天壤之別。盡管二者都有「本然」之義,但自然科學領域中的「自然」,具有明顯的客觀性與物質性,而在老子所言的「自然」,則蘊涵著主體性、主觀性、精神性。
由於萬事萬物各具本態,所以「自然」便是王弼所說的「無稱之言,窮極之辭」。「道法自然」,指道順應其本來的樣子。
「道法自然」,「法」若釋作「效法」,沒有「自然之義」,當釋作「順應」為宜。萬事萬物各具本態,故萬事萬物「法」其本性、本然也。
「人」應順地、順天、順道以生;「地」順天以存、順道而載、順自然而行;「天」應道以覆、應道而運行;「道」順其本然而動之。
[一] 丁原植 《郭店竹簡老子釋析與研究》 萬卷樓出版 一九九年四月再版 頁一三八。
[二] 陳鼓應 《老子今註今譯》 頁一四五。
[三] 陳錫勇 《郭店楚簡老子論證》 頁一三二--一三三。
[四] 沈清松 (郭店竹簡老子的道德論與宇宙論)《哲學與文化》 廿六巻第四期 頁三○○。
[五] 丁原植 頁一三九。
[六] 沈清松 頁三○一。
[七] 同上 頁三○二。
[八] 郭沂 《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》 頁五三。
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乎!寞乎!獨立不垓,可以為天地母。
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強為之名曰大。
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
道大、天大、地大,王亦大。國中有四大安,王居一安。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十一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。
「狀」,帛書作「物」。「狀」,不可名相者,然「物」是可名相者,作「物」不榷。
「混」,郭簡書作「蟲」,帛書作「昆」,王本作「混」。
「成」,郭簡書作「城」,帛書作「成」。
道非物非象,不可名相,有狀渾然而成,早於天地而生。
寂乎!寞乎!獨立不垓。
郭簡無語助詞「乎」,依帛書補。
「寂乎寞乎」:郭簡書作「敓繆」,「敓繆」是言「道之動」也,動之微弱,寂靜無聲,聽之不可聞,視之不可見,撫之不可得。
「獨」,郭簡「从网(目)从虫」,今之「蜀」字,帛書作「獨」。
「垓」,郭簡書作「亥」,帛書此字缺損,乙本「从王从亥」,王本作「改」,誤也。「垓」,邊際界限之義。
「道」不需依賴它者而能自存,大而無可界限。
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
實體曰「名」,稱謂曰「字」。
「字」,郭簡「从幺幺从才」,帛書作「字」。
不知「狀」之實體為何,故根本不知道它是甚麼,所以「未知其名」,以「道」來稱呼它,以便識之。
吾強為之名曰大。
「吾」,郭簡「从虍从壬」,帛書作「吾」。
「強」,郭簡「从弓从口二力」,帛書作「強」。
勉強稱「狀」的「名」為「大」。
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返。
「曰」,義作「則」。
「逝」,郭簡書作「从水从遣省从臼」,依李守奎編著《楚文字編》,則書作「从水从遣省」,帛書作「筮」,王本作「逝」。
「遠」,郭簡「从辵从惠省」,乙本作「遠」。
「反」,「返」也。
「大」而無隅則「逝」,「逝」則無垓則「遠」,「遠」則無所不至則「返」,
「返」則復歸於「道」,復歸於「狀」。
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王亦大。
「狀」無形無名、實存無隅、微弱無跡,故「道大」;在道之下,以天為大,故「天大」;天之下以地為大,故「地大」;地之上以人為大,而王為人君,故「王也大」。
國中有四大安,王居一安。
「國」,郭簡「从囗从右」,帛書作「國」。
「安」,語尾助詞,無義,下句同。
「居」,郭簡書作「凥」,帛書本作「居」。
國有道育之,有天覆之,有地載之,王只是國中之一而已。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「法」,順也,應也。
「人」應順地利、應天時、尊道尚德以生;「地」順天時以存、順道而載;「天」應道以覆、應道而運行;「道」順其本然而動之。
本章言道體與道動概念,是「郭簡《老子》」文本最重要「理論性」的敘說。道的狀態是「有狀渾成」,道是先天地而生的,道不是相對而存在的,而是「獨立不垓」,道動甚微,故曰「寂乎寥乎」,用「道」來字「狀」,以「大」來名「狀」,皆是便於指示的「稱名」而已,不足以名「狀」,皆「強為之名」也。「國中有四大」,這四大皆須順應「自然」而行之,唯有如此,才能生生不息。
有狀渾成,在天地形成之前便已存在運行,忽恍深微,獨立而無限,可以說是天地的根源。不知它真實的本體,只好稱呼它的字為「道」,我勉強的稱它的名為「大」。
「狀」从「爿」聲。《老子》第十四章形容「道」的時候,有「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惚恍」之語。「有狀混成」的「狀」就是「無狀之狀」的「狀」。
可見的形我們叫做物,可見的氣我們叫做象。「物」、「象」皆可見,「道」實非具體之事物,故今本作「物」必為錯誤,作「象」者,亦不妥也。
丁原植:依據裘先生說……「道」、「物」與「狀」三字,可能各表達「始源」的不同層面。[一]「裘先生」,裘錫圭先生。
作「物」說,甚是不妥,因「物」是「已名」;作「道」說,亦有討論的空間。而下句則有「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強名曰大。」可知「道」是「狀」之「字」,「狀」是「未知其名」,故老子「字之曰道」,既已知是「道」,何須「字之」。
陳鼓應:簡本「有狀(象)混成」比今本「有物混成」更近老子哲學的始源意義。[二]
陳錫勇:「象」、「物」所指涉者並同,指「道之物」之忽恍恍忽者,……此謂「道」之動,實「有」而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,撫之不得,忽恍而不可致詰,有狀不可名,有象不可知,實有而不可象狀,……「忽恍而不可致詰」,是謂「無狀之狀」,故甲編本章作「有狀混成」。[三]
「敓」,「奪」之本字。帛書甲本作「繡」,乙本作「蕭」,王本作「寂」。「寞」,郭簡「从糸从穆」,帛書作「繆」,乙本作「漻」,王本作「寥」。
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用本字。此字甚難稽核,然據「敓繆」一詞來看,「繆」作「穆」,義作「寞」,此字當作「寂」較合文義。
「寂乎寞乎」:郭簡書作「敓繆」,帛書甲本作「繡呵繆呵」,乙本作「蕭呵漻呵」,王本作「寂兮寥兮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敓穆」。
「敓繆」是言「道之動」也,動之微弱,寂靜無聲,聽之不可聞,視之不可見,捪之不可得。
沈清松:「敓穆」一詞,……其意表示道是寂靜無聲,不可聽聞,寥闊無形,無法視見之意。[四]
「敓繆」是言「道之動」也,道動微弱,寂靜無聲,聽之不可聞,視之不可見,撫之不可得。
「亥」,丁原植:「垓」有「界限」、「界域」或「邊際」之義,……此處「不亥」疑解為「不受限制」。[五]
沈清松:「獨立」二字則指道不依賴它者而能自存。……按「亥」假借為「垓」,指「界限」之意。表示道大無所界限,似較合理。[六]
曰「狀」為「道」、「大」,皆是人所給予的「名稱」,非「狀」之「實質」,不知「狀」之本體實質,故「未知其名」,以「道」來稱呼「它」,勉強名「狀」為「大」。而「名曰大」,「大」是可言中最極致的稱謂,以表示「狀」之存在而實有。
「大」極無隅則「逝」,「逝」極無形而實存則「遠」,「遠」極無方而無所不至則「返」,「返」極則無所不歸。「大」、「逝」、「遠」、「返」等皆不足以名「狀」,皆是「強為之名」。
所以,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自然之中,王亦是四大之一。
人順大地、昊天、大道以生,大地順昊天、順大道以載,昊天應大道以覆,大道應自其本然以動。
「國中有四大」,「國」,簡文書作「从囗从右」,裘錫圭說:此字是「囿」字異體。「囿」與「域」古音相近可通。……簡文之「囿」,與帛書本的「國」一樣,似皆應从今本讀為「域」。
《說文》:「國,邦也。」「域,邦也。」兩字義同,「國」與「邦」不分,這是漢時及以後之觀點。春秋時,「國」與「邦」有別,「國」乃「邦之都」,即所謂「王城」也。「邦」是天子之地,而分封諸侯之地謂之「國」。帛書乙本因避劉邦諱,改「邦」作「國」。
「國中有四大安」,對「王亦大」當無問題,但對「道大」、「天大」、「地大」而言,則有質疑,此字作「域」,但道大無垓,域亦有垓,「有垓」何以涵載「無垓」。作「國」作「域」,皆不能盡其義,故此字無論作何字,只能以概念來詮釋。
「居」,《說文》:「居,處也。从尸,得几而止。」《玉篇》:「凥與居同。」段玉裁《注》:「凡尸得几謂之凥。尸即人也。引申之凥凡處之字。既又以蹲居代凥,別製踞為蹲居字,乃致居行而凥廢矣。」
由「道法自然」的觀念推之,此「域」或「國」,義當作「自然」為宜,也唯有如此,才能解決這個問題。
沈清松:「人法地」是說:人應該效法或遵從自然環境的法則,也就是認識生物圈和維生體系的法則,並根據這些法則來生存,而不是加以破壞。……「地法天」一語,在今天看來,就是表明大地環境也不是唯一的判準,因為大地環境最後也還要遵從宇宙的規則,以整體宇宙為法。……「天法道」……整體宇宙的運行是來自於「道」生生不息的存在活動,並以之為法。所謂「道」就是生生不息的存在活動。天之所效法、所依循的規則,是來自於道。……道是在自我分化和複雜化的過程中,產生了宇宙萬物。宇宙萬物既來自道,自是以「道」為法。……「道法自然」一語所表示的並不是在「道」上面又另設立一個「自然」的概念。「道」既是生生不息的存在活動,是由道發生一切,主宰一切。可見在此「自然」一詞,應該是「自其本然」之意。「道」是「自其本然」,是表示「道」的律則是來自於它自身。[七]
沈之析論,是思考的方向。
「自然」一詞,在《老子》書中,其義當不止是指科學性「大自然」一義的思考範圍,同時兼具萬事萬物之「本性」、「本然」。
王弼《注》:法自然者 在方而法方,在圓而法圓,於自然無所違也。自然者,無稱之言,窮極之辭也。
意謂「自然」是沒有合宜的形容,無言辭可以詳述。
郭沂:所謂「在方而法方,在圓而法圓」,是說一切依事物本來的樣子。以此為法,就「於自然無所違」了,即不違背事物本來的樣子了。 [八]
《老子》第三十二章:「道恆無名,樸,雖微,天地弗敢臣。」老子「自然」的本義為「樸」。「樸」乃萬物的「初始」狀態,「自然」,本來就是這樣,即所謂「本然」也。老子常用「赤子」、「樸」等來形容「自然」,那是因為「赤子」乃人之初始狀態,而「樸」乃木之本然。
老子的「自然」與西方自然科學的「自然」,在意涵上則有天壤之別。盡管二者都有「本然」之義,但自然科學領域中的「自然」,具有明顯的客觀性與物質性,而在老子所言的「自然」,則蘊涵著主體性、主觀性、精神性。
由於萬事萬物各具本態,所以「自然」便是王弼所說的「無稱之言,窮極之辭」。「道法自然」,指道順應其本來的樣子。
「道法自然」,「法」若釋作「效法」,沒有「自然之義」,當釋作「順應」為宜。萬事萬物各具本態,故萬事萬物「法」其本性、本然也。
「人」應順地、順天、順道以生;「地」順天以存、順道而載、順自然而行;「天」應道以覆、應道而運行;「道」順其本然而動之。
[一] 丁原植 《郭店竹簡老子釋析與研究》 萬卷樓出版 一九九年四月再版 頁一三八。
[二] 陳鼓應 《老子今註今譯》 頁一四五。
[三] 陳錫勇 《郭店楚簡老子論證》 頁一三二--一三三。
[四] 沈清松 (郭店竹簡老子的道德論與宇宙論)《哲學與文化》 廿六巻第四期 頁三○○。
[五] 丁原植 頁一三九。
[六] 沈清松 頁三○一。
[七] 同上 頁三○二。
[八] 郭沂 《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》 頁五三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四
二十四 希言自然
希言自然。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,孰為此?天地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!
故從事而德者同於德;失者同於失。同於德者,道亦德之;同於失者,道亦失之。
帛書本章,王本、今本作第二十三章。
希言自然。
「希」,少也。
「言」,政教號令也。為政者當無事無為,行不言之教,任由人民自成。
政教號令極輕簡,這是合乎自然之道的。
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,孰為此?天地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!
「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飄風」,狂疾之風也。
「終」,帛書作「冬」,通行本作「終」。
「孰為此」,「孰」,何也。「此」,政教號令也。言用政教號令有何作為呢?
言天地間的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,都是無法持久,何況是暴政呢!
狂風颳不到整個早上,暴雨也是不可能下個整日,政教號令又有何用?天地間的自然現象都不能持久,何況是人為的呢!
故從事而德者同於德;失者同於失。同於德者,道亦德之;同於失者,道亦失之。
「於德者」、「同於失者」的「失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失者」,帛書甲本「者者」,筆誤所致。
本句原是:「故從事而道者同於道,德者同於德,……。」與下半句並無「同於道者」之回應,只有「同於德者,道亦德之」的說明。
「同於道」與「同於德」在實義上而言,並無分別,因「同於德者」,因「德」而得「道」,「德」與「道」乃「一」之兩面,故帛書系統文本之「道者同於道」,語贅義重,疑是後人增入,實非老子所言者,當更正之。
「從事」,為政之事也。
「德者」,「希言自然」之為政者,即指尚德之為政者。
「同於德」,「德」,得也。同得民心也。
「失者」,以政令為之的為政者。
「道亦德之」,「德」,得也。
所以,希言自然之為政者,其為政作為必合於德因而得民心,以多言以為事的為政者,其為政措施必不合於德而失民心。合於德者,亦得治民之道;失於德者,亦失治民之道。
本章言為政不在多言,當尊道尚德,暴政必不會長久。
「希言自然」,義同聖人行不言之教。
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雖「飄」雖「暴」,雖是自然之現象,但「不終朝」、「不終日」,說明「天地」間的飄、暴皆不能長久,何況是「人」呢!
王本、今本在「孰為此」句後有「者,天地。」三字,當是衍文。
本章的主題是「言」----政教號令,老子以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比作「暴政」,「孰為此?」,在這種「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」的現象中,政教號令又有何用?而王本作「孰為此者?天地。」言「飄風不終朝」、「暴雨不終日」的這種現象,乃天地所造成,但帛書《老子》的釋義卻非如此,帛書言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的「飄」、「暴」不會長久的,這種自然力所造成的「飄」、「暴」都不會長,何況是靠人為的「政教號令」來維持政權,尤其是「暴政」,那會長久嗎?
「道生萬物」,「天地」固是道所生,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之「飄」、「暴」,亦當是因其本然所致,也是因道而生。
《老子》第二章:「萬物作而弗始也,為而弗志也,成而弗居也。」第五十一章:「道生之、畜之、長之、育之、亭之、毒之、養之、覆之。生而弗有也,為而弗恃也,長而弗宰也。」這皆說明道雖生萬物,但卻不始、不志、不居、不有、不恃、不宰,任由萬物自成,故言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即使是天地所生,然亦不可以「始」、「志」、「居」、「有」、「恃」、「宰」也,這實不合老義,作「孰為此者,天地」者,誤也。
「孰為此?天地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!」是陳述語。言為政者用政教號令來治國,實無大用,因「天地」之飄風、暴雨都不能長久,又何況是「人」呢!
帛書「故從事而道者同於道,德者同於德,失者同於失。同於德者,道亦得之,同於失者,道亦失之。」「道者同於道」,在下句中並無「同於道者,……亦得之」相應之義,且德者因「德」而得「道」,故疑「道者同於道」是衍文,當刪。
「道亦德之」,即「道亦得之」。「得甚麼道?」得治國治民之道也。治國治民之道,亦如自然之道,故為政者當順道動而為之,不可以政教號令為治,否則就如「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」了。
希言自然。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,孰為此?天地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!
故從事而德者同於德;失者同於失。同於德者,道亦德之;同於失者,道亦失之。
帛書本章,王本、今本作第二十三章。
希言自然。
「希」,少也。
「言」,政教號令也。為政者當無事無為,行不言之教,任由人民自成。
政教號令極輕簡,這是合乎自然之道的。
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,孰為此?天地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!
「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飄風」,狂疾之風也。
「終」,帛書作「冬」,通行本作「終」。
「孰為此」,「孰」,何也。「此」,政教號令也。言用政教號令有何作為呢?
言天地間的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,都是無法持久,何況是暴政呢!
狂風颳不到整個早上,暴雨也是不可能下個整日,政教號令又有何用?天地間的自然現象都不能持久,何況是人為的呢!
故從事而德者同於德;失者同於失。同於德者,道亦德之;同於失者,道亦失之。
「於德者」、「同於失者」的「失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失者」,帛書甲本「者者」,筆誤所致。
本句原是:「故從事而道者同於道,德者同於德,……。」與下半句並無「同於道者」之回應,只有「同於德者,道亦德之」的說明。
「同於道」與「同於德」在實義上而言,並無分別,因「同於德者」,因「德」而得「道」,「德」與「道」乃「一」之兩面,故帛書系統文本之「道者同於道」,語贅義重,疑是後人增入,實非老子所言者,當更正之。
「從事」,為政之事也。
「德者」,「希言自然」之為政者,即指尚德之為政者。
「同於德」,「德」,得也。同得民心也。
「失者」,以政令為之的為政者。
「道亦德之」,「德」,得也。
所以,希言自然之為政者,其為政作為必合於德因而得民心,以多言以為事的為政者,其為政措施必不合於德而失民心。合於德者,亦得治民之道;失於德者,亦失治民之道。
本章言為政不在多言,當尊道尚德,暴政必不會長久。
「希言自然」,義同聖人行不言之教。
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雖「飄」雖「暴」,雖是自然之現象,但「不終朝」、「不終日」,說明「天地」間的飄、暴皆不能長久,何況是「人」呢!
王本、今本在「孰為此」句後有「者,天地。」三字,當是衍文。
本章的主題是「言」----政教號令,老子以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比作「暴政」,「孰為此?」,在這種「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」的現象中,政教號令又有何用?而王本作「孰為此者?天地。」言「飄風不終朝」、「暴雨不終日」的這種現象,乃天地所造成,但帛書《老子》的釋義卻非如此,帛書言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的「飄」、「暴」不會長久的,這種自然力所造成的「飄」、「暴」都不會長,何況是靠人為的「政教號令」來維持政權,尤其是「暴政」,那會長久嗎?
「道生萬物」,「天地」固是道所生,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之「飄」、「暴」,亦當是因其本然所致,也是因道而生。
《老子》第二章:「萬物作而弗始也,為而弗志也,成而弗居也。」第五十一章:「道生之、畜之、長之、育之、亭之、毒之、養之、覆之。生而弗有也,為而弗恃也,長而弗宰也。」這皆說明道雖生萬物,但卻不始、不志、不居、不有、不恃、不宰,任由萬物自成,故言「飄風」、「暴雨」即使是天地所生,然亦不可以「始」、「志」、「居」、「有」、「恃」、「宰」也,這實不合老義,作「孰為此者,天地」者,誤也。
「孰為此?天地而弗能久,又況於人乎!」是陳述語。言為政者用政教號令來治國,實無大用,因「天地」之飄風、暴雨都不能長久,又何況是「人」呢!
帛書「故從事而道者同於道,德者同於德,失者同於失。同於德者,道亦得之,同於失者,道亦失之。」「道者同於道」,在下句中並無「同於道者,……亦得之」相應之義,且德者因「德」而得「道」,故疑「道者同於道」是衍文,當刪。
「道亦德之」,即「道亦得之」。「得甚麼道?」得治國治民之道也。治國治民之道,亦如自然之道,故為政者當順道動而為之,不可以政教號令為治,否則就如「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」了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三
二十三 曲則全
曲則全,枉則正,洼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,多則惑。
是以聖人執一,以為天下牧。不自是故彰,不自見故明,不自伐故有功,不自矝故能長。
夫唯不爭,故莫能與之爭。古之所謂曲全者,豈語哉!誠全歸之。
帛書本章,王本、今本作第二十二章。
曲則全,枉則正,洼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,多則惑。
「曲」,屈也。「大直若屈」,屈,若大直也。
「全」,帛書甲本作「金」,乙本作「全」。「金」、「全」形近可借。「全」,遠禍全身。
「正」,帛書甲本作「定」。
「洼」,窪也。
「敝」,破舊也。
「少」,少私寡欲也。
「得」,長生久視也。
「多」,《老子》第四十四章:「甚愛必大費,厚藏必多亡。」「多」,甚愛也,厚藏也。第六十八章:「善者不多,多者不善。」「多」,財貨累積。
「惑」,大費也,多亡也。
「曲」、「枉」、「洼」、「敝」者皆有卑下之義,六十六章:「江海所以為百谷王,以其能為百谷下,是以能為百谷王。」為政者當「身後之」、「言下之」,與「全」、「定」、「盈」、「新」義則相反。
曲可以遠禍全身,枉屈可以伸直,低洼可以滿盈,破舊可以更新,少私寡欲可以長生久視,多欲則被外誘所困。
是以聖人執一,以為天下牧。
「聖人」,為政者。
「執一」,執道也。
「天下牧」,牧民也,「牧民」,育養人民、保護人民、治理人民。
是以為政者執道,自然成為治理天下的領袖。
不自是故彰,不自見故明,不自伐故有功,不自矝故能長。
「自是」,帛書甲本毀損「自」字。
「故彰」,帛書作「自明」,「自明」作「自彰」,雖含義相若,但校之前章,當作「不自是故彰,不自見故明」,
「自伐」,自我炫耀。
「自矝」,自我膨脹。
不自以為是,故能明其「是」,不逞一己之見,故能彰顯其「見」,不居功自我炫耀,故能顯其「功」,不自我膨脹,故能受人尊敬。
夫唯不爭,故莫能與之爭。古之所謂曲全者,豈語哉!誠全歸之。
「之所謂曲全者,豈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夫唯不爭,故莫能與之爭」,義同《老子》六十六章:「以其不爭也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。」
「曲全」,帛書甲本作「曲金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曲則全」,疑帛書二本脫「則」字。
「哉」,帛書作「才」。
「歸之」,復歸自然也,復歸於樸也。
只因不爭,所以無人能與他爭,古之所謂曲全者,難道只是說說嗎!這是實實在在全可以復歸於真樸也。
本章言為政者當執一,以為天下牧。為政者當行「曲則全,枉則正,洼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,多則惑」之道,以此作為治道。
通行本此章為二十二章,當依帛書更正之。
「曲」與「全」,「枉」與「正」,「洼」與「盈」,「敝」與「新」,「少」與「得」,以現象觀之,其間是相對的關系與義涵,若以「曲、枉、洼、敝、少」的表相去理解,則是負面的義涵,是人所不願為的事,而老子要為政者為之,因為「為之」的結果,則是「全、正、盈、新、得」正面的意義,若能理解「曲則全,枉則正,洼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」之道,則明其是,彰其見,顯其功,得其長。
常人急功近利,速顯其能,自要自是、自見、自伐、自矝,故不願行「曲則全」之道,不明事理相依相存的道理,不知「曲」中有「全」,「枉」中有「正」,「洼」中有「盈」,「敝」中有「新」的道理。
由於「曲」、「枉」、「洼」、「敝」皆事物之顯相,皆有「不爭」之誼,皆有「下」義,「有為者」不願為也,故常人不見「全」、「正」、「盈」、「新」之隱相,因而往往「欲速不達」,徒惹紛爭困苦。
句中「豈語哉」,說明「曲則全,枉則正,洼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,多則惑」之道,非只是說說而已,而是可行之理。
為政者當如「江海能為百谷下」,「以身後之」、「以言下之」,如此天下便無人能與他爭。
曲則全,枉則正,洼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,多則惑。
是以聖人執一,以為天下牧。不自是故彰,不自見故明,不自伐故有功,不自矝故能長。
夫唯不爭,故莫能與之爭。古之所謂曲全者,豈語哉!誠全歸之。
帛書本章,王本、今本作第二十二章。
曲則全,枉則正,洼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,多則惑。
「曲」,屈也。「大直若屈」,屈,若大直也。
「全」,帛書甲本作「金」,乙本作「全」。「金」、「全」形近可借。「全」,遠禍全身。
「正」,帛書甲本作「定」。
「洼」,窪也。
「敝」,破舊也。
「少」,少私寡欲也。
「得」,長生久視也。
「多」,《老子》第四十四章:「甚愛必大費,厚藏必多亡。」「多」,甚愛也,厚藏也。第六十八章:「善者不多,多者不善。」「多」,財貨累積。
「惑」,大費也,多亡也。
「曲」、「枉」、「洼」、「敝」者皆有卑下之義,六十六章:「江海所以為百谷王,以其能為百谷下,是以能為百谷王。」為政者當「身後之」、「言下之」,與「全」、「定」、「盈」、「新」義則相反。
曲可以遠禍全身,枉屈可以伸直,低洼可以滿盈,破舊可以更新,少私寡欲可以長生久視,多欲則被外誘所困。
是以聖人執一,以為天下牧。
「聖人」,為政者。
「執一」,執道也。
「天下牧」,牧民也,「牧民」,育養人民、保護人民、治理人民。
是以為政者執道,自然成為治理天下的領袖。
不自是故彰,不自見故明,不自伐故有功,不自矝故能長。
「自是」,帛書甲本毀損「自」字。
「故彰」,帛書作「自明」,「自明」作「自彰」,雖含義相若,但校之前章,當作「不自是故彰,不自見故明」,
「自伐」,自我炫耀。
「自矝」,自我膨脹。
不自以為是,故能明其「是」,不逞一己之見,故能彰顯其「見」,不居功自我炫耀,故能顯其「功」,不自我膨脹,故能受人尊敬。
夫唯不爭,故莫能與之爭。古之所謂曲全者,豈語哉!誠全歸之。
「之所謂曲全者,豈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夫唯不爭,故莫能與之爭」,義同《老子》六十六章:「以其不爭也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。」
「曲全」,帛書甲本作「曲金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曲則全」,疑帛書二本脫「則」字。
「哉」,帛書作「才」。
「歸之」,復歸自然也,復歸於樸也。
只因不爭,所以無人能與他爭,古之所謂曲全者,難道只是說說嗎!這是實實在在全可以復歸於真樸也。
本章言為政者當執一,以為天下牧。為政者當行「曲則全,枉則正,洼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,多則惑」之道,以此作為治道。
通行本此章為二十二章,當依帛書更正之。
「曲」與「全」,「枉」與「正」,「洼」與「盈」,「敝」與「新」,「少」與「得」,以現象觀之,其間是相對的關系與義涵,若以「曲、枉、洼、敝、少」的表相去理解,則是負面的義涵,是人所不願為的事,而老子要為政者為之,因為「為之」的結果,則是「全、正、盈、新、得」正面的意義,若能理解「曲則全,枉則正,洼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」之道,則明其是,彰其見,顯其功,得其長。
常人急功近利,速顯其能,自要自是、自見、自伐、自矝,故不願行「曲則全」之道,不明事理相依相存的道理,不知「曲」中有「全」,「枉」中有「正」,「洼」中有「盈」,「敝」中有「新」的道理。
由於「曲」、「枉」、「洼」、「敝」皆事物之顯相,皆有「不爭」之誼,皆有「下」義,「有為者」不願為也,故常人不見「全」、「正」、「盈」、「新」之隱相,因而往往「欲速不達」,徒惹紛爭困苦。
句中「豈語哉」,說明「曲則全,枉則正,洼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,多則惑」之道,非只是說說而已,而是可行之理。
為政者當如「江海能為百谷下」,「以身後之」、「以言下之」,如此天下便無人能與他爭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二
二十二 企者不立
企者不立,自是不彰,自見者不明,自伐者無功,自矝者不長。
其在道也,曰:「餘食贅行。」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弗居。
帛書本章,王本、今本作第二十四章。
企者不立,自是不彰,自見者不明,自伐者無功,自矝者不長。
「自見」,帛書甲本毀損「自」字。
「企」,帛書作「炊」,王本作「企」。「企」、「炊」二字古音同通假。《說文》:「企,舉踵也。」提起腳跟站立,欲高於人,欲望遠也。
「不立」,不能久站也。
「是」,帛書作「視」。
「自是」,自以為是。
「彰」,帛書作「章」。
「自見」,自逞己見。
「自伐」,《玉篇‧人部》:「伐,自矝曰伐。」《孔傳》:「自功曰伐。」自我炫耀。
「自矝」,「矝」,他本全作「矜」,然依「郭店楚簡」,此字當作「矝」。「自矝」,自我膨脹。
「長」,尊敬為長。
提起腳跟而立者,豈能久立,自以為是者,其是反而不得彰顯,自逞己見者,其見反而不明,自我炫耀者,其功反而不凸顯,自我尊大者,其「尊」反而得不到應有的敬重。
其在道也,曰:「餘食贅行。」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弗居。
「弗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也」,帛書甲本無「也」字,乙本、通行本有,當依乙本作補。
「餘食」,食餘也,剩飯剩菜。
「贅」,「贅」,疣贅也,腫瘤也。
「形」,帛書二本作「行」,通行本作「形」,二字古字通,以文義觀之,當依通行本。「形」,體貌也。
「餘食贅形」,食餘人必惡之,形贅人必醜之。
「道」,帛書二本作「欲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道」,依王本。
「居」,為也。
「物」,指「餘食贅形」。
「惡」,厭惡。
這些「企者」、「自視者」、「自見者」、「自伐者」、「自矝者」的行為,以道觀之,正所謂是「剩飯贅疣」,事實上都是令人討厭的,所以,有道者不為不居。
本章言為政者當順其本然而為之,勿以強者自居,否則如「餘食贅形」之惡也。
王本、通行本皆編本章於二十四章,當依帛書本更正之。
王本、今本在「企者不立」句後「跨者不行」,校之帛書,顯是後人增入,當刪。
王本、今本「自見」句誤植在「自是」句前,當依帛書本更正之。
老子以「企者不立」的事理,說明「自是者不彰」、「自見者不明」、「自伐者無功」、「自矝者不長」道理。
自以為是者,只見己是,不容易接受別人的是,故其「是」反而不得彰顯;自逞己見者,只認為自己的見地實非他人之見可比,故其「見」反而不顯明,自我炫耀者,只見己功,不見他人之功,故其「功」反而不凸顯,自我尊大者,自以為自己是獨尊,而不會尊重他人,故其「尊」反而得不到應有的敬重。
《老子》第二十三:「不自是故明,不自見故彰,不自伐故有功,不自矝故能長。」和本章相對應。
三十章:「果而弗伐,果而弗喬,果而弗矝」,言果者(勝者)「弗伐」、「弗驕」、「弗矝」,亦和本章相呼應。
老子貴柔尚弱,故「企者」、「自是者」、「自見者」、「自伐者」、「自矝者」,皆如「果者」,自以為「強」,老子認為這不合於自然之道,故要求「果而不強」,「功成而身退」。
為政者能「果而不強」,則「其事好長」,能「功成身退」,乃「天之道也」,合於道者,則是「長生久視之道也」。
王弼:「其唯於道而論之,若郤至之行。盛饌之餘也。本雖美,更可薉也。本雖有功而自伐之,故更為肬贅也。」王注後人多從。
林希逸:「食之餘棄,形之贅疣,人必惡之。」
食廚餘之物,人必惡之,體生贅肬,人必醜之。
老子認為「自是」、「自見」、「自伐」、「自矝」之行為,就如「餘食贅形」。
企者不立,自是不彰,自見者不明,自伐者無功,自矝者不長。
其在道也,曰:「餘食贅行。」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弗居。
帛書本章,王本、今本作第二十四章。
企者不立,自是不彰,自見者不明,自伐者無功,自矝者不長。
「自見」,帛書甲本毀損「自」字。
「企」,帛書作「炊」,王本作「企」。「企」、「炊」二字古音同通假。《說文》:「企,舉踵也。」提起腳跟站立,欲高於人,欲望遠也。
「不立」,不能久站也。
「是」,帛書作「視」。
「自是」,自以為是。
「彰」,帛書作「章」。
「自見」,自逞己見。
「自伐」,《玉篇‧人部》:「伐,自矝曰伐。」《孔傳》:「自功曰伐。」自我炫耀。
「自矝」,「矝」,他本全作「矜」,然依「郭店楚簡」,此字當作「矝」。「自矝」,自我膨脹。
「長」,尊敬為長。
提起腳跟而立者,豈能久立,自以為是者,其是反而不得彰顯,自逞己見者,其見反而不明,自我炫耀者,其功反而不凸顯,自我尊大者,其「尊」反而得不到應有的敬重。
其在道也,曰:「餘食贅行。」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弗居。
「弗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也」,帛書甲本無「也」字,乙本、通行本有,當依乙本作補。
「餘食」,食餘也,剩飯剩菜。
「贅」,「贅」,疣贅也,腫瘤也。
「形」,帛書二本作「行」,通行本作「形」,二字古字通,以文義觀之,當依通行本。「形」,體貌也。
「餘食贅形」,食餘人必惡之,形贅人必醜之。
「道」,帛書二本作「欲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道」,依王本。
「居」,為也。
「物」,指「餘食贅形」。
「惡」,厭惡。
這些「企者」、「自視者」、「自見者」、「自伐者」、「自矝者」的行為,以道觀之,正所謂是「剩飯贅疣」,事實上都是令人討厭的,所以,有道者不為不居。
本章言為政者當順其本然而為之,勿以強者自居,否則如「餘食贅形」之惡也。
王本、通行本皆編本章於二十四章,當依帛書本更正之。
王本、今本在「企者不立」句後「跨者不行」,校之帛書,顯是後人增入,當刪。
王本、今本「自見」句誤植在「自是」句前,當依帛書本更正之。
老子以「企者不立」的事理,說明「自是者不彰」、「自見者不明」、「自伐者無功」、「自矝者不長」道理。
自以為是者,只見己是,不容易接受別人的是,故其「是」反而不得彰顯;自逞己見者,只認為自己的見地實非他人之見可比,故其「見」反而不顯明,自我炫耀者,只見己功,不見他人之功,故其「功」反而不凸顯,自我尊大者,自以為自己是獨尊,而不會尊重他人,故其「尊」反而得不到應有的敬重。
《老子》第二十三:「不自是故明,不自見故彰,不自伐故有功,不自矝故能長。」和本章相對應。
三十章:「果而弗伐,果而弗喬,果而弗矝」,言果者(勝者)「弗伐」、「弗驕」、「弗矝」,亦和本章相呼應。
老子貴柔尚弱,故「企者」、「自是者」、「自見者」、「自伐者」、「自矝者」,皆如「果者」,自以為「強」,老子認為這不合於自然之道,故要求「果而不強」,「功成而身退」。
為政者能「果而不強」,則「其事好長」,能「功成身退」,乃「天之道也」,合於道者,則是「長生久視之道也」。
王弼:「其唯於道而論之,若郤至之行。盛饌之餘也。本雖美,更可薉也。本雖有功而自伐之,故更為肬贅也。」王注後人多從。
林希逸:「食之餘棄,形之贅疣,人必惡之。」
食廚餘之物,人必惡之,體生贅肬,人必醜之。
老子認為「自是」、「自見」、「自伐」、「自矝」之行為,就如「餘食贅形」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一
二十一 孔德之容
孔德之容,唯道是從。道之物,唯恍唯忽。忽呵恍呵,中有象呵。恍呵忽呵,中有物呵。幽呵冥呵,中有情也。其情甚真,其中有信。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,以順眾父。吾何以知眾父之然,以此。
孔德之容,唯道是從。
「孔」,大也。
「德」,為道之作用。「道」為德之本,「德」為道之用。
「容」,動也。
「唯」,惟也,只也。
「從」,順也。
言大德之動,只順乎道。
道之物,唯恍唯忽。忽呵恍呵,中有象呵。恍呵忽呵,中有物呵。
「忽呵恍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之」,《說文》:「之,出也。」「出」,生也。《正字通》:「出,生也。」
「恍」,帛書作「朢」。朢,遠看也。
「忽」,飄浮不定貌。
「恍忽」,昏混不清。
道生萬物,過程是昏混不清,在昏混不清中,內中卻實有象。在昏混不清中,內中卻實有物。
幽呵冥呵,中有情也。其情甚真,其中有信。
「有信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冥」,帛書甲本作「鳴」。
「情」,帛書作「請」。
「幽呵冥呵」,情狀幽隱深遠,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,撫之不得。
「有情」,真也,實也,實存也。
「信」,可證之實有。
雖深遠幽隱不可見呵,然其中是實有的,這實有是真實存在的,這是可以證實的。
自今及古,其名不去,以順眾父。吾何以知眾父之然,以此。
「自今及古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自古及今」,誤也。「自今及古」,由當今追溯到古時。
「名」,實存之體。
「其名不去」,道是確確實實地存在。
「順」,循也。
「父」,始也。
「眾父」,萬物之始源。
從當今追及遠古,道確確實實地存在,以此循歷萬物之始源。我何以知道萬物始源之情狀,便是由此而得知。
本章言「孔德之容」,說明「道」與「德」間的關係。
「孔德」即指道體,「容」,道動也,故生萬物。萬物乃「孔德」實存的呈現。
電燈沒有電,所以不亮,通上電便大放光明,「電」猶如「道」,「電燈」猶如「德」,燈泡的亮,顯示電的存在與作用。「道」是無形的,「道動生萬物」,這是道實存的明證,道之作用謂之「德」。
陳鼓應:「『孔德之容,惟道是從。』這說明道和德的關係。道和德的關係是:一、道是無形的,它必須作用於物,透過物的媒介,而得以顯現它的功能。道所顯現於物的功能,稱為德。二、一切物都是道所形成,內在於萬物的道,在一切事物中表現它的屬性,亦即表現它的德。三、形而上的道落實到人生層面時,稱之為德。即:道本是幽隱而未形的,它的顯現,就是『德』。」[一]
「道」存在於萬物之本然中,本然的表現謂之「德」。
「本然」源於「道」,非源於道者,定非本然。
「道」本是無,落實行道謂之「德」,「道」藉著「德」而顯而著。
在萬物之中,除人以外,皆是順道而生息,故於萬物言,「道」與「德」合一,可以說:「道者,德也,德者,道也。」然人與萬物一樣皆來自道,但人卻不會像萬物般「惟道是從」,故於人而言,「道」與「德」是分離的情狀,故人必須修德以近道,雖最後不能如萬物,不能「若嬰兒之未孩」,但可以「返歸」於道,這種返歸於道而能「怡然」順道而生息,這「怡然」之得,於人曰「德」也。
「道」與「德」,亦為「有、無」之作用,「道」乃德之本,「德」乃道之行。道本無,德則顯其有。
「唯恍唯忽」,「恍忽」或「恍惚」或「忽恍」或「惚恍」或「幽冥」皆同義,言以無生有,有生萬物,萬物不知所以然。「恍忽」,無形不繫之歎,所有之物形皆有也。指道生萬物之時的狀況,十四章的「忽恍」,三十九章的「一」,四十二章的「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」,皆是指「道生物」。
王弼:「以無始物,不繫成物,萬物以始以成,而不知其所以然,故曰:『恍兮惚兮(其中有物也),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也。』
「情」,《韓非、解老》:「所謂『處其厚不處其薄』者,行情實而去禮貌也。」「情實」,真實之情也。
王弼:「深遠不可得而見,然而萬物由之。不可得見,以定其真,故曰『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』也。」
王弼隸「情」作「精」。
「其情甚真,其中有信」,王弼:「物反窈冥,則真精之極得,萬物之性定。」
陳錫勇:「『有象』、『有物』、『有情』、『有信』、『甚真』,皆言其實有也,即四十一章之『有』,無名之有。」[二]
[一] 陳鼓應 《老子今註今譯》 頁一三五。
[二] 陳錫勇 《老子校正》 頁二二八。
孔德之容,唯道是從。道之物,唯恍唯忽。忽呵恍呵,中有象呵。恍呵忽呵,中有物呵。幽呵冥呵,中有情也。其情甚真,其中有信。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,以順眾父。吾何以知眾父之然,以此。
孔德之容,唯道是從。
「孔」,大也。
「德」,為道之作用。「道」為德之本,「德」為道之用。
「容」,動也。
「唯」,惟也,只也。
「從」,順也。
言大德之動,只順乎道。
道之物,唯恍唯忽。忽呵恍呵,中有象呵。恍呵忽呵,中有物呵。
「忽呵恍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之」,《說文》:「之,出也。」「出」,生也。《正字通》:「出,生也。」
「恍」,帛書作「朢」。朢,遠看也。
「忽」,飄浮不定貌。
「恍忽」,昏混不清。
道生萬物,過程是昏混不清,在昏混不清中,內中卻實有象。在昏混不清中,內中卻實有物。
幽呵冥呵,中有情也。其情甚真,其中有信。
「有信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冥」,帛書甲本作「鳴」。
「情」,帛書作「請」。
「幽呵冥呵」,情狀幽隱深遠,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,撫之不得。
「有情」,真也,實也,實存也。
「信」,可證之實有。
雖深遠幽隱不可見呵,然其中是實有的,這實有是真實存在的,這是可以證實的。
自今及古,其名不去,以順眾父。吾何以知眾父之然,以此。
「自今及古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自古及今」,誤也。「自今及古」,由當今追溯到古時。
「名」,實存之體。
「其名不去」,道是確確實實地存在。
「順」,循也。
「父」,始也。
「眾父」,萬物之始源。
從當今追及遠古,道確確實實地存在,以此循歷萬物之始源。我何以知道萬物始源之情狀,便是由此而得知。
本章言「孔德之容」,說明「道」與「德」間的關係。
「孔德」即指道體,「容」,道動也,故生萬物。萬物乃「孔德」實存的呈現。
電燈沒有電,所以不亮,通上電便大放光明,「電」猶如「道」,「電燈」猶如「德」,燈泡的亮,顯示電的存在與作用。「道」是無形的,「道動生萬物」,這是道實存的明證,道之作用謂之「德」。
陳鼓應:「『孔德之容,惟道是從。』這說明道和德的關係。道和德的關係是:一、道是無形的,它必須作用於物,透過物的媒介,而得以顯現它的功能。道所顯現於物的功能,稱為德。二、一切物都是道所形成,內在於萬物的道,在一切事物中表現它的屬性,亦即表現它的德。三、形而上的道落實到人生層面時,稱之為德。即:道本是幽隱而未形的,它的顯現,就是『德』。」[一]
「道」存在於萬物之本然中,本然的表現謂之「德」。
「本然」源於「道」,非源於道者,定非本然。
「道」本是無,落實行道謂之「德」,「道」藉著「德」而顯而著。
在萬物之中,除人以外,皆是順道而生息,故於萬物言,「道」與「德」合一,可以說:「道者,德也,德者,道也。」然人與萬物一樣皆來自道,但人卻不會像萬物般「惟道是從」,故於人而言,「道」與「德」是分離的情狀,故人必須修德以近道,雖最後不能如萬物,不能「若嬰兒之未孩」,但可以「返歸」於道,這種返歸於道而能「怡然」順道而生息,這「怡然」之得,於人曰「德」也。
「道」與「德」,亦為「有、無」之作用,「道」乃德之本,「德」乃道之行。道本無,德則顯其有。
「唯恍唯忽」,「恍忽」或「恍惚」或「忽恍」或「惚恍」或「幽冥」皆同義,言以無生有,有生萬物,萬物不知所以然。「恍忽」,無形不繫之歎,所有之物形皆有也。指道生萬物之時的狀況,十四章的「忽恍」,三十九章的「一」,四十二章的「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」,皆是指「道生物」。
王弼:「以無始物,不繫成物,萬物以始以成,而不知其所以然,故曰:『恍兮惚兮(其中有物也),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也。』
「情」,《韓非、解老》:「所謂『處其厚不處其薄』者,行情實而去禮貌也。」「情實」,真實之情也。
王弼:「深遠不可得而見,然而萬物由之。不可得見,以定其真,故曰『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』也。」
王弼隸「情」作「精」。
「其情甚真,其中有信」,王弼:「物反窈冥,則真精之極得,萬物之性定。」
陳錫勇:「『有象』、『有物』、『有情』、『有信』、『甚真』,皆言其實有也,即四十一章之『有』,無名之有。」[二]
[一] 陳鼓應 《老子今註今譯》 頁一三五。
[二] 陳錫勇 《老子校正》 頁二二八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廿
二十 唯與可
唯與可,相去幾何?美與惡,相去何若?人之所畏亦不可不畏人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乙篇第三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又「絕學無憂」四字,帛書系統把本句編在第二十章章首,誤也,當依「郭店楚簡」編入四十八章。
唯與可,相去幾何。
「唯」,應諾。
「可」,帛書作「訶」,訶斥。
「幾何」,郭簡作「幾可」,帛書作「幾何」。
恭敬的應諾與嚴厲的訶斥,相差又有多少?
美與惡,相去何若。
「惡」,郭簡作「亞」,帛書作「惡」。「惡」,醜也。
「何若」,郭簡作「可若」,帛書作「何若」。
美與醜,相差又有多少?
「唯」、「訶」、「美」、「醜」皆事物之外象,非事物之真,故尚德者不會為此外象而喜憂。
人之所畏亦不可不畏人。
郭簡在「所」字下有重文號,抄簡者衍,當刪。
「畏」,恐懼。
「人」,王本、通行本脫此字。
人所畏懼者,畏懼者也不可不畏懼人。
本篇言為德者雖不受事物之外象所制,但也要畏人之所畏。
帛書乙本、王本、通行本於「唯與可」句前有「絕學無憂」,而帛書甲本無,「郭店楚簡」則編於四十八章之末,依簡本為準。
帛書在「畏人」句下有「朢乎,其未央哉!眾人熙熙,若享於太牢,而春登臺;我泊焉未兆,若嬰兒之未孩。纍乎,如無所歸!眾人皆有餘,我獨若遺,我愚人之心也,沌沌乎。俗人昭昭,我獨若昏乎;俗人察察,我獨悶悶乎。忽乎,其若海;恍乎,其若無所止。眾人皆有以;我獨頑以鄙。我欲獨異於人,而貴食母。」
(浩瀚啊,大道無涯無際呀!眾人「熙熙」、「享太牢」、「春登臺」,縱情享樂;我則是素樸純真如嬰兒。落落不羣呀,像是無所歸依!眾人皆都有餘,唯獨我好像不足,我有個樸實之心。俗人自炫其明,唯我暗昧無光呀;俗人自賢精明,唯我愚憨呀。沈靜無語,像是湛深大海;飄忽無跡,像是無有止境。眾人皆展顯其才,唯我像是愚頑鄙陋。唯獨我與眾人不同,我重視尊道尚德,視素保樸為我生活的根本。)
這一段是說明老子和俗人的生活的態度,是截然不同的:眾人「熙熙」、「享太牢」、「春登臺」,縱情享樂;老子則是素樸純真如嬰兒。眾人皆都有餘,唯獨我好像不足;俗人自炫其明,唯我暗昧無光呀;俗人自賢精明,唯我愚憨呀。眾人皆展顯其才,唯我像是愚頑鄙陋。唯獨老子與眾人不同,以尊道尚德,視素保樸為生活的根本。
在文中,一句「纍乎,如無所歸!」,隱約地可嗅到一絲老子和俗人間的疏離感。
郭簡並無此段文字,是抄簡者節抄或是不同之章節,各有說法。依文義觀之,此段文字,與上文有其相應之處,使上文文義更加清楚,但从文句類型來看,不甚相類,結構亦不甚緊密,偶是後人注文,疑本不屬於此處,而在帛書形成時,由他簡錯入所致。
「唯」、「訶」、「美」、「惡」皆現象,非事物之本質,世俗同則「唯」,異則「訶」,悅則「美」,怒則「醜」,若逐現象而失其真,求外得而喪其德,這有甚麼意義呢?
世俗的「唯訶美醜」、「是非善惡」、「貴賤尊卑」的價值地判斷與取捨,實是相對而論,由於這些現象,隨時空的不同而不同,因人的愛惡而改變,致有「昨非今是」、「齊賞楚罰」、「橘逾淮為桔」、「情人眼中出西施」等現象,而世俗的價值、是非功過、成敗得失,亦因時、空、人的不同而大不同,到頭來卻是一場空夢幻覺,人生若隨著這些夢幻在打轉,耗盡心力追逐之,實是戕害心性甚烈,故老子慨然地說:「相去幾何?」
世俗的事理如此混亂,怎可任意妄為,故眾人所畏者,亦當畏眾人。
高明:「今本皆作『人之所畏,不可不畏』,經文則與帛書大相徑庭。今本所言乃謂:人所懼怕的,不可以不懼怕;帛書所言則謂:人所懼怕者,被懼怕者亦懼怕人。今本所言是正順式,帛書所言乃正反式。劉殿爵:『今本的意思是:別人所畏懼的,自己也不可不畏懼。而帛書本的意思是:為人所畏懼的----就是人君----亦應畏懼怕他的人。兩者意義很不同,前者是一般的道理,後者是對人君者所說有關治術的道理。』劉說誠是。」[一]
依劉殿爵與高明的說法,與七十四、七十六章相呼應。
七十四章:「民之不畏威,則大威將至矣。「
(人民不畏懼為政者的威壓,則天威就會降臨到為政者的身上。)
七十六章:「若民恆且不畏死,奈何以殺懼之也?若民恆是死,則而為者吾得而殺之,夫熟敢矣。」
(人民不畏懼死亡,為何要用死亡來恐嚇人民呢?如果人民真的畏懼死亡,天威就會得而殺之,看誰敢恐嚇人民了。)
一般道理言,人面對「人之所畏」者,心理與態度至為重要,「有德者」明乎此皆現象,也是「亦畏之」,故知,並非「有德者」面對人之所畏而故作不畏,亦不會故作不畏人,因為「有德者」定會「和光同塵」,非凸顯自身之德,而罹「自伐、自矝、自驕」之咎。
或曰人民畏懼統治者,統治者亦不可以不畏懼人民。民心如水,可以載舟,可以覆舟,為政者怎可以不畏人民。
[一] 高明 《帛書老子校注》 頁三一七。
唯與可,相去幾何?美與惡,相去何若?人之所畏亦不可不畏人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乙篇第三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又「絕學無憂」四字,帛書系統把本句編在第二十章章首,誤也,當依「郭店楚簡」編入四十八章。
唯與可,相去幾何。
「唯」,應諾。
「可」,帛書作「訶」,訶斥。
「幾何」,郭簡作「幾可」,帛書作「幾何」。
恭敬的應諾與嚴厲的訶斥,相差又有多少?
美與惡,相去何若。
「惡」,郭簡作「亞」,帛書作「惡」。「惡」,醜也。
「何若」,郭簡作「可若」,帛書作「何若」。
美與醜,相差又有多少?
「唯」、「訶」、「美」、「醜」皆事物之外象,非事物之真,故尚德者不會為此外象而喜憂。
人之所畏亦不可不畏人。
郭簡在「所」字下有重文號,抄簡者衍,當刪。
「畏」,恐懼。
「人」,王本、通行本脫此字。
人所畏懼者,畏懼者也不可不畏懼人。
本篇言為德者雖不受事物之外象所制,但也要畏人之所畏。
帛書乙本、王本、通行本於「唯與可」句前有「絕學無憂」,而帛書甲本無,「郭店楚簡」則編於四十八章之末,依簡本為準。
帛書在「畏人」句下有「朢乎,其未央哉!眾人熙熙,若享於太牢,而春登臺;我泊焉未兆,若嬰兒之未孩。纍乎,如無所歸!眾人皆有餘,我獨若遺,我愚人之心也,沌沌乎。俗人昭昭,我獨若昏乎;俗人察察,我獨悶悶乎。忽乎,其若海;恍乎,其若無所止。眾人皆有以;我獨頑以鄙。我欲獨異於人,而貴食母。」
(浩瀚啊,大道無涯無際呀!眾人「熙熙」、「享太牢」、「春登臺」,縱情享樂;我則是素樸純真如嬰兒。落落不羣呀,像是無所歸依!眾人皆都有餘,唯獨我好像不足,我有個樸實之心。俗人自炫其明,唯我暗昧無光呀;俗人自賢精明,唯我愚憨呀。沈靜無語,像是湛深大海;飄忽無跡,像是無有止境。眾人皆展顯其才,唯我像是愚頑鄙陋。唯獨我與眾人不同,我重視尊道尚德,視素保樸為我生活的根本。)
這一段是說明老子和俗人的生活的態度,是截然不同的:眾人「熙熙」、「享太牢」、「春登臺」,縱情享樂;老子則是素樸純真如嬰兒。眾人皆都有餘,唯獨我好像不足;俗人自炫其明,唯我暗昧無光呀;俗人自賢精明,唯我愚憨呀。眾人皆展顯其才,唯我像是愚頑鄙陋。唯獨老子與眾人不同,以尊道尚德,視素保樸為生活的根本。
在文中,一句「纍乎,如無所歸!」,隱約地可嗅到一絲老子和俗人間的疏離感。
郭簡並無此段文字,是抄簡者節抄或是不同之章節,各有說法。依文義觀之,此段文字,與上文有其相應之處,使上文文義更加清楚,但从文句類型來看,不甚相類,結構亦不甚緊密,偶是後人注文,疑本不屬於此處,而在帛書形成時,由他簡錯入所致。
「唯」、「訶」、「美」、「惡」皆現象,非事物之本質,世俗同則「唯」,異則「訶」,悅則「美」,怒則「醜」,若逐現象而失其真,求外得而喪其德,這有甚麼意義呢?
世俗的「唯訶美醜」、「是非善惡」、「貴賤尊卑」的價值地判斷與取捨,實是相對而論,由於這些現象,隨時空的不同而不同,因人的愛惡而改變,致有「昨非今是」、「齊賞楚罰」、「橘逾淮為桔」、「情人眼中出西施」等現象,而世俗的價值、是非功過、成敗得失,亦因時、空、人的不同而大不同,到頭來卻是一場空夢幻覺,人生若隨著這些夢幻在打轉,耗盡心力追逐之,實是戕害心性甚烈,故老子慨然地說:「相去幾何?」
世俗的事理如此混亂,怎可任意妄為,故眾人所畏者,亦當畏眾人。
高明:「今本皆作『人之所畏,不可不畏』,經文則與帛書大相徑庭。今本所言乃謂:人所懼怕的,不可以不懼怕;帛書所言則謂:人所懼怕者,被懼怕者亦懼怕人。今本所言是正順式,帛書所言乃正反式。劉殿爵:『今本的意思是:別人所畏懼的,自己也不可不畏懼。而帛書本的意思是:為人所畏懼的----就是人君----亦應畏懼怕他的人。兩者意義很不同,前者是一般的道理,後者是對人君者所說有關治術的道理。』劉說誠是。」[一]
依劉殿爵與高明的說法,與七十四、七十六章相呼應。
七十四章:「民之不畏威,則大威將至矣。「
(人民不畏懼為政者的威壓,則天威就會降臨到為政者的身上。)
七十六章:「若民恆且不畏死,奈何以殺懼之也?若民恆是死,則而為者吾得而殺之,夫熟敢矣。」
(人民不畏懼死亡,為何要用死亡來恐嚇人民呢?如果人民真的畏懼死亡,天威就會得而殺之,看誰敢恐嚇人民了。)
一般道理言,人面對「人之所畏」者,心理與態度至為重要,「有德者」明乎此皆現象,也是「亦畏之」,故知,並非「有德者」面對人之所畏而故作不畏,亦不會故作不畏人,因為「有德者」定會「和光同塵」,非凸顯自身之德,而罹「自伐、自矝、自驕」之咎。
或曰人民畏懼統治者,統治者亦不可以不畏懼人民。民心如水,可以載舟,可以覆舟,為政者怎可以不畏人民。
[一] 高明 《帛書老子校注》 頁三一七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十九
十九 絕智棄辨
絕智棄辨,民利百倍。絕為棄作,民復孝慈。絕巧棄利,盜賊亡有。三言以為事,不足,或命之或呼豆。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一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絕智棄辨,民利百倍。
帛書作「絕聖棄智」,此語實非老子之言,老子書中,亦無「非聖」之言。
「絕」,斷也。
「智」,權謀詐偽。執政者尚智而不尚德,「智者欲為」,欲為者多事,多事則民必不安,國必不寧。故《老子》第六十五章:「以智治邦,邦之賊也。」故老子勸為政者當絕之。
「棄」,郭簡作「弃」,帛書作「棄」。「棄」,廢而不用。
「辨」,分也。此字不可作「辯」解說。尚仁者以親疏分;尚義者以利害分;尚禮者以貴賤分,故老子勸執政者當棄之。
「百」,極多也。
「倍」,郭簡作「伓」,帛書作「負」,「負」,賠也,「倍」之借字,乙本作「倍」。
為政者不尚智、不尚辨,而民自富、自化,故曰「民利百倍」。
絕為棄作,民復孝慈。
「絕為棄作,民復孝慈」句,郭簡此句編在「絕巧棄利」句後,依郭簡句順,似與老子「仁義、禮法」思想之層次有所牴牾,故此句當在「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」句前。
「為」郭簡書作「上為下心」,此「為」當屬意念層次之「意為」。
「作」,郭簡書作「上从虘下从心」,指暗中之作為言。
「復」,郭簡作「复」,帛書作「復」。「復」,回復之意。
「孝慈」,郭簡作「季子」,「孝」、「季」、二字,古文字形近易誤;「慈」,「子」音近可借,帛書作「畜茲」,乙本作「孝 茲」,王本作「孝慈」。
為政者絕棄所有意欲之作為,一切當順應自然而行之,而人民孝慈之本性自然顯露,而六親自和。
絕巧棄利,盜賊亡有。
此句郭店簡本之句順不類老子思想之層次,此句當在「絕為棄作,民復孝慈」句下。
「巧」,指機心也。
「利」,難得之貨利。
為政者當不用機心,當不貪難得之貨利,而民自正、自樸,盜賊自然消失於無形。
三言以為事,不足。
「言」,政教號令也。「三言」即上述三個「絕棄」之政令。
「事」,郭簡書作「上从卓省下从又(手)」,古「事」、「使」、「史」、「吏」本為一字,後分化。
為政者以「絕」、「棄」三項政令為致力之事,這還是不足以取信於民的(除非執政者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)。
呼豆。
「呼」,郭簡作「唬」,借作「呼」。
「呼豆」,呼籲之意。
視素保樸。
「視」,簡文、帛書作「見」,《說文》:「見,視也。」「視」,保也,養也。
「素」,郭簡作「索」,帛書作「素」。「素」,素樸之義。
「保」,帛書本作「抱」,《說文》:「保,養也。」
「保」,與「抱」義不盡同。「保」有「保養」、「保本」之義,即本來就有才用「保」;「抱」是「抱持外物」之義,即本來並無,故抱持之。由此字可見,老子認為「素樸」是人之本有,故須保之、養之。
「樸」,木之本質也,即素樸。人本性的純樸是何狀態,老子曰:「若嬰兒之未咳也」。
少私寡欲。
「私」,郭簡作「厶」,乙本作「私」。
「寡」,依《楚文字編》此字中間構件為「頁」,左作二撇,右作二點。有學者認為此字是今「寡」字而無「宀」部。
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是質,是本,而「絕智棄辯」、「絕為棄作」、「絕巧棄利」是文,是末。老子絕非贊同「絕私棄欲」,而是「少私寡欲」,這既合乎人性,亦合自然之理,更無「無私無欲」之說。
本篇言執政者,當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如此三項「絕棄」自能取信於民,此則是民利百倍,民復孝慈,盜賊無有之治方。
為政者必須絕棄智辨,使民不分不爭,這才是人民最大之利益,即第三章:「不尚賢,使民不爭。」;為政放棄欲為故作,人民之孝慈本性自顯,即第三章:「不見可欲,使民不亂。」;為政不用機心,不貪貨利,民自樸不爭,盜賊自無,即第三章:「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為盜。」
為政者以致力上述三項「絕、棄」政教號令為事,雖或以命令強制執行,或呼籲支持,但皆不足以取信於民。
為政者當須保養本性的純樸,少私、寡欲,人民自然信服。
我們從「民利百倍」、「民復孝慈」、「盜賊無有」、「三言以為事,不足,或命之呼豆」,這些皆指「為政者」而言,故說《老子》是本治書,當無異議,所以《老子》的讀者對象,當屬為政者,亦無問題。
「絕智棄辨」,帛書誤《莊子》「絕聖棄智」源自《老子》,而簡本出土後,足證帛書有誤,帛書當依簡本更正之。
《莊子.外篇》<胠篋>篇:「故絕聖棄智,大盜乃止;擿玉毀珠,小盜不起;焚符破壐,而民樸鄙;掊斗折衡,而民不爭。殫盡天下之聖法,而民始可與論議。」
(不用聖人之道,不用智謀權術,大盜「指竊國者」之亂才會停止;不視玉石為難得之貨利,小盜之事也不會發生;不重視權勢地位,而人民自然就會純樸過活;廢棄天下的衡量標準,而人民無所爭議。盡毀天下之聖法,而後才可以和人民談論高遠的道理。)
帛書不察,以為是《老子》之言,實誤也。且《老子》書中,亦無「非聖」之言,然老子所謂「聖人」,亦含有「為政者」之義,故無需非之。
「辨」,裘錫圭隸作「辯」,今日學者多從,義作「辯論」、「巧言」,
並引《老子》第八十一章「善者不辯,辯者不善」作註,但所謂「善者不辯」,「辯」當釋作「多」,實無「辯論」、「巧辯」之意,且與「智」義重,故作「辯」者,誤也。
「辨」,分也,為政者當視民無「親疏、利害、貴賤」之別。
「為」郭簡書作「上為下心」,此「為」與下句的「三言以『為』文」與只隔一簡的下篇:「江海所以『為』百谷王」的「為」字,顯然不同,可知是故意如此寫法。此「為」當屬意念層次之「意為」。由此可見,為政者訴諸行動的為,老子當然以為不可,甚至連「意為」亦不可。
「作」,郭簡書作「上从虘下从心」,有學者隸作「詐」,無甚意義。雖此字簡文亦从「心」,但與前字「為」不可義重,故當指暗中之作為言。
「絕為棄作」,帛書本作「絕仁棄義」,表面看來與郭簡出入甚大,究其深義,則亦有相通之處。
「為」,作「偽」者誤也。
「作」,作「詐」解亦誤也。
事實上,「偽詐」是人人皆知是不可為作的事,人人皆知要「絕棄」,何需老子疾呼?故作「偽詐」者,無甚意義。
「為」、「作」,是指尚仁、尚義、尚禮者言,《老子》第三十八章:「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,尚義為之而有以為也。尚禮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攘臂而扔之。……前識者,道之華,而愚之始。」所謂「前識者」,即指「智者」,即「尚仁」、「尚義」、「尚禮」者言。
「民復孝慈」,「孝慈」,郭簡作「季子」,有學者認為當釋作「最小之子」,但這只是指排行而言,與純樸自然之赤子,不能視作等同。然帛書作「畜茲」,乙本作「孝茲」,王本作「孝慈」。同時,帛書第十八章:「六親不和,安有孝慈」句看,義理皆當作「孝慈」。
「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」,《老子》第三章:「不尚賢使民不爭,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盜。不見可欲,使民不亂。」「賢」智辨也;「貨」,巧利也;「可欲」,為作也。
郭簡「絕為棄作」,帛書本作「絕仁棄義」,雖云二句義通,但郭簡較直接且義淺明,故帛本此句亦當依簡本更正之。
在句序上,簡本「絕為棄作」在「絕巧棄利」句後,與老子「先仁義再禮法」的思想層次有別,而帛書本的句順較合老子思想的層次,簡本當依帛本更正之。
老子的「無為而治」,不是要執政者樣樣都不必作為,而是所有作為,不當盡逞一己之智能,而是依自然之道作之為之。老子認為執政者不必以「智」、「辨」、「為」、「作」、「巧」、「利」為施政之作為,這樣人民便得以安定,社會諧和,盜賊自無。「無為而治」的「無為」,是說為政者所有的施政,皆順自然,所謂「順天時應地利順人和」是也。為政者這些作為,事實上是很高深的修為,為政者要不斷地做,努力地做才能達到這個境界,但於外界看來,認為為政者甚麼都沒做,以為是「無為」之作為,故曰「無為而治」,事實上則不是如此。
「事」,《說文》:「事,職也。」《爾雅‧釋詁下》:「事,勤也。」《論語‧顏淵》:「回雖不敏,諸事斯語矣。」奉行之意;「史」,文辭繁多,《儀禮‧聘禮》:「辭多則史,少則不達。」《論語‧雍也》:「質勝文則野,文勝質則史。」
帛書此字作「文」,可能是取「史」義。「文」,通「辬」,《說文》:「辬,駁文也。从文,辡聲。」段注:「斑者,辬之俗,今斑行而辬廢矣。」《廣雅‧釋詁三》:「辬,文也。」即修飾美化之義。
為政者但求致力美化政教,夸飾號令,老子認為這不足以取信於民而天下可治,為政者必須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如此,三項「絕、棄」才足以取信於民。
老子並不否認人性中的「欲」,故強調執政者當要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這才是「民利百倍,孝慈自顯,盜賊自然消失」的治方。
老子不強調「仁、義、禮、智」,皆因「仁、義、禮、智」重「文」輕「質」,「仁、義、禮、智」本是「前識者」用以規勸人的善行,但由於重視「外行(外在行為)」,故常被執政者作為矯情造作、奪權逞欲的工具。但奪得權位後,又借「仁、義、禮、智」作為統治的工具。
《莊子、外篇》<胠篋>篇:「為之仁義以矯之,則並與仁義而竊之。……彼竊鉤者誅,竊國者為諸侯,諸侯之門,而仁義存焉。」
(有人自以為行仁行義,故用仁義來糾正別人的行為,假借仁義之名來做虛偽的事,……那些小偷就被誅殺,那些竊人國的反而成了諸侯,而這些諸侯之家,真有仁義在嗎?)
在莊子這段話中,竊國者為侯後,力倡仁義禮智,而力倡者本身就是一個竊國者,自身本無仁、義、禮、智可言,故莊子質疑這類諸侯之門,會有仁義禮智存在嗎?實甚諷刺。
「仁義禮智」成了被人利用的工具,老子認為為政者必須絕之棄之。
為政者當須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以恢復己身已有的純樸,才是安民止亂的根本所在。
老子並未完全否定「仁」、「義」之價值,十八章:「故大道廢,安有仁義」,可見「仁義」是大道廢後的產品,「仁義之治」不是最好的政治,而是「大道廢」後次好或是可以接受的治國原則。
老子認為既是要選擇,只有選擇最好的「大道之治」,當沒有最好的選擇時,那只有選次好的。但最好的「大道之治」,乃是老子所嚮往的理想政治。有人懷疑「大道之治」中,是否有仁義?答案當然是肯定的。只是大道之治時,仁義不需高舉而自有,正如「國家昏亂,安有正臣」一樣,「正臣」不因國家昏亂而存在,而是國家昏暗與否,正臣皆已存在,只是生在太平盛世的「正臣」,難有考驗與彰顯的機會。
在《老子》書中,「智、辨、為、作、巧、利」等,皆是人們不能再「返歸自然」的絆腳石,若不絕之棄之,人們是不可能「視素保樸、少私寡欲」的。而「智、辨、為、作、巧、利」等,指的是「不逞個人」的「私智」、「私辨」、「私為」、「私作」、「私巧」、「私利」,而不是「大」的「智、辨、為、作、巧、利」等,「郭簡《老子》」乙編第十四枚簡「大巧若拙」(帛書第四十五「大成若缺」章),可以說明「智、辨、為、作、巧、利」諸詞的涵義。
「大」,實指道也,故「大巧」即指「道之巧也」,或作「大巧之德」說,故此處的「巧」實非指本篇的「絕巧棄利」的「巧」而言,其中義涵之差別,讀《老》者不得不慎之。
「利」亦然如此,老子不言「私利」,視「民利」即「君利」,此「棄利」乃指「為政者當棄一己之私利」言,但「民利」為政者則必須全力以致「民利百倍」,「民利」即「大利」也。
有學者認為老子是「愚民政策」,「愚」若解作「純樸」,當然沒有問題,若否,誤也。
老子要「絕智棄辨」、要「絕為棄作」、要「絕巧棄利」,這些話是對統治所說的話,是勸統治者要「絕棄」,與民無關。若要說是愚民,倒不如說是「愚君」。且愚民政策是指「君賢民愚」,但老子卻是「君愚」;愚民政策所重視的是「君利」,但老子卻是「民利百倍」,可見老子實非是「愚民政策」的支持者,更不是愚民政策的製造者。
「絕智棄辨,民利百倍」,旨在強調「民利」,也唯有「民利」,統治者才有「統治者之利」。故老子不言統治者之利,而強調「民利」,指出統治者只有在「民利百倍」的情況下,自能得利,其間是因果關係,為政者的「利」是因「民利百倍」之後的結果,也就是「聖人之在民前也,以身後之」的道理。
老子認為「為政者」必須絕棄這些被人利用的工具,執政者當須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以恢復自身的純樸本質,而人民天性中的純樸自顯,這才是「止亂安民」的根本所在。
絕智棄辨,民利百倍。絕為棄作,民復孝慈。絕巧棄利,盜賊亡有。三言以為事,不足,或命之或呼豆。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一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絕智棄辨,民利百倍。
帛書作「絕聖棄智」,此語實非老子之言,老子書中,亦無「非聖」之言。
「絕」,斷也。
「智」,權謀詐偽。執政者尚智而不尚德,「智者欲為」,欲為者多事,多事則民必不安,國必不寧。故《老子》第六十五章:「以智治邦,邦之賊也。」故老子勸為政者當絕之。
「棄」,郭簡作「弃」,帛書作「棄」。「棄」,廢而不用。
「辨」,分也。此字不可作「辯」解說。尚仁者以親疏分;尚義者以利害分;尚禮者以貴賤分,故老子勸執政者當棄之。
「百」,極多也。
「倍」,郭簡作「伓」,帛書作「負」,「負」,賠也,「倍」之借字,乙本作「倍」。
為政者不尚智、不尚辨,而民自富、自化,故曰「民利百倍」。
絕為棄作,民復孝慈。
「絕為棄作,民復孝慈」句,郭簡此句編在「絕巧棄利」句後,依郭簡句順,似與老子「仁義、禮法」思想之層次有所牴牾,故此句當在「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」句前。
「為」郭簡書作「上為下心」,此「為」當屬意念層次之「意為」。
「作」,郭簡書作「上从虘下从心」,指暗中之作為言。
「復」,郭簡作「复」,帛書作「復」。「復」,回復之意。
「孝慈」,郭簡作「季子」,「孝」、「季」、二字,古文字形近易誤;「慈」,「子」音近可借,帛書作「畜茲」,乙本作「孝 茲」,王本作「孝慈」。
為政者絕棄所有意欲之作為,一切當順應自然而行之,而人民孝慈之本性自然顯露,而六親自和。
絕巧棄利,盜賊亡有。
此句郭店簡本之句順不類老子思想之層次,此句當在「絕為棄作,民復孝慈」句下。
「巧」,指機心也。
「利」,難得之貨利。
為政者當不用機心,當不貪難得之貨利,而民自正、自樸,盜賊自然消失於無形。
三言以為事,不足。
「言」,政教號令也。「三言」即上述三個「絕棄」之政令。
「事」,郭簡書作「上从卓省下从又(手)」,古「事」、「使」、「史」、「吏」本為一字,後分化。
為政者以「絕」、「棄」三項政令為致力之事,這還是不足以取信於民的(除非執政者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)。
呼豆。
「呼」,郭簡作「唬」,借作「呼」。
「呼豆」,呼籲之意。
視素保樸。
「視」,簡文、帛書作「見」,《說文》:「見,視也。」「視」,保也,養也。
「素」,郭簡作「索」,帛書作「素」。「素」,素樸之義。
「保」,帛書本作「抱」,《說文》:「保,養也。」
「保」,與「抱」義不盡同。「保」有「保養」、「保本」之義,即本來就有才用「保」;「抱」是「抱持外物」之義,即本來並無,故抱持之。由此字可見,老子認為「素樸」是人之本有,故須保之、養之。
「樸」,木之本質也,即素樸。人本性的純樸是何狀態,老子曰:「若嬰兒之未咳也」。
少私寡欲。
「私」,郭簡作「厶」,乙本作「私」。
「寡」,依《楚文字編》此字中間構件為「頁」,左作二撇,右作二點。有學者認為此字是今「寡」字而無「宀」部。
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是質,是本,而「絕智棄辯」、「絕為棄作」、「絕巧棄利」是文,是末。老子絕非贊同「絕私棄欲」,而是「少私寡欲」,這既合乎人性,亦合自然之理,更無「無私無欲」之說。
本篇言執政者,當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如此三項「絕棄」自能取信於民,此則是民利百倍,民復孝慈,盜賊無有之治方。
為政者必須絕棄智辨,使民不分不爭,這才是人民最大之利益,即第三章:「不尚賢,使民不爭。」;為政放棄欲為故作,人民之孝慈本性自顯,即第三章:「不見可欲,使民不亂。」;為政不用機心,不貪貨利,民自樸不爭,盜賊自無,即第三章:「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為盜。」
為政者以致力上述三項「絕、棄」政教號令為事,雖或以命令強制執行,或呼籲支持,但皆不足以取信於民。
為政者當須保養本性的純樸,少私、寡欲,人民自然信服。
我們從「民利百倍」、「民復孝慈」、「盜賊無有」、「三言以為事,不足,或命之呼豆」,這些皆指「為政者」而言,故說《老子》是本治書,當無異議,所以《老子》的讀者對象,當屬為政者,亦無問題。
「絕智棄辨」,帛書誤《莊子》「絕聖棄智」源自《老子》,而簡本出土後,足證帛書有誤,帛書當依簡本更正之。
《莊子.外篇》<胠篋>篇:「故絕聖棄智,大盜乃止;擿玉毀珠,小盜不起;焚符破壐,而民樸鄙;掊斗折衡,而民不爭。殫盡天下之聖法,而民始可與論議。」
(不用聖人之道,不用智謀權術,大盜「指竊國者」之亂才會停止;不視玉石為難得之貨利,小盜之事也不會發生;不重視權勢地位,而人民自然就會純樸過活;廢棄天下的衡量標準,而人民無所爭議。盡毀天下之聖法,而後才可以和人民談論高遠的道理。)
帛書不察,以為是《老子》之言,實誤也。且《老子》書中,亦無「非聖」之言,然老子所謂「聖人」,亦含有「為政者」之義,故無需非之。
「辨」,裘錫圭隸作「辯」,今日學者多從,義作「辯論」、「巧言」,
並引《老子》第八十一章「善者不辯,辯者不善」作註,但所謂「善者不辯」,「辯」當釋作「多」,實無「辯論」、「巧辯」之意,且與「智」義重,故作「辯」者,誤也。
「辨」,分也,為政者當視民無「親疏、利害、貴賤」之別。
「為」郭簡書作「上為下心」,此「為」與下句的「三言以『為』文」與只隔一簡的下篇:「江海所以『為』百谷王」的「為」字,顯然不同,可知是故意如此寫法。此「為」當屬意念層次之「意為」。由此可見,為政者訴諸行動的為,老子當然以為不可,甚至連「意為」亦不可。
「作」,郭簡書作「上从虘下从心」,有學者隸作「詐」,無甚意義。雖此字簡文亦从「心」,但與前字「為」不可義重,故當指暗中之作為言。
「絕為棄作」,帛書本作「絕仁棄義」,表面看來與郭簡出入甚大,究其深義,則亦有相通之處。
「為」,作「偽」者誤也。
「作」,作「詐」解亦誤也。
事實上,「偽詐」是人人皆知是不可為作的事,人人皆知要「絕棄」,何需老子疾呼?故作「偽詐」者,無甚意義。
「為」、「作」,是指尚仁、尚義、尚禮者言,《老子》第三十八章:「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,尚義為之而有以為也。尚禮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攘臂而扔之。……前識者,道之華,而愚之始。」所謂「前識者」,即指「智者」,即「尚仁」、「尚義」、「尚禮」者言。
「民復孝慈」,「孝慈」,郭簡作「季子」,有學者認為當釋作「最小之子」,但這只是指排行而言,與純樸自然之赤子,不能視作等同。然帛書作「畜茲」,乙本作「孝茲」,王本作「孝慈」。同時,帛書第十八章:「六親不和,安有孝慈」句看,義理皆當作「孝慈」。
「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」,《老子》第三章:「不尚賢使民不爭,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盜。不見可欲,使民不亂。」「賢」智辨也;「貨」,巧利也;「可欲」,為作也。
郭簡「絕為棄作」,帛書本作「絕仁棄義」,雖云二句義通,但郭簡較直接且義淺明,故帛本此句亦當依簡本更正之。
在句序上,簡本「絕為棄作」在「絕巧棄利」句後,與老子「先仁義再禮法」的思想層次有別,而帛書本的句順較合老子思想的層次,簡本當依帛本更正之。
老子的「無為而治」,不是要執政者樣樣都不必作為,而是所有作為,不當盡逞一己之智能,而是依自然之道作之為之。老子認為執政者不必以「智」、「辨」、「為」、「作」、「巧」、「利」為施政之作為,這樣人民便得以安定,社會諧和,盜賊自無。「無為而治」的「無為」,是說為政者所有的施政,皆順自然,所謂「順天時應地利順人和」是也。為政者這些作為,事實上是很高深的修為,為政者要不斷地做,努力地做才能達到這個境界,但於外界看來,認為為政者甚麼都沒做,以為是「無為」之作為,故曰「無為而治」,事實上則不是如此。
「事」,《說文》:「事,職也。」《爾雅‧釋詁下》:「事,勤也。」《論語‧顏淵》:「回雖不敏,諸事斯語矣。」奉行之意;「史」,文辭繁多,《儀禮‧聘禮》:「辭多則史,少則不達。」《論語‧雍也》:「質勝文則野,文勝質則史。」
帛書此字作「文」,可能是取「史」義。「文」,通「辬」,《說文》:「辬,駁文也。从文,辡聲。」段注:「斑者,辬之俗,今斑行而辬廢矣。」《廣雅‧釋詁三》:「辬,文也。」即修飾美化之義。
為政者但求致力美化政教,夸飾號令,老子認為這不足以取信於民而天下可治,為政者必須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如此,三項「絕、棄」才足以取信於民。
老子並不否認人性中的「欲」,故強調執政者當要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這才是「民利百倍,孝慈自顯,盜賊自然消失」的治方。
老子不強調「仁、義、禮、智」,皆因「仁、義、禮、智」重「文」輕「質」,「仁、義、禮、智」本是「前識者」用以規勸人的善行,但由於重視「外行(外在行為)」,故常被執政者作為矯情造作、奪權逞欲的工具。但奪得權位後,又借「仁、義、禮、智」作為統治的工具。
《莊子、外篇》<胠篋>篇:「為之仁義以矯之,則並與仁義而竊之。……彼竊鉤者誅,竊國者為諸侯,諸侯之門,而仁義存焉。」
(有人自以為行仁行義,故用仁義來糾正別人的行為,假借仁義之名來做虛偽的事,……那些小偷就被誅殺,那些竊人國的反而成了諸侯,而這些諸侯之家,真有仁義在嗎?)
在莊子這段話中,竊國者為侯後,力倡仁義禮智,而力倡者本身就是一個竊國者,自身本無仁、義、禮、智可言,故莊子質疑這類諸侯之門,會有仁義禮智存在嗎?實甚諷刺。
「仁義禮智」成了被人利用的工具,老子認為為政者必須絕之棄之。
為政者當須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以恢復己身已有的純樸,才是安民止亂的根本所在。
老子並未完全否定「仁」、「義」之價值,十八章:「故大道廢,安有仁義」,可見「仁義」是大道廢後的產品,「仁義之治」不是最好的政治,而是「大道廢」後次好或是可以接受的治國原則。
老子認為既是要選擇,只有選擇最好的「大道之治」,當沒有最好的選擇時,那只有選次好的。但最好的「大道之治」,乃是老子所嚮往的理想政治。有人懷疑「大道之治」中,是否有仁義?答案當然是肯定的。只是大道之治時,仁義不需高舉而自有,正如「國家昏亂,安有正臣」一樣,「正臣」不因國家昏亂而存在,而是國家昏暗與否,正臣皆已存在,只是生在太平盛世的「正臣」,難有考驗與彰顯的機會。
在《老子》書中,「智、辨、為、作、巧、利」等,皆是人們不能再「返歸自然」的絆腳石,若不絕之棄之,人們是不可能「視素保樸、少私寡欲」的。而「智、辨、為、作、巧、利」等,指的是「不逞個人」的「私智」、「私辨」、「私為」、「私作」、「私巧」、「私利」,而不是「大」的「智、辨、為、作、巧、利」等,「郭簡《老子》」乙編第十四枚簡「大巧若拙」(帛書第四十五「大成若缺」章),可以說明「智、辨、為、作、巧、利」諸詞的涵義。
「大」,實指道也,故「大巧」即指「道之巧也」,或作「大巧之德」說,故此處的「巧」實非指本篇的「絕巧棄利」的「巧」而言,其中義涵之差別,讀《老》者不得不慎之。
「利」亦然如此,老子不言「私利」,視「民利」即「君利」,此「棄利」乃指「為政者當棄一己之私利」言,但「民利」為政者則必須全力以致「民利百倍」,「民利」即「大利」也。
有學者認為老子是「愚民政策」,「愚」若解作「純樸」,當然沒有問題,若否,誤也。
老子要「絕智棄辨」、要「絕為棄作」、要「絕巧棄利」,這些話是對統治所說的話,是勸統治者要「絕棄」,與民無關。若要說是愚民,倒不如說是「愚君」。且愚民政策是指「君賢民愚」,但老子卻是「君愚」;愚民政策所重視的是「君利」,但老子卻是「民利百倍」,可見老子實非是「愚民政策」的支持者,更不是愚民政策的製造者。
「絕智棄辨,民利百倍」,旨在強調「民利」,也唯有「民利」,統治者才有「統治者之利」。故老子不言統治者之利,而強調「民利」,指出統治者只有在「民利百倍」的情況下,自能得利,其間是因果關係,為政者的「利」是因「民利百倍」之後的結果,也就是「聖人之在民前也,以身後之」的道理。
老子認為「為政者」必須絕棄這些被人利用的工具,執政者當須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以恢復自身的純樸本質,而人民天性中的純樸自顯,這才是「止亂安民」的根本所在。
2009年8月29日 星期六
老子新校新義之十七、十八
十七、十八 太上下知有之
太上,下知有之;其次,親譽之;其次,畏之;其次,侮之。信不足,安有不信。猶乎,其貴言也。成事述功,而百姓曰我自然也。故大道廢,安有仁義;智慧出,安有大偽。六親不和,安有孝慈;邦家昏亂,安有正臣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丙篇第一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十七、十八兩章應如「郭店楚簡」合併成一章,而帛書分成二章,實不當也,當依郭簡《老子》丙篇第一更正之。
太上,下知有之。
「太」,郭簡作「大」,帛書作「太」。「大上」即「太上」,至好之義。「太上」,指「尊道尚德」之為政者,一切順道而行之,施無事無為之治,行不言之教。
「下」,指百姓,百姓此處是指百官而言。
通行本作「不知有之」,「不」乃「下」之誤。
最好的為政者,是尚德無事無為之治,百官僅知其存在,而不感到「上」之壓力,百官一切順自然而作為。
其次,親譽之。
「親」,郭簡「新」,帛書作「親」。「親」,親人近臣。
通行本作「親而譽之」,意指又親之又譽之,誤也。
「其次」,郭簡作「其即」,帛書作「其次」。「其次」,指次於「大上」之治者。此指「尚仁」者。《老子》三十八章:「失德而後仁。」「尚仁」之為政者則以親疏分,故百官因「親」而「譽之」。「譽」讚美。
其次,畏之,其次,侮之。
其次,侮之:「其次」,前句郭簡作「其即」、次句作「其既」,帛書均作「其次」。
「其次,畏之」,指次於「尚仁」之治者,即「尚義」之治者,《老子》三十八章:「失仁而後義。」「尚義」則以利害分,百官因害而「畏 之」。 「侮」,帛書作「母」,王本作「侮」。
「其次,侮之」,指次於「尚義」之治者,即「尚禮」之治者。《老子》三十八章:「失義而後禮。」「尚禮」因貴賤分,百官因貴賤而「侮之」。
《老子》三十八章:「尚德不得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得,是以無德。尚德無為而無不為也。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;尚義為之而又以為也;尚禮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攘臂而扔之。」
此章說明為政者為政態度與原則,由此可見,「大上,乃指「尚德者」,其次」,指「尚仁者」,「其次」,指「尚義者」,「其次」指「尚禮者」。
太上之君之下的尚仁之君,以親疏分,故親譽之;再次是尚義之君,以利害分,百官因害而畏之;最下是尚禮之君,以貴賤分,百官「莫之應」而「攘臂而扔之」,故侮之。
信不足,安有不信。
「安」,帛書甲本作「案」,乙本作「安」。「安」,乃也,則也,於是。
為政者誠信不足,於是百官對為政者才有不信任的問題。
猶乎,其貴言也。
「猶乎」,「豫乎」同義,《老子》第十五章:「豫乎,其若冬涉川。」謹慎警惕。
「貴」,慎重。
「言」,政教號令。
尚德之為政者,順道而行,無事無為,慎重其政令教化。
成事述功,而百姓曰我自然。
此句帛書作「成功遂事」。
「述」,帛書作「遂」。「述」,完成之意。
《老子》第二章:「成而弗居也。」第九章:「功遂身退,天之道。」第三十四章:「成事遂功而不名有也。」說明老子對「功成」的看法。
「姓」,郭簡作「眚」,帛書作「省」,王本作「姓」。
「然」,郭簡作「肰」,帛書作「然」。
「自然」,自其本然,順其本然,自成也。
尚德之為政者,無事無為、行不言之教,自能成就「大上」之功。在成事述功時,百官都認為這是自其本然而成的結果。
故大道廢,安有仁義。
「故」,郭簡、帛書皆有此字,王本、通行本則無,當補。
「大道」,指「太上」之治道。
因此,太上之治道廢棄後,於是才高舉仁義之名。
智慧出,安有大偽。
郭簡無此句,帛書則是「知快出,案有大偽」,乙本則是「知慧出,安有……(缺損)」,郭簡當依帛書補正。
「智慧」,高舉尚賢尚智之施政。
「偽」,不應只作「奸偽」說 ,而是泛指為政者不順應大道,而盡逞一己智能之大作大為。
尚賢尚智不尚德,因而便有逞一己智能的大作大為之舉。
六親不如,安有孝慈。
「六親」,郭簡作「六新」,帛書作「六親」。「六親」,指父子、兄弟、夫婦。
「慈」,帛書作「茲」,王本作「慈」。
六親不能和睦,於是高舉孝慈之幟。
邦家昏亂,安有正臣。
「昏」,郭簡作「緍」,王本作「昏」。
「亂」,郭簡缺損此字,帛書作「亂」。
「安」,郭簡缺損此字,帛書作「案」,乙本作「安」。
「正」,帛書、乙本皆作「貞」,通行本作「忠」。「正」、「貞」、「忠」義通。
國家混亂,於是才有忠正之臣。
本篇言太上之君尊道尚德,有誠樸信實之德,天下才能大治。
在老子的思想中,「太上」之君,以「道」為治,吾謂之「德君」,施政皆順道而為,故無「親、疏」之別、無「利、害」之取、無「貴、賤」之分,把所有的人皆視為等同,《老子》第五章:「聖人不仁,以百姓為芻狗。」因此天下至公至平而無不均;第二十七章:「是以聖人恆善救人,而無棄人。」聖人善用人,故天下沒有無用之人,人人皆是有用之材;第五十六章:「故不可得而親,亦不可得而疏;不可得而利,亦不可得而害;不可得而貴,亦不可得而賤。故為天下貴。」老子認為這是「有德(道)之君(德君)」的作為。因為政者「不仁」,視天下等同,無親疏、利害、貴賤之別,故為君者能「身後之」,能「言下之」,故天下只知「有君」,而無「君治」之感,故人民無厚無壓。《老子》第六十六章:「聖人之在民前,以身後之;其在民上也,以言下之。其在民上也,民弗厚也;其在民前也,民弗害也。」
「其次」之君,以「仁」為治,吾謂之「仁君」,施政則有親近疏遠之困,故厚親薄疏,先親後疏,故有「親、疏」之分,故能「親者」「譽之」。
「再次」之君,以「義」為治,吾謂之「義君」,施政則以取利棄害為務,對君有利者親之、用之,有害者遠之、除之,因這「利」與「害」不是「民利、民害」,是「君利、君害」,故「畏之」。
「最次」之君,以「禮」為治,吾謂之「禮君」,施政則以制禮定制為準,定禮制硬把人分為「尊卑」,定階級硬把人分成「貴賤」,為君者不尊道貴德,妄自以君為尊為貴,君又以自身好惡定百官尊卑,而視民為卑為賤,老子認為這是最不合乎自然的施政,故老子嚴厲抨之。第三十八章:「夫禮者,忠信之薄也而亂之首也。」
老子認為除了「德君」之外,「仁君」因於「親疏」之別,「義君」囿於「利害」之困,「禮君」則陷入「貴賤」之亂。
太上之治,百官僅知有君存在。因君「不仁」;其次之治,百官因與君親而讚譽之,因君有親疏之別;再次之治,是百官因與君害而畏之,因君有利害之分;最差之治,百官因與君賤而侮之,因君自以為是,妄制禮定制。
「仁君」、「義君」、「禮君」,皆為君而誠信不足,於是百官才有不信君的問題。為政者尊道尚德,不以政令教化為務。在事成功遂之時,百官皆認為這是自然而成的結果。
故為政者棄用太上之治的大道,於是高舉仁義而代之;為政者尚智不尚德,於是才逞一己之智能要有大作大為;因而六親不能和睦,於是高舉孝慈;國家混亂危殆,於是高舉忠正之臣。
「太上,下知有之」,「下」,學者多釋作「人民」,與「而百姓曰我自然」句中的「百姓」呼應,然老子之時,「百姓」是指「百官」,實非指「人民」。《尚書‧堯典》:「克明俊德,以親九族;九族既睦,平章百姓;百姓昭明,協和萬邦。黎民於變時雍。」此處有「百姓」和「黎民」,意謂「百姓」是「百官」,「黎民」乃指「人民」。
高明:「『上無為萬民自化』,『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也』,皆以『民』與『上』對文,無作『下』者,可證也。」[一]
高明此語,說明「帛書《老子》」文中,說到「君」與「民」時,只有「上」與「民」相對,並無「上」與「下」相應者,故此處的「下」,當不是指「民」而言。
「其次,親譽之」,「親譽之」,實非通行本之「親而譽之」。「親譽之」乃謂與君親近者譽之。「親近者」臣也,實非指人民也。
但這兩句,時至今日,「下」當然也可以解作「人民」,「親譽之」當亦可解作「親之譽之」。
當人民僅只知「君」之存在,而無任何統治之壓力感覺,可見這是「無事無為,清靜自化」之君。
為君之本當如《老子》第五十六章:「故不可得而親,亦不可得而疏;不可得而利,亦不可得而害;不可得而貴,亦不可得而賤。」而為君之道當如第六十六章:「聖人之在民前也,以身後之;其在民上也,以言下之。」結果是「其在民上也,民弗厚也;其在民前也,民弗害也。」而為君之得則如第五十七章:「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欲不欲而民自樸」的太上之治象。
「智慧出,安有大偽」,此句抄簡者漏抄。
除了帛書、乙本、王本均有外,廖名春認為:「從用韻考慮,此句非有不可,……『義』和『偽』為韻,皆屬歌部,『慈』和『臣』為韻,之真和韻。」此說或有道理。
再由文義來看,《老子》第十九章:「絕智棄辨,民利百倍;絕為棄作,民復孝慈;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。」故此句若無,則義不全。
「知慧出,有大偽」,「偽」,若作「詐偽」,則僅合乎一般道理,人人皆明之理,何須老子振臂高呼?「偽」,十九章「絕為棄作」,當「作為」解較合老子之義。「大偽」,盡逞一己之智能作為之,即不順道而為之。
老子主張為政者當「尊道尚德」、「無事無為」,《老子》第十二章:「聖人之治也,為腹而不為目。」二十九章:「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弗得矣。夫天下,神器也,非可為者也,非可執者也;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。」三十五章:「執大象,天下往,往而不害,安平大。」四十八章:「取天下,恆無事;及其有事也,不足以取天下。」五十七章:「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欲不欲而民自樸。」六十四章:「為之者敗之,執之者失之,聖人無為故無敗,無執故無失。」六十五章:「以智治邦,邦之賊也;以不智治邦,邦之德也。」由於執政者尚智,尚智者都是極逞一己之智力,極盡知識之任,「極者」,「視強則目不明,聽甚則耳不聰,思慮過度則智識亂。」故「偽」,當以「作為」,則義足矣。
「國家昏亂,安有正臣」,俗云:「亂世出忠臣」,此語實在不妥,其實「忠臣」不只是「出」在亂世,而在太平盛世亦有忠臣,只是不顯而已。正如「強風知勁草」一樣,沒有強風,不見勁草,但並不是沒有勁草。
在太平盛世之時,正臣是更不可或缺,國家由太平盛世沈淪到亂世,皆因正臣太少,皆因正臣不受重視之故。
[一] 高明 《帛書老子校注》 頁三○五。
太上,下知有之;其次,親譽之;其次,畏之;其次,侮之。信不足,安有不信。猶乎,其貴言也。成事述功,而百姓曰我自然也。故大道廢,安有仁義;智慧出,安有大偽。六親不和,安有孝慈;邦家昏亂,安有正臣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丙篇第一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十七、十八兩章應如「郭店楚簡」合併成一章,而帛書分成二章,實不當也,當依郭簡《老子》丙篇第一更正之。
太上,下知有之。
「太」,郭簡作「大」,帛書作「太」。「大上」即「太上」,至好之義。「太上」,指「尊道尚德」之為政者,一切順道而行之,施無事無為之治,行不言之教。
「下」,指百姓,百姓此處是指百官而言。
通行本作「不知有之」,「不」乃「下」之誤。
最好的為政者,是尚德無事無為之治,百官僅知其存在,而不感到「上」之壓力,百官一切順自然而作為。
其次,親譽之。
「親」,郭簡「新」,帛書作「親」。「親」,親人近臣。
通行本作「親而譽之」,意指又親之又譽之,誤也。
「其次」,郭簡作「其即」,帛書作「其次」。「其次」,指次於「大上」之治者。此指「尚仁」者。《老子》三十八章:「失德而後仁。」「尚仁」之為政者則以親疏分,故百官因「親」而「譽之」。「譽」讚美。
其次,畏之,其次,侮之。
其次,侮之:「其次」,前句郭簡作「其即」、次句作「其既」,帛書均作「其次」。
「其次,畏之」,指次於「尚仁」之治者,即「尚義」之治者,《老子》三十八章:「失仁而後義。」「尚義」則以利害分,百官因害而「畏 之」。 「侮」,帛書作「母」,王本作「侮」。
「其次,侮之」,指次於「尚義」之治者,即「尚禮」之治者。《老子》三十八章:「失義而後禮。」「尚禮」因貴賤分,百官因貴賤而「侮之」。
《老子》三十八章:「尚德不得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得,是以無德。尚德無為而無不為也。尚仁為之而無以為也;尚義為之而又以為也;尚禮為之而莫之應也,則攘臂而扔之。」
此章說明為政者為政態度與原則,由此可見,「大上,乃指「尚德者」,其次」,指「尚仁者」,「其次」,指「尚義者」,「其次」指「尚禮者」。
太上之君之下的尚仁之君,以親疏分,故親譽之;再次是尚義之君,以利害分,百官因害而畏之;最下是尚禮之君,以貴賤分,百官「莫之應」而「攘臂而扔之」,故侮之。
信不足,安有不信。
「安」,帛書甲本作「案」,乙本作「安」。「安」,乃也,則也,於是。
為政者誠信不足,於是百官對為政者才有不信任的問題。
猶乎,其貴言也。
「猶乎」,「豫乎」同義,《老子》第十五章:「豫乎,其若冬涉川。」謹慎警惕。
「貴」,慎重。
「言」,政教號令。
尚德之為政者,順道而行,無事無為,慎重其政令教化。
成事述功,而百姓曰我自然。
此句帛書作「成功遂事」。
「述」,帛書作「遂」。「述」,完成之意。
《老子》第二章:「成而弗居也。」第九章:「功遂身退,天之道。」第三十四章:「成事遂功而不名有也。」說明老子對「功成」的看法。
「姓」,郭簡作「眚」,帛書作「省」,王本作「姓」。
「然」,郭簡作「肰」,帛書作「然」。
「自然」,自其本然,順其本然,自成也。
尚德之為政者,無事無為、行不言之教,自能成就「大上」之功。在成事述功時,百官都認為這是自其本然而成的結果。
故大道廢,安有仁義。
「故」,郭簡、帛書皆有此字,王本、通行本則無,當補。
「大道」,指「太上」之治道。
因此,太上之治道廢棄後,於是才高舉仁義之名。
智慧出,安有大偽。
郭簡無此句,帛書則是「知快出,案有大偽」,乙本則是「知慧出,安有……(缺損)」,郭簡當依帛書補正。
「智慧」,高舉尚賢尚智之施政。
「偽」,不應只作「奸偽」說 ,而是泛指為政者不順應大道,而盡逞一己智能之大作大為。
尚賢尚智不尚德,因而便有逞一己智能的大作大為之舉。
六親不如,安有孝慈。
「六親」,郭簡作「六新」,帛書作「六親」。「六親」,指父子、兄弟、夫婦。
「慈」,帛書作「茲」,王本作「慈」。
六親不能和睦,於是高舉孝慈之幟。
邦家昏亂,安有正臣。
「昏」,郭簡作「緍」,王本作「昏」。
「亂」,郭簡缺損此字,帛書作「亂」。
「安」,郭簡缺損此字,帛書作「案」,乙本作「安」。
「正」,帛書、乙本皆作「貞」,通行本作「忠」。「正」、「貞」、「忠」義通。
國家混亂,於是才有忠正之臣。
本篇言太上之君尊道尚德,有誠樸信實之德,天下才能大治。
在老子的思想中,「太上」之君,以「道」為治,吾謂之「德君」,施政皆順道而為,故無「親、疏」之別、無「利、害」之取、無「貴、賤」之分,把所有的人皆視為等同,《老子》第五章:「聖人不仁,以百姓為芻狗。」因此天下至公至平而無不均;第二十七章:「是以聖人恆善救人,而無棄人。」聖人善用人,故天下沒有無用之人,人人皆是有用之材;第五十六章:「故不可得而親,亦不可得而疏;不可得而利,亦不可得而害;不可得而貴,亦不可得而賤。故為天下貴。」老子認為這是「有德(道)之君(德君)」的作為。因為政者「不仁」,視天下等同,無親疏、利害、貴賤之別,故為君者能「身後之」,能「言下之」,故天下只知「有君」,而無「君治」之感,故人民無厚無壓。《老子》第六十六章:「聖人之在民前,以身後之;其在民上也,以言下之。其在民上也,民弗厚也;其在民前也,民弗害也。」
「其次」之君,以「仁」為治,吾謂之「仁君」,施政則有親近疏遠之困,故厚親薄疏,先親後疏,故有「親、疏」之分,故能「親者」「譽之」。
「再次」之君,以「義」為治,吾謂之「義君」,施政則以取利棄害為務,對君有利者親之、用之,有害者遠之、除之,因這「利」與「害」不是「民利、民害」,是「君利、君害」,故「畏之」。
「最次」之君,以「禮」為治,吾謂之「禮君」,施政則以制禮定制為準,定禮制硬把人分為「尊卑」,定階級硬把人分成「貴賤」,為君者不尊道貴德,妄自以君為尊為貴,君又以自身好惡定百官尊卑,而視民為卑為賤,老子認為這是最不合乎自然的施政,故老子嚴厲抨之。第三十八章:「夫禮者,忠信之薄也而亂之首也。」
老子認為除了「德君」之外,「仁君」因於「親疏」之別,「義君」囿於「利害」之困,「禮君」則陷入「貴賤」之亂。
太上之治,百官僅知有君存在。因君「不仁」;其次之治,百官因與君親而讚譽之,因君有親疏之別;再次之治,是百官因與君害而畏之,因君有利害之分;最差之治,百官因與君賤而侮之,因君自以為是,妄制禮定制。
「仁君」、「義君」、「禮君」,皆為君而誠信不足,於是百官才有不信君的問題。為政者尊道尚德,不以政令教化為務。在事成功遂之時,百官皆認為這是自然而成的結果。
故為政者棄用太上之治的大道,於是高舉仁義而代之;為政者尚智不尚德,於是才逞一己之智能要有大作大為;因而六親不能和睦,於是高舉孝慈;國家混亂危殆,於是高舉忠正之臣。
「太上,下知有之」,「下」,學者多釋作「人民」,與「而百姓曰我自然」句中的「百姓」呼應,然老子之時,「百姓」是指「百官」,實非指「人民」。《尚書‧堯典》:「克明俊德,以親九族;九族既睦,平章百姓;百姓昭明,協和萬邦。黎民於變時雍。」此處有「百姓」和「黎民」,意謂「百姓」是「百官」,「黎民」乃指「人民」。
高明:「『上無為萬民自化』,『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也』,皆以『民』與『上』對文,無作『下』者,可證也。」[一]
高明此語,說明「帛書《老子》」文中,說到「君」與「民」時,只有「上」與「民」相對,並無「上」與「下」相應者,故此處的「下」,當不是指「民」而言。
「其次,親譽之」,「親譽之」,實非通行本之「親而譽之」。「親譽之」乃謂與君親近者譽之。「親近者」臣也,實非指人民也。
但這兩句,時至今日,「下」當然也可以解作「人民」,「親譽之」當亦可解作「親之譽之」。
當人民僅只知「君」之存在,而無任何統治之壓力感覺,可見這是「無事無為,清靜自化」之君。
為君之本當如《老子》第五十六章:「故不可得而親,亦不可得而疏;不可得而利,亦不可得而害;不可得而貴,亦不可得而賤。」而為君之道當如第六十六章:「聖人之在民前也,以身後之;其在民上也,以言下之。」結果是「其在民上也,民弗厚也;其在民前也,民弗害也。」而為君之得則如第五十七章:「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欲不欲而民自樸」的太上之治象。
「智慧出,安有大偽」,此句抄簡者漏抄。
除了帛書、乙本、王本均有外,廖名春認為:「從用韻考慮,此句非有不可,……『義』和『偽』為韻,皆屬歌部,『慈』和『臣』為韻,之真和韻。」此說或有道理。
再由文義來看,《老子》第十九章:「絕智棄辨,民利百倍;絕為棄作,民復孝慈;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。」故此句若無,則義不全。
「知慧出,有大偽」,「偽」,若作「詐偽」,則僅合乎一般道理,人人皆明之理,何須老子振臂高呼?「偽」,十九章「絕為棄作」,當「作為」解較合老子之義。「大偽」,盡逞一己之智能作為之,即不順道而為之。
老子主張為政者當「尊道尚德」、「無事無為」,《老子》第十二章:「聖人之治也,為腹而不為目。」二十九章:「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弗得矣。夫天下,神器也,非可為者也,非可執者也;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。」三十五章:「執大象,天下往,往而不害,安平大。」四十八章:「取天下,恆無事;及其有事也,不足以取天下。」五十七章:「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欲不欲而民自樸。」六十四章:「為之者敗之,執之者失之,聖人無為故無敗,無執故無失。」六十五章:「以智治邦,邦之賊也;以不智治邦,邦之德也。」由於執政者尚智,尚智者都是極逞一己之智力,極盡知識之任,「極者」,「視強則目不明,聽甚則耳不聰,思慮過度則智識亂。」故「偽」,當以「作為」,則義足矣。
「國家昏亂,安有正臣」,俗云:「亂世出忠臣」,此語實在不妥,其實「忠臣」不只是「出」在亂世,而在太平盛世亦有忠臣,只是不顯而已。正如「強風知勁草」一樣,沒有強風,不見勁草,但並不是沒有勁草。
在太平盛世之時,正臣是更不可或缺,國家由太平盛世沈淪到亂世,皆因正臣太少,皆因正臣不受重視之故。
[一] 高明 《帛書老子校注》 頁三○五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十六
十六 至虛守中
至虛,恆也,守中,篤也。萬物方作,居以須復也。天道員員,各復其根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十三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至虛,恆也。
「至」,郭簡、帛書同,王本作「致」,「至」、「致」、「集」義同。
「虛」,虛靜也。
「恆」,郭簡書作「亙」字,此字與「亟」形似,故帛書作「極」,形
近而誤。
在句讀上,帛書作「至虛極也」,已離老子本義,難以解讀,王本則
成「致虛極」,更遠老子本義。
守中,篤也。
「守」,郭簡作「獸」,音近可借,帛書作「守」。
「中」,帛書作「情」,乙本作「靜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中」。「中」即「盅」也。
「篤」,帛書作「表」,乙本作「督」,王本作「篤」。「篤」與「恆」義相通,篤行也。
「致虛,恆也;守中,篤也」,恆常地持守虛靜,篤行地持守道盅。
萬物方作,居以須復。
「方」,帛書作「旁」,王本作「並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方」,讀作「滂」。《廣雅‧釋詁》:「方,始也。」
「方作」,生命初始之狀態。
「須」,帛書作「觀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須」。「須」,《篇海類編‧身體類‧須部》:「須,待也。」
言萬物處於「方作」之時,便以自身居存的方式,一切順應自然,等待回歸自己的本源。
天道員員,各復其根。
「天道」,帛書作「天物」,王本作「夫物」。「天物」此詞不合「道」理,「道恆無名」,故不可以「物」名之。帛書與王本皆誤。
「員員」,有作「云云」、「雲雲」、「芸芸」、「運運」、……,雖各文本所用之詞不一,但義同「員員」,義指運行。
「根」,郭簡作「堇」,乙本作「根」。
天道運行不已,各自回歸於本源。
本篇言萬物動而歸靜,靜而復動,如天道之運行,故為政者當順道以動,而民自化,各歸其本。
根據帛書文本,簡本「各復其根」句下尚有:「歸根曰靜,靜,是謂復命。復命,常也,知常,明也;不知常,妄;妄作,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沕身不怠。」
帛書此段之釋義:歸根於靜,是其永恆規律,認識永恆之規律者則清明;不認識永恆之規律者則背道亂行,背道亂行者則災禍危亡至也。知常者則能「致虛守中」而動之,知常者則能大公無私,大公無私者則可以王天下,王天下者則必合於天道,合於自然,如此才能「長生久視」,終身而無災禍。
雖郭簡咸認為是節抄本,但由帛書釋義來推敲,帛書此段文字極可能是郭簡的「注釋」,古籍此現象常有,不足為怪。「注釋」之文義,與《老子》是本「治書」,甚為合契。
「至虛,恆也;守中,篤也」,與前文「天地之間」有義理上的關聯。「至虛,恆也」,是承「虛而不屈」而來,由於「虛而不屈」,故才能達到「至虛,恆也」之境,「恆」與「不屈」義同。「守中,篤也」是承「動而愈出」而來,由於「動而愈出」,故才能篤行以致,「愈出」與「篤」義同。
「中」即「盅」,帛書乙本《老子》第四章:「道沖,而用之有弗盈也。」「弗盈」是「虛」,故能「虛而不屈,動而愈出。」言道之動不屈不竭也;守中,是謂守道之動,尚德守一,篤行者也。
朱謙之:「《廣雅‧釋詁三》:『虛,空也。』……虛有空竅之義,故訓為空為無。然而虛無之說,自是後人沿《莊》、《列》而誤,老子無此也。『虛而不屈,動而俞出』,此乃《老子》得《易》之變通屈伸者。……『致虛極』即秉要執本,清虛自守之說。」[一]
《老子》乃一「治書」,故老子並無「虛無之說」,是也。
郭沂:「此處『虛』字,結合第三篇第二章方可解之。其文曰:『學者日益,為道者曰損。損之又損,以至無為也。』『學』之益,是對自然的違背。『為道』之『損』,散損其『益』。『損之又損』的結果便是所『益』逐漸空虛,『以至無為也』。而『無為』就是自然。因此,所謂『虛』,實指自然。」[二]
尹振環:「致力心靈的虛無,經常不懈;堅守中庸,一心一意。」[三]
尹說非也。「致力心靈的虛無」說不妥,「至虛」非「心靈空虛」,而是心靈充實;「中」,實非「中庸」。「中」有「虛」、「靜」、「和」義,而「中庸」是「不偏不倚」、「不過亦無不及」的儒家經世修身之道,這與道家無論是本質或目的,其間是截然迥異的。「至虛」非「心靈空虛」,而是心靈充實。「中」有「虛」、「靜」、「和」義,「致虛」是「無為」的境界;「守中」是「致靜」的修為。
廖名春:「達到虛,就能永恆;保持空,就能長久。」[四]
老子不會追求「長生不老」之道,廖說易生誤解。「致虛」是「無為」的境界;「守中」是「致靜」的修為。
陳錫勇:「《老子》第四十八章:『為道者日損,損之又損,以至於無為,無為而無不為也。』是致虛,損其外得,乃至於尚德無為也。重積德,然後致虛尚德,故曰『恆也。』……守中,是謂守道之動,守『一』也,此云:尚德守一,篤行者也。」[五]
「萬物方作」即萬物在初始運作之時。(王注「作」云:「動作生長」)。帛書作「旁作」,王本作「並作」,皆不如竹簡「方作」準確。
郭沂:「『方』字不必如竹簡整理者之讀為『旁』;『須』,待也。全句意思是,萬物剛剛發生,即坐以待復,不必等到萬物『並作』時再『須復』。由於事物總要復歸,故不必『觀』之,『須』之即可。」[六]
「須」,《篇海類編‧身體類‧須部》:「須,待也。」《書‧多方》:「天惟五年,須暇之子孫。」孫星衍疏:「須者,《釋詁》云:『待也』」。《楚辭‧九歌‧少司令》:「夕宿兮帝郊,君誰須兮雲之際。」洪興祖補注引李周翰云:「須,待也。」
「須復」,實非「看它們的復返」,因「自身」才是「復返」的主體,實非客體,故不是看「它們」的復返,而是「自身」的復返。
「員」即「圓」的本字。日月星辰周而復始,此乃「天道員員」。在老子看來,事物的往復規律與天道變化的規律一致。所以,「員員」,實《老子》原文「云云」。
所謂「天道」,實非「道」之本義,「道」生「萬物」,「天道」乃「道」所生,故以「天道」釋「道」,實不妥也。
沈清松:「大體說來,竹簡本《老子》此段話說的是:至虛是道的原初狀態,道守沖虛,且在沖虛之中,興起萬物----在此是指宇宙論意義的萬物,而不是在意識中興起的表象。且萬物在興起之後,各自以其居存的方式返復於道。天道循環,最後萬物都要返回根源。」[七]
至虛無為,是恆常不易的境界;守中致靜,是篤行可致的目標。萬物在開始之時,便要順其自然,各自以其存在的方式等待復歸於自然。天道運行不已,萬物各自回歸自己的本源。
萬物「動而歸靜,靜而復動」,看似「循環」之「象」,實是道「運行」之理。
道無循環之理,看似循環,實則時、空、人、物皆不同,故道是「運行」。
[一] 朱謙之 《老子校釋》 頁六五。
[二] 郭沂 《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》 頁五五-五六。
[三] 尹振環 《楚簡老子辨析》 頁二三六。
[四] 廖名春 《郭店楚簡老子校釋》 頁二四九。
[五] 陳錫勇 《郭店楚簡老子論證》 頁一五○-一五一。
[六] 郭沂 《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》 頁五六。
[七] 沈松清 《郭店竹簡<老子>的道論與宇宙論》《哲學與文化》 二十六卷第4期 頁三○九。
至虛,恆也,守中,篤也。萬物方作,居以須復也。天道員員,各復其根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十三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至虛,恆也。
「至」,郭簡、帛書同,王本作「致」,「至」、「致」、「集」義同。
「虛」,虛靜也。
「恆」,郭簡書作「亙」字,此字與「亟」形似,故帛書作「極」,形
近而誤。
在句讀上,帛書作「至虛極也」,已離老子本義,難以解讀,王本則
成「致虛極」,更遠老子本義。
守中,篤也。
「守」,郭簡作「獸」,音近可借,帛書作「守」。
「中」,帛書作「情」,乙本作「靜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中」。「中」即「盅」也。
「篤」,帛書作「表」,乙本作「督」,王本作「篤」。「篤」與「恆」義相通,篤行也。
「致虛,恆也;守中,篤也」,恆常地持守虛靜,篤行地持守道盅。
萬物方作,居以須復。
「方」,帛書作「旁」,王本作「並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方」,讀作「滂」。《廣雅‧釋詁》:「方,始也。」
「方作」,生命初始之狀態。
「須」,帛書作「觀」,《郭店楚墓竹簡》釋文作「須」。「須」,《篇海類編‧身體類‧須部》:「須,待也。」
言萬物處於「方作」之時,便以自身居存的方式,一切順應自然,等待回歸自己的本源。
天道員員,各復其根。
「天道」,帛書作「天物」,王本作「夫物」。「天物」此詞不合「道」理,「道恆無名」,故不可以「物」名之。帛書與王本皆誤。
「員員」,有作「云云」、「雲雲」、「芸芸」、「運運」、……,雖各文本所用之詞不一,但義同「員員」,義指運行。
「根」,郭簡作「堇」,乙本作「根」。
天道運行不已,各自回歸於本源。
本篇言萬物動而歸靜,靜而復動,如天道之運行,故為政者當順道以動,而民自化,各歸其本。
根據帛書文本,簡本「各復其根」句下尚有:「歸根曰靜,靜,是謂復命。復命,常也,知常,明也;不知常,妄;妄作,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沕身不怠。」
帛書此段之釋義:歸根於靜,是其永恆規律,認識永恆之規律者則清明;不認識永恆之規律者則背道亂行,背道亂行者則災禍危亡至也。知常者則能「致虛守中」而動之,知常者則能大公無私,大公無私者則可以王天下,王天下者則必合於天道,合於自然,如此才能「長生久視」,終身而無災禍。
雖郭簡咸認為是節抄本,但由帛書釋義來推敲,帛書此段文字極可能是郭簡的「注釋」,古籍此現象常有,不足為怪。「注釋」之文義,與《老子》是本「治書」,甚為合契。
「至虛,恆也;守中,篤也」,與前文「天地之間」有義理上的關聯。「至虛,恆也」,是承「虛而不屈」而來,由於「虛而不屈」,故才能達到「至虛,恆也」之境,「恆」與「不屈」義同。「守中,篤也」是承「動而愈出」而來,由於「動而愈出」,故才能篤行以致,「愈出」與「篤」義同。
「中」即「盅」,帛書乙本《老子》第四章:「道沖,而用之有弗盈也。」「弗盈」是「虛」,故能「虛而不屈,動而愈出。」言道之動不屈不竭也;守中,是謂守道之動,尚德守一,篤行者也。
朱謙之:「《廣雅‧釋詁三》:『虛,空也。』……虛有空竅之義,故訓為空為無。然而虛無之說,自是後人沿《莊》、《列》而誤,老子無此也。『虛而不屈,動而俞出』,此乃《老子》得《易》之變通屈伸者。……『致虛極』即秉要執本,清虛自守之說。」[一]
《老子》乃一「治書」,故老子並無「虛無之說」,是也。
郭沂:「此處『虛』字,結合第三篇第二章方可解之。其文曰:『學者日益,為道者曰損。損之又損,以至無為也。』『學』之益,是對自然的違背。『為道』之『損』,散損其『益』。『損之又損』的結果便是所『益』逐漸空虛,『以至無為也』。而『無為』就是自然。因此,所謂『虛』,實指自然。」[二]
尹振環:「致力心靈的虛無,經常不懈;堅守中庸,一心一意。」[三]
尹說非也。「致力心靈的虛無」說不妥,「至虛」非「心靈空虛」,而是心靈充實;「中」,實非「中庸」。「中」有「虛」、「靜」、「和」義,而「中庸」是「不偏不倚」、「不過亦無不及」的儒家經世修身之道,這與道家無論是本質或目的,其間是截然迥異的。「至虛」非「心靈空虛」,而是心靈充實。「中」有「虛」、「靜」、「和」義,「致虛」是「無為」的境界;「守中」是「致靜」的修為。
廖名春:「達到虛,就能永恆;保持空,就能長久。」[四]
老子不會追求「長生不老」之道,廖說易生誤解。「致虛」是「無為」的境界;「守中」是「致靜」的修為。
陳錫勇:「《老子》第四十八章:『為道者日損,損之又損,以至於無為,無為而無不為也。』是致虛,損其外得,乃至於尚德無為也。重積德,然後致虛尚德,故曰『恆也。』……守中,是謂守道之動,守『一』也,此云:尚德守一,篤行者也。」[五]
「萬物方作」即萬物在初始運作之時。(王注「作」云:「動作生長」)。帛書作「旁作」,王本作「並作」,皆不如竹簡「方作」準確。
郭沂:「『方』字不必如竹簡整理者之讀為『旁』;『須』,待也。全句意思是,萬物剛剛發生,即坐以待復,不必等到萬物『並作』時再『須復』。由於事物總要復歸,故不必『觀』之,『須』之即可。」[六]
「須」,《篇海類編‧身體類‧須部》:「須,待也。」《書‧多方》:「天惟五年,須暇之子孫。」孫星衍疏:「須者,《釋詁》云:『待也』」。《楚辭‧九歌‧少司令》:「夕宿兮帝郊,君誰須兮雲之際。」洪興祖補注引李周翰云:「須,待也。」
「須復」,實非「看它們的復返」,因「自身」才是「復返」的主體,實非客體,故不是看「它們」的復返,而是「自身」的復返。
「員」即「圓」的本字。日月星辰周而復始,此乃「天道員員」。在老子看來,事物的往復規律與天道變化的規律一致。所以,「員員」,實《老子》原文「云云」。
所謂「天道」,實非「道」之本義,「道」生「萬物」,「天道」乃「道」所生,故以「天道」釋「道」,實不妥也。
沈清松:「大體說來,竹簡本《老子》此段話說的是:至虛是道的原初狀態,道守沖虛,且在沖虛之中,興起萬物----在此是指宇宙論意義的萬物,而不是在意識中興起的表象。且萬物在興起之後,各自以其居存的方式返復於道。天道循環,最後萬物都要返回根源。」[七]
至虛無為,是恆常不易的境界;守中致靜,是篤行可致的目標。萬物在開始之時,便要順其自然,各自以其存在的方式等待復歸於自然。天道運行不已,萬物各自回歸自己的本源。
萬物「動而歸靜,靜而復動」,看似「循環」之「象」,實是道「運行」之理。
道無循環之理,看似循環,實則時、空、人、物皆不同,故道是「運行」。
[一] 朱謙之 《老子校釋》 頁六五。
[二] 郭沂 《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》 頁五五-五六。
[三] 尹振環 《楚簡老子辨析》 頁二三六。
[四] 廖名春 《郭店楚簡老子校釋》 頁二四九。
[五] 陳錫勇 《郭店楚簡老子論證》 頁一五○-一五一。
[六] 郭沂 《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》 頁五六。
[七] 沈松清 《郭店竹簡<老子>的道論與宇宙論》《哲學與文化》 二十六卷第4期 頁三○九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十五
十五 古之善為士者
古之善為士者,必微弱玄達,深不可志,是以為之頌:豫乎其如冬涉川,猶乎其如畏四鄰;嚴乎其如客,渙乎其如懌,淳乎其如樸,混乎其如濁。孰能濁以靜者,將徐清。孰能安以動者,將徐舍生。保此道者不欲呈,夫唯不欲呈,是以能敝而不成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五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古之善為士者,必微弱玄達,深不可志,是以為之頌。
「古」,簡本句首本作「長古」,然「長」字乃屬上讀,是抄簡者誤點
句讀符號所致。
「士」,乃指上篇《老子》第三十章「以道佐人主者」,當泛指「輔政者」。「帛書乙本」、「通行本作「道」,誤也。
「必」,一定是。
「微弱」,簡本作「非溺」,即「微弱」,<帛書乙本>作「微眇」,王本作「微妙」,當依簡本為準。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「骨弱筋柔而捉固」。
「玄達」,言士對道之深厚通達。
「志」,通行本作「識」。「志」、「識」義通。
「士」,不自顯其德,故不伐,不驕,不矝,故其「德」曰「不可志」也,非指「士」不可志,「士」是有體有形,故「士」是可志的。「不可志」是指「士」的「含德之厚」的「德」。
「深不可志」,這不是說「士」是深不可志的,而是指士的「微弱」與「玄達」的道理是深不可志。
「是以為之頌」,帛書作「夫唯不可志,故強為之容」,「夫唯不可志」,是帛書誤以為「士」不可志,實「士」乃可名且有形,當可志也,帛書此句當刪;既是「深不可志」,難道「強」就「可志」乎,此字於義不合,當是衍文。
「頌」,帛書作「容」。「頌」、「容」義通,形容也。
古時善以道輔政者,必能體悟道動的微弱、玄達的道理,故能循道而動之。「士」是可名而有體的,故為他作一些形容。
豫乎其如冬涉川。
豫乎其如冬涉川:簡本挩「其」字。
「豫」,簡本作「夜」,帛書作「與」,王本作「豫」。「豫」,謹慎戰兢貌,亦有「安逸」義。
「如」,簡本作「奴」,帛書作「如」。
「冬涉川」,義指「如履薄冰」也,言戒慎戰兢貌。冬季河川結冰,看似堅固可行,然「薄冰」看似堅固,實則危也,故須「豫之」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謹慎戰兢」如履薄冰,其心實則是「安逸沈靜」。
猶乎其如畏四鄰。
「猶」,簡本作「猷」,帛書作「猶」,疑懼不安貌。
「畏」,郭簡書作「愄」,帛書作「畏」。「畏」,極敬也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極敬」如「畏懼四鄰」,其心實則是「謙和誠敬」。
嚴乎其如客。
「嚴」,簡本作「敢」。「敢乎」,乙本作「嚴呵」,端莊嚴謹貌。
「客」,謙讓而不為主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端莊嚴肅」如客之謙讓,其心實則「莊重謙讓」。
渙乎其如釋。
「渙」,《說文》:「渙,流散也。」
「釋」,簡本作「懌」,帛書作「淩澤」,又作「凌釋」,冰溶解成水而溢流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隨和」如冰溶之水,其心實則是隨器而形之,無固無必。
淳乎其如樸。
「淳」,簡本作「屯」,乙本作「沌」,王本作「敦」。
「淳」、「愚」、「純」、「敦」皆指「不聰明貌」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敦厚」如樸,其心實乃純真本性也。
混乎其如濁。
「混」,簡本作「坉」,帛書作「湷」。《玉篇‧土部》:「坉,坉水不通,不可別流。」《集韻‧混韻》:「坉,塞也。」「忳」,「混」也,「渾」也。「混」,不明。
「濁」,不清也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樸拙」如混濁之水,難以看清,其心實則如積水
空明而不自現也。
「帛書」系統文本在本句前皆有「曠呵其若谷」句,簡本無,依簡本。
孰能濁以靜者,將徐清。
「孰能」,帛書挩此二字。簡本作「竺能」,與「孰能」,「誰能」通。義指「道」也。
「靜」,簡本作「朿」,帛書作「情」,乙本作作「靜」。
「徐」,簡本作「舍」,帛書作「余」,乙本作「徐」。「徐」,漸漸之義。
道能使濁動不安回歸安靜,天下將慢慢回到清明安定。
孰能安以動者,將徐生。
「安」,簡本作「庀」,帛書作「女」,王本作「安」。「安」,寂靜無生機之義。
「動」,帛書作「重」,王本作「動」。「動」,生機盎然之義。
道能使寂靜活動起來,天下將慢慢充滿生機。
保此道者不欲呈。
簡本「呈」字上有「尚」字。據帛書及文義,此句「不欲盈」義已足,「尚」乃衍字,當刪。
「谷」,帛書作「欲」。
「呈」,帛書本作「盈」。
保養(遵行)此道者,一切循道之動而行,不刻意追求盈滿。
夫唯不欲盈,是以能敝而不成。
簡本此段挩文,據帛書補。
「能」,義作「寧」。
「敝」,裂也,廢也。
只有不刻意追求盈滿,所以寧可敝廢而不求成。
本篇言體道輔政之士的外象與本質。
本章依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的編輯是編在甲篇第四「以道佐人主者」之後,較帛書的編法合理。
古時善為士者,外象是微弱,實質是玄達的,且深通大道而不自顯,常人難以明識之,所此需要描述他的形象與本質。
「士」,即指上章「以道佐人主者」言。
「微弱」,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「骨弱筋柔而捉固」。
「士」循「道動」而動,《老子》第三十五章:「故道之出言,淡呵,其無味也。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而用之不可既也。」第十四章:「視之而弗見,名之曰微。聽之而弗聞,名之曰希。捪之而弗得,名之曰夷。」「道之動」,甚微甚弱,故微、希、夷。「非溺」當作「微弱」,是也。
常人誤以為得道之「士」是高深莫測、難以形容,事實上,老子認為「士」是可名而可形容的。
「是以為之頌」,帛書作「夫唯不可志,故強為之容」,「夫唯不可志」,是帛書誤以為「士」不可志,實「士」乃可名且有形,當可志也,帛書此句當刪;「強」,既是「深不可志」,難道「強」就「可志」乎,此字於義不合,當是衍文。
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:「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,敓乎繆乎,獨立不亥,可以為天地母,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強為之名曰大。」此指「道」本無名無形,故對「有狀混成」名之曰「道」曰「大」,皆是「強」名之舉。
「豫」,亦有「安逸」義。《爾雅‧釋詁上》:「豫,樂也。」邢昺疏:「豫者,逸樂也。」《釋詁下》:「豫、寧、綏、康、柔、安也。」解注此字時,除作外貌如「謹慎戰兢」外,同時也要領會內心的「安樂」情狀。
善為士者內心安泰,外貌審慎,表現於外的如冬履薄冰;內心溫良,外象戒慎,如畏四鄰。內心恭敬,外象嚴謹,像是為人賓客;內心無我,外象親和,如冰之溶解。內心純真,外象淳和,如樸實之材;內心憨厚,外象樸拙,像是混濁之水。在此,若以外象觀之,「士」與一般人沒有分別,然「士」之內心,則與常人有異。
其實,士之言行舉止,與常人無異,只是士的內心與本質不同,這才是問題的重心。世人不察,以為士之言行必迥異於常人,故以「深不可識」來形容。而「深不可識」者,不是指士之言行舉止,而是士所奉行的「微弱玄達」之道,這才是深不可識的。
「冬涉川」,當為老子舊文應無問題。古人視「涉川」為危險之事,故有「欺山莫欺水」之警語。而人「涉川」,不論是「大川」、「小川」皆慎警之。「冬涉川」,義近「如履薄冰」也。冬季河川結冰,看似堅固可行,然「薄冰」看似堅固,行則危也,故不得不慎也。
面對事理,人皆以「冬涉川」之戰兢態度去應對,然常人是以得失來衡之,而士則以安泰之心處之;常人以「畏四鄰」視之,士則以「謙敬之心」面對;常人以「如客」態度去面對,士則以「不自固」以待之;人以「如釋」視之,士則以「隨和」應之;人以「如愚」視之,士則以「真誠」待之;人以「如濁」視之,士則以「不自見」處之。這是常人與士外象相類,但本質卻大不相同之處。
誰能得此道者,便能止濁而清,天下就會慢摱澄清純樸;誰能得此道者,便能止寂而動,天下就會慢慢生機盎然。保養有這「徐清」、「徐生」的得道之「士」,是不會刻意追求盈滿的,只有不刻意追求盈滿者,才寧可敝而不求成。
唯有得道之士,透過「靜」的工夫,才能使混濁不安的世局漸入清明;唯有得道之士,透過「靜」的工夫,才能使死寂的世局漸入生機盎然。
得道之士,不會故執追求事功盈滿而行道,也不會刻意為求成功而行道,故寧敝而不求圖成。
人以成敗得失論世事,而得道之士,則以順道尊德過人生。
古之善為士者,必微弱玄達,深不可志,是以為之頌:豫乎其如冬涉川,猶乎其如畏四鄰;嚴乎其如客,渙乎其如懌,淳乎其如樸,混乎其如濁。孰能濁以靜者,將徐清。孰能安以動者,將徐舍生。保此道者不欲呈,夫唯不欲呈,是以能敝而不成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五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古之善為士者,必微弱玄達,深不可志,是以為之頌。
「古」,簡本句首本作「長古」,然「長」字乃屬上讀,是抄簡者誤點
句讀符號所致。
「士」,乃指上篇《老子》第三十章「以道佐人主者」,當泛指「輔政者」。「帛書乙本」、「通行本作「道」,誤也。
「必」,一定是。
「微弱」,簡本作「非溺」,即「微弱」,<帛書乙本>作「微眇」,王本作「微妙」,當依簡本為準。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「骨弱筋柔而捉固」。
「玄達」,言士對道之深厚通達。
「志」,通行本作「識」。「志」、「識」義通。
「士」,不自顯其德,故不伐,不驕,不矝,故其「德」曰「不可志」也,非指「士」不可志,「士」是有體有形,故「士」是可志的。「不可志」是指「士」的「含德之厚」的「德」。
「深不可志」,這不是說「士」是深不可志的,而是指士的「微弱」與「玄達」的道理是深不可志。
「是以為之頌」,帛書作「夫唯不可志,故強為之容」,「夫唯不可志」,是帛書誤以為「士」不可志,實「士」乃可名且有形,當可志也,帛書此句當刪;既是「深不可志」,難道「強」就「可志」乎,此字於義不合,當是衍文。
「頌」,帛書作「容」。「頌」、「容」義通,形容也。
古時善以道輔政者,必能體悟道動的微弱、玄達的道理,故能循道而動之。「士」是可名而有體的,故為他作一些形容。
豫乎其如冬涉川。
豫乎其如冬涉川:簡本挩「其」字。
「豫」,簡本作「夜」,帛書作「與」,王本作「豫」。「豫」,謹慎戰兢貌,亦有「安逸」義。
「如」,簡本作「奴」,帛書作「如」。
「冬涉川」,義指「如履薄冰」也,言戒慎戰兢貌。冬季河川結冰,看似堅固可行,然「薄冰」看似堅固,實則危也,故須「豫之」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謹慎戰兢」如履薄冰,其心實則是「安逸沈靜」。
猶乎其如畏四鄰。
「猶」,簡本作「猷」,帛書作「猶」,疑懼不安貌。
「畏」,郭簡書作「愄」,帛書作「畏」。「畏」,極敬也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極敬」如「畏懼四鄰」,其心實則是「謙和誠敬」。
嚴乎其如客。
「嚴」,簡本作「敢」。「敢乎」,乙本作「嚴呵」,端莊嚴謹貌。
「客」,謙讓而不為主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端莊嚴肅」如客之謙讓,其心實則「莊重謙讓」。
渙乎其如釋。
「渙」,《說文》:「渙,流散也。」
「釋」,簡本作「懌」,帛書作「淩澤」,又作「凌釋」,冰溶解成水而溢流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隨和」如冰溶之水,其心實則是隨器而形之,無固無必。
淳乎其如樸。
「淳」,簡本作「屯」,乙本作「沌」,王本作「敦」。
「淳」、「愚」、「純」、「敦」皆指「不聰明貌」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敦厚」如樸,其心實乃純真本性也。
混乎其如濁。
「混」,簡本作「坉」,帛書作「湷」。《玉篇‧土部》:「坉,坉水不通,不可別流。」《集韻‧混韻》:「坉,塞也。」「忳」,「混」也,「渾」也。「混」,不明。
「濁」,不清也。
「士」之言行舉止「樸拙」如混濁之水,難以看清,其心實則如積水
空明而不自現也。
「帛書」系統文本在本句前皆有「曠呵其若谷」句,簡本無,依簡本。
孰能濁以靜者,將徐清。
「孰能」,帛書挩此二字。簡本作「竺能」,與「孰能」,「誰能」通。義指「道」也。
「靜」,簡本作「朿」,帛書作「情」,乙本作作「靜」。
「徐」,簡本作「舍」,帛書作「余」,乙本作「徐」。「徐」,漸漸之義。
道能使濁動不安回歸安靜,天下將慢慢回到清明安定。
孰能安以動者,將徐生。
「安」,簡本作「庀」,帛書作「女」,王本作「安」。「安」,寂靜無生機之義。
「動」,帛書作「重」,王本作「動」。「動」,生機盎然之義。
道能使寂靜活動起來,天下將慢慢充滿生機。
保此道者不欲呈。
簡本「呈」字上有「尚」字。據帛書及文義,此句「不欲盈」義已足,「尚」乃衍字,當刪。
「谷」,帛書作「欲」。
「呈」,帛書本作「盈」。
保養(遵行)此道者,一切循道之動而行,不刻意追求盈滿。
夫唯不欲盈,是以能敝而不成。
簡本此段挩文,據帛書補。
「能」,義作「寧」。
「敝」,裂也,廢也。
只有不刻意追求盈滿,所以寧可敝廢而不求成。
本篇言體道輔政之士的外象與本質。
本章依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的編輯是編在甲篇第四「以道佐人主者」之後,較帛書的編法合理。
古時善為士者,外象是微弱,實質是玄達的,且深通大道而不自顯,常人難以明識之,所此需要描述他的形象與本質。
「士」,即指上章「以道佐人主者」言。
「微弱」,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「骨弱筋柔而捉固」。
「士」循「道動」而動,《老子》第三十五章:「故道之出言,淡呵,其無味也。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而用之不可既也。」第十四章:「視之而弗見,名之曰微。聽之而弗聞,名之曰希。捪之而弗得,名之曰夷。」「道之動」,甚微甚弱,故微、希、夷。「非溺」當作「微弱」,是也。
常人誤以為得道之「士」是高深莫測、難以形容,事實上,老子認為「士」是可名而可形容的。
「是以為之頌」,帛書作「夫唯不可志,故強為之容」,「夫唯不可志」,是帛書誤以為「士」不可志,實「士」乃可名且有形,當可志也,帛書此句當刪;「強」,既是「深不可志」,難道「強」就「可志」乎,此字於義不合,當是衍文。
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:「有狀混成,先天地生,敓乎繆乎,獨立不亥,可以為天地母,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強為之名曰大。」此指「道」本無名無形,故對「有狀混成」名之曰「道」曰「大」,皆是「強」名之舉。
「豫」,亦有「安逸」義。《爾雅‧釋詁上》:「豫,樂也。」邢昺疏:「豫者,逸樂也。」《釋詁下》:「豫、寧、綏、康、柔、安也。」解注此字時,除作外貌如「謹慎戰兢」外,同時也要領會內心的「安樂」情狀。
善為士者內心安泰,外貌審慎,表現於外的如冬履薄冰;內心溫良,外象戒慎,如畏四鄰。內心恭敬,外象嚴謹,像是為人賓客;內心無我,外象親和,如冰之溶解。內心純真,外象淳和,如樸實之材;內心憨厚,外象樸拙,像是混濁之水。在此,若以外象觀之,「士」與一般人沒有分別,然「士」之內心,則與常人有異。
其實,士之言行舉止,與常人無異,只是士的內心與本質不同,這才是問題的重心。世人不察,以為士之言行必迥異於常人,故以「深不可識」來形容。而「深不可識」者,不是指士之言行舉止,而是士所奉行的「微弱玄達」之道,這才是深不可識的。
「冬涉川」,當為老子舊文應無問題。古人視「涉川」為危險之事,故有「欺山莫欺水」之警語。而人「涉川」,不論是「大川」、「小川」皆慎警之。「冬涉川」,義近「如履薄冰」也。冬季河川結冰,看似堅固可行,然「薄冰」看似堅固,行則危也,故不得不慎也。
面對事理,人皆以「冬涉川」之戰兢態度去應對,然常人是以得失來衡之,而士則以安泰之心處之;常人以「畏四鄰」視之,士則以「謙敬之心」面對;常人以「如客」態度去面對,士則以「不自固」以待之;人以「如釋」視之,士則以「隨和」應之;人以「如愚」視之,士則以「真誠」待之;人以「如濁」視之,士則以「不自見」處之。這是常人與士外象相類,但本質卻大不相同之處。
誰能得此道者,便能止濁而清,天下就會慢摱澄清純樸;誰能得此道者,便能止寂而動,天下就會慢慢生機盎然。保養有這「徐清」、「徐生」的得道之「士」,是不會刻意追求盈滿的,只有不刻意追求盈滿者,才寧可敝而不求成。
唯有得道之士,透過「靜」的工夫,才能使混濁不安的世局漸入清明;唯有得道之士,透過「靜」的工夫,才能使死寂的世局漸入生機盎然。
得道之士,不會故執追求事功盈滿而行道,也不會刻意為求成功而行道,故寧敝而不求圖成。
人以成敗得失論世事,而得道之士,則以順道尊德過人生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十四
十四 視之而弗見
視之而弗見,名之曰微。聽之而弗聞,名之曰希。捪之而弗得,名之曰夷。三者不可致詰,故混而為一。一者,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,尋尋呵不可名也,復歸於無物。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忽恍。隨而不見其後,迎而不見其首。執今之道,以御今之有,以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
視之而弗見,名之曰微。
「弗」,通「不」。
「微」,王本作「夷」,當從帛書。「微」,實有而不見也,幽穩無象。言道動甚微甚弱,幽隱無象。
道之運行是隱而不顯,實際上是有,而視之卻無。
聽之而弗聞,名之曰希。
「希」,四十一章:「大音希聲。」「希」、「曼」、「免」、「無」義同。
道動寂呵漠呵,而萬物生焉,實際上是有聲,且是「大音」,然聽之卻無。
道之運行是「寂呵漠呵」,實際是「大音」,而聽之卻無。
捪之而不得,名之曰夷。
「捪」,王本作「搏」,誤也,通行本作「撫」,當依帛書作「捪」。「捪」,循也,撫也。
「夷」,王本作「微」,當依帛書。「夷」,滅也,道動無形無跡。
道之運行無形無跡,但卻實有,而捪之卻無。
三者不可致詰,故混而為一。
「而為一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三者」,道動之「微」、「希」、「夷」。
「致詰」,帛書作「至計」。追根究底的查證。
「一」,道之動也。
「微」、「希」、「夷」三者,實有卻無,難以探究,故混為一,皆視作「道之運行」。
一者,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
「其上」,「一」之上者,道動之上,指「道體」言。
「皦」,皎也,帛書甲本作「攸」。
「其下」,「一」之下者,指萬物。
「昧」,帛書作「忽」。
「一者」其上是道體,道體本無,故不皦,「一者」其下是萬物,萬物各有名體形象,故不昧也。
尋尋呵,不可名也,復歸於無物。
「尋」,王本作「繩」,「繩繩」,動而不絕貌。言道之運行永不止息。
「復歸於無物」,萬物順「道動」而復歸於「無名無相」之根。
「道」是「恆動」的、「恆有為」的,但卻是「微」、「希」、「夷」,萬物順道之動而復歸於「無名無相」之本源。
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忽恍。
「象,是謂忽恍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忽恍」:道動是實有而「視之」、「聽之」、「撫之」卻無,道動無形無跡無象無狀,老子稱此為「忽恍」或「恍忽」。
隨而不見其後,迎而不見其首。
本段「而」字前帛書甲本全毀損。
王本句順不同,當依帛書。
「其後」,一者之後,道動終結之處。
「其道」,一者之首,道動起始之處。
尾隨道動之後,卻不見有終結之處,面迎道動之前,卻不見有起始之處。言道之運行,是「無始無終」的。
執今之道,以御今之有,以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
「道紀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執今」,王本作「執古」,有「托古改制」之意味,老家似乎不彰此義。當依帛書。
「御」,治也。
「有」,或也,義作「域」、「國」。
「古始」,太初無名之始,即「道」之端也。
「道紀」,「紀」,綱要也。「道紀」,道之端緒也。
執握今之道以治今之國,是極之順自然之道,以順道動而動之,可知「道法自然」是太初道動之源,這就是「道紀」。
本章言道之運行,實有而感知上卻無,道是恆動的、恆有為的,道動是無始無終的,「道法自然」也。當今之為政者,要能時變為守,循此「道紀」以治國。
道之運行是隱而不顯,實際上是「有」,而視之卻「無」;道之運行是「寂呵漠呵」,實際是「大音」,而聽之卻「無」;道之運行無形無跡,但萬物生焉,這是實有之象,但撫之卻「無」。
「微」、「希」、「夷」三者,面對實有、實存的「道」,卻無以感知、感覺,故難以探究,故皆渾為「一」。
「一者」其上是道體,道體本無,故不皦,「一者」其下是萬物,萬物各有名體狀象,故不昧也。「道」是「恆動」的、「恆有為」的,不可名狀,萬物順道之法而復歸於「無名無相」之本源。這就是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這也就是「忽恍」。尾隨著道之動,卻不見道的終結之處,面對道之動,亦不見道的始源之處,道動是無始無終的。
執握今之道以治今之國,是極之順自然之道,為政者順道動而動之,可知「道法自然」,此乃太初道動之源,這就是「道紀」。
我們看見一個人,雖我們不知道「他」的祖先是誰,但由於「他」的存在,便證明他一定是有祖先的。道亦如此,當我們看到「萬物」,便知「道」之存在。
道體不可名、不可言,是「無」;因而「視之而不見」、「聽之而不聞」、「捪之而不得」,故「隨而不見其後,迎而不見其首」,這是我們感官無法感知的。然道動甚微甚弱,而萬物生焉,足以證明道是實有實存的。
從道體言是「無」,從道動言是「有」。第一章:「兩者同出,異名同謂,玄之又玄,眾妙之門。」是也。
《老子》第三十九章:昔之得一者(順道者);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。(自古以來,能順道者:天順道則清明,地順道則安寧,神順道則靈驗,虛谷順道則可盈實,侯王順道而為,天下安定。)
蘇子由:「物之有形者,皆麗於陰陽,故上皦下昧不可逃也。道雖在上而不皦,雖在下而不昧,不可以形數推也。」
言道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,一切動靜皆順其本然,不可以感官知覺去類比推知,也無法用言語來描述。
「其上」,道動之上,是指「道體」而言,三十二章:「道本無名」,故不皦也,「其下」,道動之下,是指「道生萬物」,萬物有名有形有象有狀,故不昧也。
王弼本及通行本:「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,以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」似有儒家「法先王」之意涵,學者亦無疑義。1973年自帛書出土,始知此句是「執今之道」,「今」、「古」雖一字之差,但義涵迥有異。《老子》中並無「法古」之言論,王本及通行本當依帛書更正之。
視之而弗見,名之曰微。聽之而弗聞,名之曰希。捪之而弗得,名之曰夷。三者不可致詰,故混而為一。一者,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,尋尋呵不可名也,復歸於無物。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忽恍。隨而不見其後,迎而不見其首。執今之道,以御今之有,以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
視之而弗見,名之曰微。
「弗」,通「不」。
「微」,王本作「夷」,當從帛書。「微」,實有而不見也,幽穩無象。言道動甚微甚弱,幽隱無象。
道之運行是隱而不顯,實際上是有,而視之卻無。
聽之而弗聞,名之曰希。
「希」,四十一章:「大音希聲。」「希」、「曼」、「免」、「無」義同。
道動寂呵漠呵,而萬物生焉,實際上是有聲,且是「大音」,然聽之卻無。
道之運行是「寂呵漠呵」,實際是「大音」,而聽之卻無。
捪之而不得,名之曰夷。
「捪」,王本作「搏」,誤也,通行本作「撫」,當依帛書作「捪」。「捪」,循也,撫也。
「夷」,王本作「微」,當依帛書。「夷」,滅也,道動無形無跡。
道之運行無形無跡,但卻實有,而捪之卻無。
三者不可致詰,故混而為一。
「而為一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三者」,道動之「微」、「希」、「夷」。
「致詰」,帛書作「至計」。追根究底的查證。
「一」,道之動也。
「微」、「希」、「夷」三者,實有卻無,難以探究,故混為一,皆視作「道之運行」。
一者,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
「其上」,「一」之上者,道動之上,指「道體」言。
「皦」,皎也,帛書甲本作「攸」。
「其下」,「一」之下者,指萬物。
「昧」,帛書作「忽」。
「一者」其上是道體,道體本無,故不皦,「一者」其下是萬物,萬物各有名體形象,故不昧也。
尋尋呵,不可名也,復歸於無物。
「尋」,王本作「繩」,「繩繩」,動而不絕貌。言道之運行永不止息。
「復歸於無物」,萬物順「道動」而復歸於「無名無相」之根。
「道」是「恆動」的、「恆有為」的,但卻是「微」、「希」、「夷」,萬物順道之動而復歸於「無名無相」之本源。
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忽恍。
「象,是謂忽恍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忽恍」:道動是實有而「視之」、「聽之」、「撫之」卻無,道動無形無跡無象無狀,老子稱此為「忽恍」或「恍忽」。
隨而不見其後,迎而不見其首。
本段「而」字前帛書甲本全毀損。
王本句順不同,當依帛書。
「其後」,一者之後,道動終結之處。
「其道」,一者之首,道動起始之處。
尾隨道動之後,卻不見有終結之處,面迎道動之前,卻不見有起始之處。言道之運行,是「無始無終」的。
執今之道,以御今之有,以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
「道紀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執今」,王本作「執古」,有「托古改制」之意味,老家似乎不彰此義。當依帛書。
「御」,治也。
「有」,或也,義作「域」、「國」。
「古始」,太初無名之始,即「道」之端也。
「道紀」,「紀」,綱要也。「道紀」,道之端緒也。
執握今之道以治今之國,是極之順自然之道,以順道動而動之,可知「道法自然」是太初道動之源,這就是「道紀」。
本章言道之運行,實有而感知上卻無,道是恆動的、恆有為的,道動是無始無終的,「道法自然」也。當今之為政者,要能時變為守,循此「道紀」以治國。
道之運行是隱而不顯,實際上是「有」,而視之卻「無」;道之運行是「寂呵漠呵」,實際是「大音」,而聽之卻「無」;道之運行無形無跡,但萬物生焉,這是實有之象,但撫之卻「無」。
「微」、「希」、「夷」三者,面對實有、實存的「道」,卻無以感知、感覺,故難以探究,故皆渾為「一」。
「一者」其上是道體,道體本無,故不皦,「一者」其下是萬物,萬物各有名體狀象,故不昧也。「道」是「恆動」的、「恆有為」的,不可名狀,萬物順道之法而復歸於「無名無相」之本源。這就是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這也就是「忽恍」。尾隨著道之動,卻不見道的終結之處,面對道之動,亦不見道的始源之處,道動是無始無終的。
執握今之道以治今之國,是極之順自然之道,為政者順道動而動之,可知「道法自然」,此乃太初道動之源,這就是「道紀」。
我們看見一個人,雖我們不知道「他」的祖先是誰,但由於「他」的存在,便證明他一定是有祖先的。道亦如此,當我們看到「萬物」,便知「道」之存在。
道體不可名、不可言,是「無」;因而「視之而不見」、「聽之而不聞」、「捪之而不得」,故「隨而不見其後,迎而不見其首」,這是我們感官無法感知的。然道動甚微甚弱,而萬物生焉,足以證明道是實有實存的。
從道體言是「無」,從道動言是「有」。第一章:「兩者同出,異名同謂,玄之又玄,眾妙之門。」是也。
《老子》第三十九章:昔之得一者(順道者);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。(自古以來,能順道者:天順道則清明,地順道則安寧,神順道則靈驗,虛谷順道則可盈實,侯王順道而為,天下安定。)
蘇子由:「物之有形者,皆麗於陰陽,故上皦下昧不可逃也。道雖在上而不皦,雖在下而不昧,不可以形數推也。」
言道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,一切動靜皆順其本然,不可以感官知覺去類比推知,也無法用言語來描述。
「其上」,道動之上,是指「道體」而言,三十二章:「道本無名」,故不皦也,「其下」,道動之下,是指「道生萬物」,萬物有名有形有象有狀,故不昧也。
王弼本及通行本:「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,以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」似有儒家「法先王」之意涵,學者亦無疑義。1973年自帛書出土,始知此句是「執今之道」,「今」、「古」雖一字之差,但義涵迥有異。《老子》中並無「法古」之言論,王本及通行本當依帛書更正之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十三
十三 寵辱若驚
寵辱若驚,貴大患若身。何謂寵辱若驚?寵為下也。得之若驚,失之若驚,是謂寵辱若驚。何謂貴大患若身?吾所以有大患者,為吾有身。及吾無身,或何患?故貴以身為天下,若可以託天下矣。愛以身為天下,若可以寄天下矣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乙篇第四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寵辱若驚,貴大患若身
「寵」,帛書甲本作「龍」。
「患」帛書甲本作「梡」。
「貴」,重視。
「大患」,寵辱是身外之名貨,乃人之大患也。
寵與辱之得失,都令人感到驚恐,重視寵辱,像重視自己生命一樣。
何謂寵辱若驚?寵為下也。
為甚麼受寵與受辱都令人驚懼害怕呢?而寵比辱更為不好。
得之若驚,失之若驚,是謂寵辱若驚。
「得」,得寵。
「失」,失寵。
「得寵」會驚怕,「失寵」也會驚怕,因為這「寵」與「辱」,都不是由自己選擇的,這就是得寵受辱都是會讓人驚怕的原因。
何謂貴大患若身?
何謂重視得寵受辱如同重視自身生命一樣。
吾所以有大患者,為吾有身。及吾無身,或何患?
「或何患」,簡本缺損「患」字。「或」,有也。
「及」,等到。
我所以有大患,是因為我有肉身上的欲求。等到我無肉身的欲求時,又會有何患?
故貴以身為天下,若可以託天下矣。愛以身為天下,若可以寄天下矣。
「貴」與「愛」,義通。
「貴以身」,貴身者,任何寵辱,皆不能移自身之德。
「愛以身」,愛身者,任何寵辱,皆不損其自身之德。
所以,貴自身之德重於貴天下,如此可以把天下寄望於他。愛自身之德甚於愛天下,如此可以把天下託付於他。
本篇言為天下者,當以自身之德為貴為愛,不因寵辱而失其德。
「寵」與「辱」皆身外之物,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,寵與辱都違反了自然的規律與法則,老子認為人生的憂患與不安,與寵辱息息相關,實事上,「寵」、「辱」之界定,操之在「時君」,限之於「時空」,今日榮寵,常常成為他日羞辱之源,世事本如此,不足驚怪。
「寵辱」皆虛幻,皆一時之現象,人為何為此一時之虛幻而害性傷身呢?且「施龍」、「施辱」皆不由己,而是操之他人,如此虛幻之得失,又何須驚恐不安呢?
「寵為下也」,寵比辱更加不好,因為「得之若驚,失之若驚」。無寵不會失寵,無寵得辱則止於辱,得寵之後怕失寵,終日惶恐難安,得寵之後失寵,其辱更深。
《韓非‧說難》:「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。衛國之法:『竊駕君車者罪刖。』彌子瑕母病,人間往夜告彌子,彌子矯駕君車以出。君聞而賢之,曰:『孝哉!為母故,忘其刖罪。』異日,與君遊於果園,食桃而甘,不盡,以其半啖君。君曰:『愛我哉!忘其口味以啖寡人。』及彌子色衰愛弛,得罪於君,君曰:『是固嘗矯駕吾車,又嘗啖我以餘桃。』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,而以前之所以見賢而後獲罪,愛憎之變也。」
從這則故事中,可見「寵」、「辱」不是彌子瑕所能由者,全握於衛君之手,所以,雖彌子瑕的行為和當初沒有改變,但由於衛君的愛憎有變,這就是彌子瑕以前「得寵」與日後「受辱」的關鍵原因。
以前衛君愛彌子瑕,故彌子瑕所做的事情,不論是非好壞,衛君皆「賢之」,當日後衛君不愛彌子瑕,以前的被衛君「賢之」的事情,卻成了召罪致禍之由。
這就是「寵辱若驚,為寵下」的道理。
「寵為下」,這是常人難以明白的道理,常人所理解的是「寵為上、辱為下」,蘇子由說:「若知辱生於寵,則寵固為下矣。」若「無寵」而「爭寵」,這種「寵」則更下了。
老子認為,只有返樸歸真,重回自然,自然之中自無寵無辱,如此才能無憂無患,安享天年。
「貴身」,老子感慨人過分重視「寵辱」的得失,重視這身外之名貨甚於自己的生命,因此他喚醒世人要貴身,貴身就像關注自身的生命一樣。如果能「貴身」,自然不受外得的「寵辱」所覊,這樣的人,才能堪當治國的大任。
在宗教的思想中,把有欲求的「肉身」,曲解成「罪孽」之器,故必須毀之才得超生,故以「忘身」作為得修正果的必然條件。而老子則不以為然,因為「無身」便無以生存,亦無以尊道尚德,更無以「為天下」。
故老子並無宗教色彩。但「我所以有大患,因為我有身;及我無身,有何患?」老子認為「有身」是構成生命的必要條件,是一切的根源,認為「欲求」是人性,「無欲」是不可能的事,故老子要求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即「有欲不甚」,「得而不貪」,「能知足能知止」,一切順應自然而不妄想妄為。
王弼注:「無物可以易其身,故曰貴也。如此乃可以託天下也。無物
可以損其身,故曰愛也。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。不以寵辱榮患損易其身,然後乃可以天下付之也。」
「無物可以易其身」、「無物可以損其身」,「貴身者」,不因「寵辱」而易其身;「愛身者」,不因外得而損其身,故能尊道尚德,順自然而作為,不因外得而有所偏為,故可以寄天下,託天下。
寵辱若驚,貴大患若身。何謂寵辱若驚?寵為下也。得之若驚,失之若驚,是謂寵辱若驚。何謂貴大患若身?吾所以有大患者,為吾有身。及吾無身,或何患?故貴以身為天下,若可以託天下矣。愛以身為天下,若可以寄天下矣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乙篇第四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寵辱若驚,貴大患若身
「寵」,帛書甲本作「龍」。
「患」帛書甲本作「梡」。
「貴」,重視。
「大患」,寵辱是身外之名貨,乃人之大患也。
寵與辱之得失,都令人感到驚恐,重視寵辱,像重視自己生命一樣。
何謂寵辱若驚?寵為下也。
為甚麼受寵與受辱都令人驚懼害怕呢?而寵比辱更為不好。
得之若驚,失之若驚,是謂寵辱若驚。
「得」,得寵。
「失」,失寵。
「得寵」會驚怕,「失寵」也會驚怕,因為這「寵」與「辱」,都不是由自己選擇的,這就是得寵受辱都是會讓人驚怕的原因。
何謂貴大患若身?
何謂重視得寵受辱如同重視自身生命一樣。
吾所以有大患者,為吾有身。及吾無身,或何患?
「或何患」,簡本缺損「患」字。「或」,有也。
「及」,等到。
我所以有大患,是因為我有肉身上的欲求。等到我無肉身的欲求時,又會有何患?
故貴以身為天下,若可以託天下矣。愛以身為天下,若可以寄天下矣。
「貴」與「愛」,義通。
「貴以身」,貴身者,任何寵辱,皆不能移自身之德。
「愛以身」,愛身者,任何寵辱,皆不損其自身之德。
所以,貴自身之德重於貴天下,如此可以把天下寄望於他。愛自身之德甚於愛天下,如此可以把天下託付於他。
本篇言為天下者,當以自身之德為貴為愛,不因寵辱而失其德。
「寵」與「辱」皆身外之物,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,寵與辱都違反了自然的規律與法則,老子認為人生的憂患與不安,與寵辱息息相關,實事上,「寵」、「辱」之界定,操之在「時君」,限之於「時空」,今日榮寵,常常成為他日羞辱之源,世事本如此,不足驚怪。
「寵辱」皆虛幻,皆一時之現象,人為何為此一時之虛幻而害性傷身呢?且「施龍」、「施辱」皆不由己,而是操之他人,如此虛幻之得失,又何須驚恐不安呢?
「寵為下也」,寵比辱更加不好,因為「得之若驚,失之若驚」。無寵不會失寵,無寵得辱則止於辱,得寵之後怕失寵,終日惶恐難安,得寵之後失寵,其辱更深。
《韓非‧說難》:「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。衛國之法:『竊駕君車者罪刖。』彌子瑕母病,人間往夜告彌子,彌子矯駕君車以出。君聞而賢之,曰:『孝哉!為母故,忘其刖罪。』異日,與君遊於果園,食桃而甘,不盡,以其半啖君。君曰:『愛我哉!忘其口味以啖寡人。』及彌子色衰愛弛,得罪於君,君曰:『是固嘗矯駕吾車,又嘗啖我以餘桃。』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,而以前之所以見賢而後獲罪,愛憎之變也。」
從這則故事中,可見「寵」、「辱」不是彌子瑕所能由者,全握於衛君之手,所以,雖彌子瑕的行為和當初沒有改變,但由於衛君的愛憎有變,這就是彌子瑕以前「得寵」與日後「受辱」的關鍵原因。
以前衛君愛彌子瑕,故彌子瑕所做的事情,不論是非好壞,衛君皆「賢之」,當日後衛君不愛彌子瑕,以前的被衛君「賢之」的事情,卻成了召罪致禍之由。
這就是「寵辱若驚,為寵下」的道理。
「寵為下」,這是常人難以明白的道理,常人所理解的是「寵為上、辱為下」,蘇子由說:「若知辱生於寵,則寵固為下矣。」若「無寵」而「爭寵」,這種「寵」則更下了。
老子認為,只有返樸歸真,重回自然,自然之中自無寵無辱,如此才能無憂無患,安享天年。
「貴身」,老子感慨人過分重視「寵辱」的得失,重視這身外之名貨甚於自己的生命,因此他喚醒世人要貴身,貴身就像關注自身的生命一樣。如果能「貴身」,自然不受外得的「寵辱」所覊,這樣的人,才能堪當治國的大任。
在宗教的思想中,把有欲求的「肉身」,曲解成「罪孽」之器,故必須毀之才得超生,故以「忘身」作為得修正果的必然條件。而老子則不以為然,因為「無身」便無以生存,亦無以尊道尚德,更無以「為天下」。
故老子並無宗教色彩。但「我所以有大患,因為我有身;及我無身,有何患?」老子認為「有身」是構成生命的必要條件,是一切的根源,認為「欲求」是人性,「無欲」是不可能的事,故老子要求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,即「有欲不甚」,「得而不貪」,「能知足能知止」,一切順應自然而不妄想妄為。
王弼注:「無物可以易其身,故曰貴也。如此乃可以託天下也。無物
可以損其身,故曰愛也。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。不以寵辱榮患損易其身,然後乃可以天下付之也。」
「無物可以易其身」、「無物可以損其身」,「貴身者」,不因「寵辱」而易其身;「愛身者」,不因外得而損其身,故能尊道尚德,順自然而作為,不因外得而有所偏為,故可以寄天下,託天下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十二
十二 五色使人目盲
五色使人目盲,馳騁田獵使人心發狂,難得之貨使人之行妨,五味使人口爽,五音使人之耳聾。是以聖人之治也,為腹不為目,故去彼取此。
通行本在文句的順序上,和帛書不同。通行本作「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聾,五味令人口爽,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,難得之貨令行妨。」在不影響文義的情況下,通行本的句順,是可以接受的。
五色使人目明,五音使人之耳聾,五味使人口爽,馳騁田獵使人心發狂,難得之貨使人之行妨。
「心發狂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盲」,帛書甲本作「明」,乙本作「盲」。依下句的「心發狂」、「行妨」、「口爽」、「耳聾」文義觀之,「目明」,目盲也,視之不可見。
「獵」,帛書作「臘」,形近可借。
「妨」,帛書作「方」,傷德敗行也。
「爽」,帛書甲本「从口从相」,乙本作「爽」。《象經、音義》:「爽,敗也。楚人羹敗曰『爽』」。「爽」,敗也,傷也。王弼:「爽,差失也。失口之用,故謂之爽。
是以聖人之治也,為腹不為目,故去彼取此。
「為目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聖人」,帛書甲本作「聲人」。
「腹」,不為「五色、五味、五音、馳騁田獵、難得之貨」所惑而致「盲、爽、聾、狂、妨」,盡可「視素保樸」,雖空虛但外欲難以誘惑,指代少私寡欲之生活。
「目」,指目、耳、口等感官,是外欲誘惑之孔道,指代為甚欲之生活。
王弼:「為腹者以物養人,為目者以物役人,故聖人不為目也。」
王弼之說是也。
「彼」,帛書甲本作「罷」,乙本作「彼」。
「取」,帛書甲本作「耳」,乙本作「取」。
是以聖人之治,為少私寡欲之生活,不為甚欲之生活,故捨去目等之甚欲生活而取腹之少私寡欲之生活。
本章言為政者當過少私寡欲之生活,捨棄甚欲之生活。
《莊子‧天地》:「五色亂目,使目不明;五聲亂耳,使耳不聽;五味濁口,使口厲爽;趣舍滑心,使性飛揚。」
王弼:「夫耳、目、口、心,皆順其性也。不以順性命,反以傷自然,故曰『盲』、『聾』、『爽』、『狂』也。」
「腹」與「目」,「目」者,是生理威知器官的代稱,易受外誘而成「欲甚」、「甚得」、「不知足」的生活,結果是「目盲」、「耳聾」、「口爽」、「發狂」、「行妨」;「腹」者,是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的生活。
高明在「帛書老子校注」中說:「目以視色,耳以聽音,口以嘗味,皆本於性。如肆意縱欲,無所節制,必奪性傷本。故視而不見其色,聽而不聞其聲,嘗而不知其味。」[一]
陳錫勇:「五色亂目,使目不明。五味亂口,使口敗傷。五章亂耳,使耳不聽。狩田擾民,使民心亂,珪璧引欲,使民行妨。……老子所謂去彼而取此」是言「去彼禮而取此德」也。……春秋尚禮者如叔子、子產、晏嬰等,下焉者行禮如儀,徒事浮華,皆敗德者,故老子有是言也。」[二]
第三章:「聖人之治也,虛其心,實其腹,弱其志,強其骨,恆使民無智無欲也。」老子以「腹」作為無智無欲的生活,「目」則代表著極逞個人智巧的多欲生活。
[一] 高明 《帛書老子校注》 頁二七四。
[二] 陳錫勇 《老子校正》 頁一九八。
五色使人目盲,馳騁田獵使人心發狂,難得之貨使人之行妨,五味使人口爽,五音使人之耳聾。是以聖人之治也,為腹不為目,故去彼取此。
通行本在文句的順序上,和帛書不同。通行本作「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聾,五味令人口爽,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,難得之貨令行妨。」在不影響文義的情況下,通行本的句順,是可以接受的。
五色使人目明,五音使人之耳聾,五味使人口爽,馳騁田獵使人心發狂,難得之貨使人之行妨。
「心發狂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盲」,帛書甲本作「明」,乙本作「盲」。依下句的「心發狂」、「行妨」、「口爽」、「耳聾」文義觀之,「目明」,目盲也,視之不可見。
「獵」,帛書作「臘」,形近可借。
「妨」,帛書作「方」,傷德敗行也。
「爽」,帛書甲本「从口从相」,乙本作「爽」。《象經、音義》:「爽,敗也。楚人羹敗曰『爽』」。「爽」,敗也,傷也。王弼:「爽,差失也。失口之用,故謂之爽。
是以聖人之治也,為腹不為目,故去彼取此。
「為目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聖人」,帛書甲本作「聲人」。
「腹」,不為「五色、五味、五音、馳騁田獵、難得之貨」所惑而致「盲、爽、聾、狂、妨」,盡可「視素保樸」,雖空虛但外欲難以誘惑,指代少私寡欲之生活。
「目」,指目、耳、口等感官,是外欲誘惑之孔道,指代為甚欲之生活。
王弼:「為腹者以物養人,為目者以物役人,故聖人不為目也。」
王弼之說是也。
「彼」,帛書甲本作「罷」,乙本作「彼」。
「取」,帛書甲本作「耳」,乙本作「取」。
是以聖人之治,為少私寡欲之生活,不為甚欲之生活,故捨去目等之甚欲生活而取腹之少私寡欲之生活。
本章言為政者當過少私寡欲之生活,捨棄甚欲之生活。
《莊子‧天地》:「五色亂目,使目不明;五聲亂耳,使耳不聽;五味濁口,使口厲爽;趣舍滑心,使性飛揚。」
王弼:「夫耳、目、口、心,皆順其性也。不以順性命,反以傷自然,故曰『盲』、『聾』、『爽』、『狂』也。」
「腹」與「目」,「目」者,是生理威知器官的代稱,易受外誘而成「欲甚」、「甚得」、「不知足」的生活,結果是「目盲」、「耳聾」、「口爽」、「發狂」、「行妨」;「腹」者,是「視素保樸,少私寡欲」的生活。
高明在「帛書老子校注」中說:「目以視色,耳以聽音,口以嘗味,皆本於性。如肆意縱欲,無所節制,必奪性傷本。故視而不見其色,聽而不聞其聲,嘗而不知其味。」[一]
陳錫勇:「五色亂目,使目不明。五味亂口,使口敗傷。五章亂耳,使耳不聽。狩田擾民,使民心亂,珪璧引欲,使民行妨。……老子所謂去彼而取此」是言「去彼禮而取此德」也。……春秋尚禮者如叔子、子產、晏嬰等,下焉者行禮如儀,徒事浮華,皆敗德者,故老子有是言也。」[二]
第三章:「聖人之治也,虛其心,實其腹,弱其志,強其骨,恆使民無智無欲也。」老子以「腹」作為無智無欲的生活,「目」則代表著極逞個人智巧的多欲生活。
[一] 高明 《帛書老子校注》 頁二七四。
[二] 陳錫勇 《老子校正》 頁一九八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十一
十一 卅輻同一轂
卅輻同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也。燃埴為器,當其無,有埴器之用也。鑿戶牖,當其無,有室之用也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卅輻同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也。
「輻同一轂,當」、「有車」、「也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卅」,三十也。
「輻」,車輪中的直木,連接軸心和車輪外圈的木條。古時車輪由三十根輻木所構成,取法每月三十日。
「轂」,《說文》:「車幅所湊也。」車輪中心之圓孔,即穿軸之處。
「無」,無物也,中空也。
三十根輻木所湊會的輪軸,當它的圓孔是空時才能承軸,才能作為車轂,才有車的作用。
燃埴為器,當其無,有埴器之用也。
「之用也」三字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燃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埏」。「埏」,通挻,揉也。
疑王本與通行本作「埏」,應是後學者擅改之誤。
「埴」,黏土也。
拉坯而成的黏土燒成器,當這個器是空的,才能使黏士成為容器之用。
鑿戶牖,當其無,有室之用也。
「鑿戶牖」、「室之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王本、通行本此句為「鑿戶牖以為室」,義不通也,當作「室鑿戶牖」。
「牖」,窗戶。
鑿空牆壁為門為窗,門窗要是空的,有門有窗才有房室之作用。
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所以,器物因其所有以為利,因其所無以為用。
本章言「無」和「有」,互為利為用,相互彰顯,不可只重視「有」之利而忽略「無」之用。
車作用是運貨載人,容器的作用是盛物,室的作用是居住,這些都是「有之以為利」,但車轂不空,不能承載車軸,車便無法行駛,容器中間沒有中空,容器便無法盛物,房屋沒有門窗和中空,房屋便無法居住,可見「空無」的作用所在,這是「無之以為用」的道理。
現象界中的「有」,萬物也,「無」,道也,但見現象的利,而忽略了無名之道的用,這是不正確觀念。
「燃」,王本作「埏」。「埏」,通挻,揉也。
《荀子‧性惡》:「陶人埏土而為器。」又云:「陶人埏埴而生瓦。」「陶人」,瓦工也。「埏」,擊也,揉也,和也。和揉黏土而成容器。「埏埴」,拉坯以為器。
「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」。
《淮南子‧說山》:「鼻之所以息,耳之所以聽,終以其無用者為用矣,物莫不因其所有,用其所無。」
常理以為「空」乃無用之意,然鼻有空才能呼吸,耳有孔才能聽聲,若鼻無空,耳無孔,則鼻耳皆無用矣。
老子借器物的「有」和「無」,說明「利」與「用」的關系,有和無是器物本身自存的現象,利與用是器物本身作用的取捨,有、無、利、用是相對相生的。
為政者當明白有、無、利、用之道,視天下所有的人皆為有用之人,只是要看把人放在甚麼位置,若是位置精確,人便成人才,否則,便成了無用之人。《老子》第二十七章:「聖人善救人,而無棄人。物無棄材。……故善人,善人之師;不善人,善人之資也。」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,夫大制無割。」
卅輻同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也。燃埴為器,當其無,有埴器之用也。鑿戶牖,當其無,有室之用也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卅輻同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也。
「輻同一轂,當」、「有車」、「也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卅」,三十也。
「輻」,車輪中的直木,連接軸心和車輪外圈的木條。古時車輪由三十根輻木所構成,取法每月三十日。
「轂」,《說文》:「車幅所湊也。」車輪中心之圓孔,即穿軸之處。
「無」,無物也,中空也。
三十根輻木所湊會的輪軸,當它的圓孔是空時才能承軸,才能作為車轂,才有車的作用。
燃埴為器,當其無,有埴器之用也。
「之用也」三字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燃」,王本、通行本作「埏」。「埏」,通挻,揉也。
疑王本與通行本作「埏」,應是後學者擅改之誤。
「埴」,黏土也。
拉坯而成的黏土燒成器,當這個器是空的,才能使黏士成為容器之用。
鑿戶牖,當其無,有室之用也。
「鑿戶牖」、「室之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王本、通行本此句為「鑿戶牖以為室」,義不通也,當作「室鑿戶牖」。
「牖」,窗戶。
鑿空牆壁為門為窗,門窗要是空的,有門有窗才有房室之作用。
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所以,器物因其所有以為利,因其所無以為用。
本章言「無」和「有」,互為利為用,相互彰顯,不可只重視「有」之利而忽略「無」之用。
車作用是運貨載人,容器的作用是盛物,室的作用是居住,這些都是「有之以為利」,但車轂不空,不能承載車軸,車便無法行駛,容器中間沒有中空,容器便無法盛物,房屋沒有門窗和中空,房屋便無法居住,可見「空無」的作用所在,這是「無之以為用」的道理。
現象界中的「有」,萬物也,「無」,道也,但見現象的利,而忽略了無名之道的用,這是不正確觀念。
「燃」,王本作「埏」。「埏」,通挻,揉也。
《荀子‧性惡》:「陶人埏土而為器。」又云:「陶人埏埴而生瓦。」「陶人」,瓦工也。「埏」,擊也,揉也,和也。和揉黏土而成容器。「埏埴」,拉坯以為器。
「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」。
《淮南子‧說山》:「鼻之所以息,耳之所以聽,終以其無用者為用矣,物莫不因其所有,用其所無。」
常理以為「空」乃無用之意,然鼻有空才能呼吸,耳有孔才能聽聲,若鼻無空,耳無孔,則鼻耳皆無用矣。
老子借器物的「有」和「無」,說明「利」與「用」的關系,有和無是器物本身自存的現象,利與用是器物本身作用的取捨,有、無、利、用是相對相生的。
為政者當明白有、無、利、用之道,視天下所有的人皆為有用之人,只是要看把人放在甚麼位置,若是位置精確,人便成人才,否則,便成了無用之人。《老子》第二十七章:「聖人善救人,而無棄人。物無棄材。……故善人,善人之師;不善人,善人之資也。」二十八章:「樸散則為器,聖人用則為官長,夫大制無割。」
老子新校新義之十
十 載營魄抱一
載營魄抱一,能毋離乎?摶氣致柔,能嬰兒乎?滌除玄鑒,能毋疵乎?愛民治國,能毋以「德」乎?天門啟闔,能為雌乎?明白四達,能毋以知乎?「生之畜之,生而弗有,長而弗宰也,是謂玄德。」
「德」,帛書甲本毀損,乙本作「智」,不合老義,疑帛書筆誤,故作者改此字作「德」,請讀者批評。
「生之畜之,生而弗有,長而弗宰也,是謂玄德」四句,文義與前文不類,疑為五十一章錯簡重出,本章不論。
載營魄抱一,能毋離乎?摶氣致柔,能嬰兒乎?
「能」字之前文句,帛書甲本全毀損,依乙本校補之。
「載」,發語詞,若夫之意。
「營」,養也。
「魄」,形體也。養生也。
「抱」,負也,
「一」,道也。
「毋」,勿也。
「離」,罹也,罹憂也。
「摶」,環也,運也,聚結也。「摶氣」即運氣吐納的修練工夫。
「嬰兒」,指人初生時候骨柔筋弱的狀態。
「摶氣致柔」,透過聚結精氣而致柔,能如嬰兒般骨弱筋柔嗎?
世人皆以為如此養身是對的,但老子認為這是違反自然的事。
過於重視養生而又能得道,能不罹憂乎?透過運氣吐納而聚結精氣的修養功夫而致骨弱筋柔,可以像嬰兒一樣嗎?
滌除玄鑒,能毋疵乎?愛民治國,能毋以智乎?
「愛民……智乎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滌」,帛書作「脩」,義通「滌」。
「玄」,大也,深也。
「鑒」,帛書獲本作「藍」,音義如「鑒」,鏡也。古人以器盛水以為鏡。「玄鑒」言以大槃盛水,清者多而濁者少。
「疵」,瑕也,指「鑒」之小病也。
「德」,帛書甲本毀損,乙本作「知」,「智」也。然「知」、「智」義不合老道,疑乙本、王本、通行本皆誤此字,此字當是「德」字才合老子之義。
滌洗槃鑒至潔,怎能沒有任何沈濁瑕疵呢?愛民治國之事,難道不用一點智巧嗎?
天門啟闔,能為雌乎?明白四達,能毋以知乎?
此段帛書甲本全毀損,依乙本作補。
「天門」,《莊子‧天運》:「其心以為不然者,天門弗開矣。」「天門」,心也。
「闔」,合也。
「雌」,《老子》第二十八章:「知其雄,守其雌。」雄強雌弱,老子貴柔,故去強守弱。
「明白四達」,感官敏銳也。感官敏銳,能不用智以外求嗎?這是為學者自以為然的事,老子則不以為然。
心門為外得所惑而開合不已,如此能求弱守靜嗎?眼耳口鼻敏銳,能不用智以外求嗎?
本章旨在說明養身、為政、為道之道。養身與為道不能並有,為政者當以道為治國之本。
首二句講養生,次二句講為政,未二句講為道。
「一」,道也。《老子》第二十二章:「是以聖人執一,以為天下牧。」第三十九章:「昔之得一者,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侯王得一而以為天下正。」
「載」是設問句詞,為「營魄抱一」、「滌除玄鑒」、「天門啟闔」三項提出質問。
「營魄守一」質「養身」之疑。任何養身之法,若不循自然而養之,則這種這養身的方法,不是在養身,而是在害身。
「嬰兒」,指人初生時候柔弱的狀態。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描寫嬰兒是:「骨弱筋柔」,因嬰兒「骨柔筋弱而握固」是「精之至也」、「終日號而不啞」,是「和之至也」。老子認為人要歸返本真,如「嬰兒未孩」的時期。
「營魄」、「摶氣」都是養身之法,但皆不因其自然,故老子認為不可達到「毋離」、「嬰兒」之境,因這些都是「不道」之行為。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(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文):「益生曰祥,心使氣曰僵,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。」
「滌除玄鑒」質「為政」之疑。滌洗玄鑒至潔,然後注水以照,雖清者多,亦不免有少許沈濁,這就是「疵」,老子以此言治邦之道亦如滌除玄鑒一樣,為政當尚德無為,清靜自然,如槃鏡之水,清者自然在上,濁者自然下沈。
愛民治邦,能毋以智乎?此句在釋義上有困惑之處,第五十七章:「我
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欲不欲而民自樸。」若本章所言是真,則「能毋以智乎」義不通。在老子看來,用「智」不在乎用多用少的問題,也不是用在甚麼事上可甚麼事上不可的問題,第十九章:「絕智棄辨」、「絕巧棄利」,由此看來,老子是根本絕棄用智的,所以,「愛民治邦,能毋以智乎?」不合老道,疑本句有誤。
王弼:「治國無以智,猶棄智也。能無以智乎?則民不辟而國治之也。」
《老子》第六十五章:「為道者非以明民也,將以愚之也。民之難治
也,以其智也。故以智治邦,邦之賊也;以不智治邦,邦之德也。」
以智「治邦愛民」,舉世為政者皆然如此,老子則不以為然。
本句的「智」,當是「德」字之誤,與下句的「明白四達,能毋以智乎?」有所區別。
老子認為愛民治邦的為政者,當導民於純樸,民之難治,是因人民尚智不尚德,故為政者當以不智治邦,這才是愛國治邦之為政者。
世俗的為政者,以為治邦當顯一己之知能,故處處盡其智,事事逞其能,結果上行下效,詐偽並作,上下交相賊,為政者偽而臣民者詐,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,各盡使其智,各盡謀其利,邦因而亂,國因而危,民因而困,故老子說:「以智治邦,邦之賊也」。
常驚嘆古人,在不解之處強求甚解,在不通之處,卻強行通過,因為他們常犯「盡信書」的問題。所以,讀書應有「疑心」,然後求證以去疑,疑而得解,真讀書者。
「天門啟闔」質「為道」之疑。為道者以為心門啟啟合合,深受外欲外得所惑所困,故無從守雌守靜,耳聽目明,色香味美,怎能不用智去求外欲外得來滿足一己之欲呢?
「營魄抱一」、「摶氣致柔」是養身問題,若沒有「精之至也」、「和之至也」,這是「益生」之舉,不但不能養身,反是害性戕生,是不合乎道的,不合乎道的,就要「不道早已」。
「滌除玄鑒」、「愛民治邦」若是以智作為之,如「滌除玄鑒」,始終不能沒有沈濁,以智治邦,是邦之賊也。
「天門啟闔」、「明白四達」,若是「天門」啟闔不已,而「明白四達」則成了外欲外得的孔道,不能達到「為道者日損」境界,反沈淪至「為學者日益」的深淵。
年青時,識一玩猴人,他談起往日如何捕猴。
往日捕猴,先做一瓶,瓶口細到只容猴手伸入,然後把瓶繫妥,內外放些一花生,置於猴群出沒處。
猴子撿食花生,到瓶口,見內有花生,猶疑甚久,但始終無法抗拒瓶內花生的誘惑,於是小心翼翼地從瓶口淺處勾些花生出來,後來則伸手進入瓶內,要把瓶內的花生整把抓出來,誰知當猴子手握成拳狀時,由於體積變大,無法再拉出來,於是就驚惶尖叫,又急又跳,但牠不知道只要把手鬆開,手便可出來的道理,於是牠便從此失去自由而成了耍猴人的搖錢樹了。
以人來看,猴子實在太笨了,但在猴子來說,牠實在無法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,明明自己非常小心,明明自己可以伸手進去,為甚麼拿了整把花生手就拿不出來了?
人何況又不是這樣嗎?自以為小心,自以為可以高枕無憂,但最後卻泥足深陷在物欲、外得的瓶中而無法自拔,終於失去了自我、自由而成為物欲、外得的奴役了。
載營魄抱一,能毋離乎?摶氣致柔,能嬰兒乎?滌除玄鑒,能毋疵乎?愛民治國,能毋以「德」乎?天門啟闔,能為雌乎?明白四達,能毋以知乎?「生之畜之,生而弗有,長而弗宰也,是謂玄德。」
「德」,帛書甲本毀損,乙本作「智」,不合老義,疑帛書筆誤,故作者改此字作「德」,請讀者批評。
「生之畜之,生而弗有,長而弗宰也,是謂玄德」四句,文義與前文不類,疑為五十一章錯簡重出,本章不論。
載營魄抱一,能毋離乎?摶氣致柔,能嬰兒乎?
「能」字之前文句,帛書甲本全毀損,依乙本校補之。
「載」,發語詞,若夫之意。
「營」,養也。
「魄」,形體也。養生也。
「抱」,負也,
「一」,道也。
「毋」,勿也。
「離」,罹也,罹憂也。
「摶」,環也,運也,聚結也。「摶氣」即運氣吐納的修練工夫。
「嬰兒」,指人初生時候骨柔筋弱的狀態。
「摶氣致柔」,透過聚結精氣而致柔,能如嬰兒般骨弱筋柔嗎?
世人皆以為如此養身是對的,但老子認為這是違反自然的事。
過於重視養生而又能得道,能不罹憂乎?透過運氣吐納而聚結精氣的修養功夫而致骨弱筋柔,可以像嬰兒一樣嗎?
滌除玄鑒,能毋疵乎?愛民治國,能毋以智乎?
「愛民……智乎」,帛書甲本毀損。
「滌」,帛書作「脩」,義通「滌」。
「玄」,大也,深也。
「鑒」,帛書獲本作「藍」,音義如「鑒」,鏡也。古人以器盛水以為鏡。「玄鑒」言以大槃盛水,清者多而濁者少。
「疵」,瑕也,指「鑒」之小病也。
「德」,帛書甲本毀損,乙本作「知」,「智」也。然「知」、「智」義不合老道,疑乙本、王本、通行本皆誤此字,此字當是「德」字才合老子之義。
滌洗槃鑒至潔,怎能沒有任何沈濁瑕疵呢?愛民治國之事,難道不用一點智巧嗎?
天門啟闔,能為雌乎?明白四達,能毋以知乎?
此段帛書甲本全毀損,依乙本作補。
「天門」,《莊子‧天運》:「其心以為不然者,天門弗開矣。」「天門」,心也。
「闔」,合也。
「雌」,《老子》第二十八章:「知其雄,守其雌。」雄強雌弱,老子貴柔,故去強守弱。
「明白四達」,感官敏銳也。感官敏銳,能不用智以外求嗎?這是為學者自以為然的事,老子則不以為然。
心門為外得所惑而開合不已,如此能求弱守靜嗎?眼耳口鼻敏銳,能不用智以外求嗎?
本章旨在說明養身、為政、為道之道。養身與為道不能並有,為政者當以道為治國之本。
首二句講養生,次二句講為政,未二句講為道。
「一」,道也。《老子》第二十二章:「是以聖人執一,以為天下牧。」第三十九章:「昔之得一者,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侯王得一而以為天下正。」
「載」是設問句詞,為「營魄抱一」、「滌除玄鑒」、「天門啟闔」三項提出質問。
「營魄守一」質「養身」之疑。任何養身之法,若不循自然而養之,則這種這養身的方法,不是在養身,而是在害身。
「嬰兒」,指人初生時候柔弱的狀態。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描寫嬰兒是:「骨弱筋柔」,因嬰兒「骨柔筋弱而握固」是「精之至也」、「終日號而不啞」,是「和之至也」。老子認為人要歸返本真,如「嬰兒未孩」的時期。
「營魄」、「摶氣」都是養身之法,但皆不因其自然,故老子認為不可達到「毋離」、「嬰兒」之境,因這些都是「不道」之行為。《老子》第五十五章(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文):「益生曰祥,心使氣曰僵,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。」
「滌除玄鑒」質「為政」之疑。滌洗玄鑒至潔,然後注水以照,雖清者多,亦不免有少許沈濁,這就是「疵」,老子以此言治邦之道亦如滌除玄鑒一樣,為政當尚德無為,清靜自然,如槃鏡之水,清者自然在上,濁者自然下沈。
愛民治邦,能毋以智乎?此句在釋義上有困惑之處,第五十七章:「我
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欲不欲而民自樸。」若本章所言是真,則「能毋以智乎」義不通。在老子看來,用「智」不在乎用多用少的問題,也不是用在甚麼事上可甚麼事上不可的問題,第十九章:「絕智棄辨」、「絕巧棄利」,由此看來,老子是根本絕棄用智的,所以,「愛民治邦,能毋以智乎?」不合老道,疑本句有誤。
王弼:「治國無以智,猶棄智也。能無以智乎?則民不辟而國治之也。」
《老子》第六十五章:「為道者非以明民也,將以愚之也。民之難治
也,以其智也。故以智治邦,邦之賊也;以不智治邦,邦之德也。」
以智「治邦愛民」,舉世為政者皆然如此,老子則不以為然。
本句的「智」,當是「德」字之誤,與下句的「明白四達,能毋以智乎?」有所區別。
老子認為愛民治邦的為政者,當導民於純樸,民之難治,是因人民尚智不尚德,故為政者當以不智治邦,這才是愛國治邦之為政者。
世俗的為政者,以為治邦當顯一己之知能,故處處盡其智,事事逞其能,結果上行下效,詐偽並作,上下交相賊,為政者偽而臣民者詐,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,各盡使其智,各盡謀其利,邦因而亂,國因而危,民因而困,故老子說:「以智治邦,邦之賊也」。
常驚嘆古人,在不解之處強求甚解,在不通之處,卻強行通過,因為他們常犯「盡信書」的問題。所以,讀書應有「疑心」,然後求證以去疑,疑而得解,真讀書者。
「天門啟闔」質「為道」之疑。為道者以為心門啟啟合合,深受外欲外得所惑所困,故無從守雌守靜,耳聽目明,色香味美,怎能不用智去求外欲外得來滿足一己之欲呢?
「營魄抱一」、「摶氣致柔」是養身問題,若沒有「精之至也」、「和之至也」,這是「益生」之舉,不但不能養身,反是害性戕生,是不合乎道的,不合乎道的,就要「不道早已」。
「滌除玄鑒」、「愛民治邦」若是以智作為之,如「滌除玄鑒」,始終不能沒有沈濁,以智治邦,是邦之賊也。
「天門啟闔」、「明白四達」,若是「天門」啟闔不已,而「明白四達」則成了外欲外得的孔道,不能達到「為道者日損」境界,反沈淪至「為學者日益」的深淵。
年青時,識一玩猴人,他談起往日如何捕猴。
往日捕猴,先做一瓶,瓶口細到只容猴手伸入,然後把瓶繫妥,內外放些一花生,置於猴群出沒處。
猴子撿食花生,到瓶口,見內有花生,猶疑甚久,但始終無法抗拒瓶內花生的誘惑,於是小心翼翼地從瓶口淺處勾些花生出來,後來則伸手進入瓶內,要把瓶內的花生整把抓出來,誰知當猴子手握成拳狀時,由於體積變大,無法再拉出來,於是就驚惶尖叫,又急又跳,但牠不知道只要把手鬆開,手便可出來的道理,於是牠便從此失去自由而成了耍猴人的搖錢樹了。
以人來看,猴子實在太笨了,但在猴子來說,牠實在無法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,明明自己非常小心,明明自己可以伸手進去,為甚麼拿了整把花生手就拿不出來了?
人何況又不是這樣嗎?自以為小心,自以為可以高枕無憂,但最後卻泥足深陷在物欲、外得的瓶中而無法自拔,終於失去了自我、自由而成為物欲、外得的奴役了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九
九 持而盈之
持而盈之,不若其已。揣而羣之,不可長保也。金玉盈室,莫能守也;貴富而驕,自遺咎也。功述身退,天之道也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二十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持而盈之,不若其已。
「持」,秉持,秉持「富」、「貴」、「功遂」。
「盈」,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作「浧」,義通。
執持「貴」、「富」、「功遂」卻自滿自大,不如及早作罷。
揣而羣之,不可長保也。
「揣」,鍛冶兵器,此指用兵之意。
「羣」,眾舉為君。
雖有堅強的武力,聚眾為君,也是不能永久的保有。
金玉盈室,莫能守也;貴富而驕,自遺咎也。
「室」,內室。
「遺」,召也。
「咎」,罪禍也。
金玉雖匿藏滿室,也是不能永久保留的,雖位高權重,富可敵國,但驕縱無度,也會召致罪尤。
功述身退,天之道也。
「功」,「郭店楚墓竹《老子》作「攻」。
「述」,帛書乙本作「遂」。「遂」,成也。
「天之道也」,合乎自然之道。
「功述身退」,這是合乎「自然法則」的道理。
本章論述為政者當明「不盈」的道理,旨在說明佐人主者面對「貴富」而不驕、「功成」而身退,這是合乎道的法則。
「金玉盈室」,通行本作「金玉滿堂」。
古制,堂在外,作為待客之所,內室則是睡覺之處,多較私密。金玉當藏之於室,故曰「守」,然置於「堂」,是炫耀之舉,並無「守」義。通行本作「金玉滿堂」,實誤也。
「金玉」,指難得之貨也,故金玉藏於室,尚能促盜引賊,何況置於堂乎。
「盈」是「甚」、「溢滿」、「過分」的意思,「滿」與「驕」皆是「盈」的表現,這是「不可長保」的,反會「自遺其咎」,故「不如其已」。
「功述身退」,這是件十分困難的修為,所謂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、益生曰祥、物壯則老、兵強則不勝,木強則烘、月盈則虧,花盛則凋,這些可見、可聞、可感、可覺、可知的自然現象、老子認為「功成身退」是合乎自然法則的定律,故不可違背,否則「不道」,便會「遺咎」。
人多知進而不知退,善爭而不善讓,上臺容易下臺難,老子勸人要適可而止,否則「自遺咎也」。
人以為「身退」就是「歸隱不仕」,實則不合乎老道,老子所謂「身退」,是不「持而盈之」、不「貴富而驕」。
《老子》第二章:「成而不居也」,第三十四章:「功成而不有」,老子認為「身退」是「不居」、「不有」,並非「激流勇退,引身而去」,亦非「隱匿行跡,遁隱山林」,此實非老子原意。
老子哲學並無遁世的思想,「功述身退」乃是要「果而不強」,即「果而弗伐,果而弗驕、果而弗矝」,也就是不恃功而自誇、自傲、自大,不自我膨脹,雖貴雖富,但不縱不驕,如此才不會「自遺咎也」。
「月盈則虧」,「物壯則老」,「飄風不終日朝,暴雨不終日」,「功述身退」,這些都是「天之道也」。
持而盈之,不若其已。揣而羣之,不可長保也。金玉盈室,莫能守也;貴富而驕,自遺咎也。功述身退,天之道也。
本章與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甲篇第二十同文,當以「郭店楚簡」為本。
持而盈之,不若其已。
「持」,秉持,秉持「富」、「貴」、「功遂」。
「盈」,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作「浧」,義通。
執持「貴」、「富」、「功遂」卻自滿自大,不如及早作罷。
揣而羣之,不可長保也。
「揣」,鍛冶兵器,此指用兵之意。
「羣」,眾舉為君。
雖有堅強的武力,聚眾為君,也是不能永久的保有。
金玉盈室,莫能守也;貴富而驕,自遺咎也。
「室」,內室。
「遺」,召也。
「咎」,罪禍也。
金玉雖匿藏滿室,也是不能永久保留的,雖位高權重,富可敵國,但驕縱無度,也會召致罪尤。
功述身退,天之道也。
「功」,「郭店楚墓竹《老子》作「攻」。
「述」,帛書乙本作「遂」。「遂」,成也。
「天之道也」,合乎自然之道。
「功述身退」,這是合乎「自然法則」的道理。
本章論述為政者當明「不盈」的道理,旨在說明佐人主者面對「貴富」而不驕、「功成」而身退,這是合乎道的法則。
「金玉盈室」,通行本作「金玉滿堂」。
古制,堂在外,作為待客之所,內室則是睡覺之處,多較私密。金玉當藏之於室,故曰「守」,然置於「堂」,是炫耀之舉,並無「守」義。通行本作「金玉滿堂」,實誤也。
「金玉」,指難得之貨也,故金玉藏於室,尚能促盜引賊,何況置於堂乎。
「盈」是「甚」、「溢滿」、「過分」的意思,「滿」與「驕」皆是「盈」的表現,這是「不可長保」的,反會「自遺其咎」,故「不如其已」。
「功述身退」,這是件十分困難的修為,所謂飄風不終朝,暴雨不終日、益生曰祥、物壯則老、兵強則不勝,木強則烘、月盈則虧,花盛則凋,這些可見、可聞、可感、可覺、可知的自然現象、老子認為「功成身退」是合乎自然法則的定律,故不可違背,否則「不道」,便會「遺咎」。
人多知進而不知退,善爭而不善讓,上臺容易下臺難,老子勸人要適可而止,否則「自遺咎也」。
人以為「身退」就是「歸隱不仕」,實則不合乎老道,老子所謂「身退」,是不「持而盈之」、不「貴富而驕」。
《老子》第二章:「成而不居也」,第三十四章:「功成而不有」,老子認為「身退」是「不居」、「不有」,並非「激流勇退,引身而去」,亦非「隱匿行跡,遁隱山林」,此實非老子原意。
老子哲學並無遁世的思想,「功述身退」乃是要「果而不強」,即「果而弗伐,果而弗驕、果而弗矝」,也就是不恃功而自誇、自傲、自大,不自我膨脹,雖貴雖富,但不縱不驕,如此才不會「自遺咎也」。
「月盈則虧」,「物壯則老」,「飄風不終日朝,暴雨不終日」,「功述身退」,這些都是「天之道也」。
老子新校新義之八
八 上善似水
上善似水,水善利萬物,而又爭居眾之所惡,故幾於道矣。
居善地,心善淵,予善天,「言善信,政善治,事善能,動善時。」
夫唯不爭,故無尤。
「言善信,政善治,事善能,動善時」,與「上善若水」無關,與下句「夫唯不爭,故無尤」亦不能義通,疑此四句非本章故有,當是後學者擅自增添,以衍文視之。
上善似水,水善利萬物,而有靜居眾之所惡,故幾於道矣。
「上善」,上善之為政者。
「似」,帛書甲本作「治」,音近可借。
「又爭」,帛書作「有靜」。
「幾」,近也。道乃無名,水則有名,故曰水之德近於道也。
上善之為政者如水,水善則利於萬物生,而水又爭居眾人所厭惡之下,如此就近道了。
居善地,心善淵,予善天,「言善信,政善治,事善能,動善時。」
帛書甲本「予善」下挩「天」字,「信」上挩「言善」,當依乙本作「予善天,言善信」。
「淵」,帛書甲本作「潚」,深也,藏也。
「予」,與也。
「政」,帛書甲本作「正」。
「動」,帛書甲本作「踵」。
為政者當居善地,若水爭居眾之所惡,良善心地深藏若盅,順應天道而行,良好政教號令要信實,良好的為政而民自富、自化、自正、自樸,
無固執固為,是良好的處事態度,順天時應民意才是動的最好時機。
夫唯不爭,故無尤。
「尤」,罪也,錯過也。
只有不爭,所以才不會犯錯致罪。
本章言為政者當「若水」,爭居眾人之所惡,眾人所惡之處,無人願爭,故「以其不爭也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」,無爭不爭,「故無尤」也。
陳錫勇:「疑『居善地,心善淵,予善天,言善信,政善治,事善能,動善時』二十一字,非本章文字,或其中有帛書本抄者所訛抄,蓋本章以『水』為喻,不得離水性而言,『居善地』:言水居眾人之所惡,居下地。『心善淵』:言如水淵之深遠。『予善天』:言水利萬物而無所偏私如天。至若『言善信,政善治,正善念,事善能,動善時』則與「水」無關矣,或者四句衍文也,蓋老子僅言前三句,而後人妄增後四句也。王本此七句無注。朱謙之於後四句亦僅略注之,是亦疑其不類也。」[一]
高明:「自『居善地』以下七言,皆喻水之靜虛不爭之德,幾似於道。正如王弼注云:『言水皆應於此道也。』」[二]
陳言有理。此並非言水之靜虛與不爭,以此觀之,高言存疑。
帛書之本作「有爭」,通行本作「不爭」。「靜」、「爭」互假,帛書二本「有靜」與「有爭」當無問題。但王本、通行本「不爭」,義不通也,疑「不」字是後學者擅改所致。
鄭良樹:「劉殿爵曰:「『不爭』,作「有(又)爭」,帛書的編者都把『有』字看作『不』字之誤,這是因為習慣了今本以『爭』字為句,所以自然地以為帛書本也是以『爭』字為句……。帛書本是一氣讀至「惡」字然後斷句的,意思是『水不但善利萬物,而且又爭居眾人所惡之處』。帛書本與今本所說的道理微有不同。今本只是說水不爭而不爭的表現就是『處眾人之所惡』;帛書本則以為水是積極『爭居眾人之所惡』。兩相比較,帛書所說偶乎更為深刻一些。」[三]
高明《帛書老子校注》:「此文完全可以從甲本讀作『上善似水,水善利萬物而有靜』。「有」字有求取之義……『有靜』猶言取於清靜也。」[四]
高明此說乃因斷句不妥所致,「有」,當作「又」解。
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(第六十六章):「江海所以為百谷王,以其能為百谷下,是以能為百谷王。」言水「居爭眾人之所惡」之理。
「眾人之所惡」者,「卑下」也,為政者當「在民前也,以身後之;其在民上也,以言下之。」因此,「其在民前也,民弗害也;其在民上也,民弗厚也。天下樂進而弗詀。」
為政者當「上德若谷,大白若辱(汙黑),廣德如不足。」(第四十一章),為政者「上德」,但要「若谷」,「大白」要「若辱」,「廣德」要「如不足」,「若谷」、「若辱」、「如不足」,皆是「眾人之所惡」者。
為政者要「甚欲」、「欲得」、「難得之貨」、「親譽之」,而「甚欲」、「欲得」、「難得之貨」、「親譽之」皆為眾人之所愛所爭者,若要「無爭」、「不爭」,難矣。
[一] 陳錫勇 《老子釋義》 頁二九。
[二] 高明 頁二五八。
[三] 鄭良樹 《老子新校》 臺灣學生書局 一九九七年四月初版 頁二十九。
[四] 高明 《帛書老子校注》 頁二五四。
上善似水,水善利萬物,而又爭居眾之所惡,故幾於道矣。
居善地,心善淵,予善天,「言善信,政善治,事善能,動善時。」
夫唯不爭,故無尤。
「言善信,政善治,事善能,動善時」,與「上善若水」無關,與下句「夫唯不爭,故無尤」亦不能義通,疑此四句非本章故有,當是後學者擅自增添,以衍文視之。
上善似水,水善利萬物,而有靜居眾之所惡,故幾於道矣。
「上善」,上善之為政者。
「似」,帛書甲本作「治」,音近可借。
「又爭」,帛書作「有靜」。
「幾」,近也。道乃無名,水則有名,故曰水之德近於道也。
上善之為政者如水,水善則利於萬物生,而水又爭居眾人所厭惡之下,如此就近道了。
居善地,心善淵,予善天,「言善信,政善治,事善能,動善時。」
帛書甲本「予善」下挩「天」字,「信」上挩「言善」,當依乙本作「予善天,言善信」。
「淵」,帛書甲本作「潚」,深也,藏也。
「予」,與也。
「政」,帛書甲本作「正」。
「動」,帛書甲本作「踵」。
為政者當居善地,若水爭居眾之所惡,良善心地深藏若盅,順應天道而行,良好政教號令要信實,良好的為政而民自富、自化、自正、自樸,
無固執固為,是良好的處事態度,順天時應民意才是動的最好時機。
夫唯不爭,故無尤。
「尤」,罪也,錯過也。
只有不爭,所以才不會犯錯致罪。
本章言為政者當「若水」,爭居眾人之所惡,眾人所惡之處,無人願爭,故「以其不爭也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」,無爭不爭,「故無尤」也。
陳錫勇:「疑『居善地,心善淵,予善天,言善信,政善治,事善能,動善時』二十一字,非本章文字,或其中有帛書本抄者所訛抄,蓋本章以『水』為喻,不得離水性而言,『居善地』:言水居眾人之所惡,居下地。『心善淵』:言如水淵之深遠。『予善天』:言水利萬物而無所偏私如天。至若『言善信,政善治,正善念,事善能,動善時』則與「水」無關矣,或者四句衍文也,蓋老子僅言前三句,而後人妄增後四句也。王本此七句無注。朱謙之於後四句亦僅略注之,是亦疑其不類也。」[一]
高明:「自『居善地』以下七言,皆喻水之靜虛不爭之德,幾似於道。正如王弼注云:『言水皆應於此道也。』」[二]
陳言有理。此並非言水之靜虛與不爭,以此觀之,高言存疑。
帛書之本作「有爭」,通行本作「不爭」。「靜」、「爭」互假,帛書二本「有靜」與「有爭」當無問題。但王本、通行本「不爭」,義不通也,疑「不」字是後學者擅改所致。
鄭良樹:「劉殿爵曰:「『不爭』,作「有(又)爭」,帛書的編者都把『有』字看作『不』字之誤,這是因為習慣了今本以『爭』字為句,所以自然地以為帛書本也是以『爭』字為句……。帛書本是一氣讀至「惡」字然後斷句的,意思是『水不但善利萬物,而且又爭居眾人所惡之處』。帛書本與今本所說的道理微有不同。今本只是說水不爭而不爭的表現就是『處眾人之所惡』;帛書本則以為水是積極『爭居眾人之所惡』。兩相比較,帛書所說偶乎更為深刻一些。」[三]
高明《帛書老子校注》:「此文完全可以從甲本讀作『上善似水,水善利萬物而有靜』。「有」字有求取之義……『有靜』猶言取於清靜也。」[四]
高明此說乃因斷句不妥所致,「有」,當作「又」解。
「郭店楚墓竹簡《老子》」(第六十六章):「江海所以為百谷王,以其能為百谷下,是以能為百谷王。」言水「居爭眾人之所惡」之理。
「眾人之所惡」者,「卑下」也,為政者當「在民前也,以身後之;其在民上也,以言下之。」因此,「其在民前也,民弗害也;其在民上也,民弗厚也。天下樂進而弗詀。」
為政者當「上德若谷,大白若辱(汙黑),廣德如不足。」(第四十一章),為政者「上德」,但要「若谷」,「大白」要「若辱」,「廣德」要「如不足」,「若谷」、「若辱」、「如不足」,皆是「眾人之所惡」者。
為政者要「甚欲」、「欲得」、「難得之貨」、「親譽之」,而「甚欲」、「欲得」、「難得之貨」、「親譽之」皆為眾人之所愛所爭者,若要「無爭」、「不爭」,難矣。
[一] 陳錫勇 《老子釋義》 頁二九。
[二] 高明 頁二五八。
[三] 鄭良樹 《老子新校》 臺灣學生書局 一九九七年四月初版 頁二十九。
[四] 高明 《帛書老子校注》 頁二五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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